第1篇 地质技术员岗位职责
地质工程师/技术员 金诚信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诚信,金诚信 岗位职责:1、 负责执行公司地质相关技术管理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和三级矿量平衡管理工作;
2、 负责编制矿石质量计划,指导监督区队做好采出矿品位管理及损失贫化率控制工作;
3、 参与项目部专项技术方案、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编制,开展各类方案、图纸设计、交底工作,并对项目矿床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情况,以及对项目组织、进度、施工顺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4、 负责矿山地质编录、取样的工作,协助业主做好矿山查明资源量和保有地质资源量的统计工作,为矿山长期开发规划和短期生产提供资源依据;
5、 负责做好现场施工与地质有关的技术服务工作,加强与业主技术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6、 组织项目部矿床地质、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方面的检查工作,并对检查出的问题督导整改落实,对重大疑难问题及时报告技术部,并协助解决;
7、 配合采矿工程师编制生产探矿年度计划;
8、 负责项目生产建设过程中和竣工后地质资料的编制、整理和审核;
9、 收集整理矿山闭坑有关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
10、 负责项目部对矿业软件的运用工作。
任职资格:
年龄:22 岁-45 岁(接受本科)
专业要求:地质工程专业
专业资格:初级及以上专业资格
知识:熟悉地质专业知识,了解建井、采矿专业知识
技能: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问题分析能力和技术应用能
第2篇 采矿地质技术员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井下生产测量、编录、生产指挥、,进行地表地形、地貌及范围测量,布设控制点等。
2、参加工程验收,进行工程结算。
3、计算矿山的“三率”指标(回采率、损失率和贫化率),建立健全各种地质台账。
4、现场对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并及时检查、落实生产工作情况。
5、负责井下采掘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参与设计采掘计划,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编制生产计划。
岗位要求:
25-4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地质、采矿、钻探专业,三年以上矿山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各种测量仪器,掌握电脑制图知识和基本矿物知识,能进行简单地质编录工作,了解矿山生产流程。
第3篇 水文地质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水文地质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确保水文地质资料真实、准确、可靠,按规定做好原始记录和专门分析报告的编制;
2.满足生产需要,提供为矿井采掘、开拓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和专门分析报告;
3.定期整理填绘各种基础台账、图纸及各类水文地质资料,并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4.负责编制月度防治水工作总结,提出下月防治水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
负责年度、月度水情分析,对受水害威胁的煤层、采区、采掘工 作面提出治理措施,排除隐患,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水文地质资料;
5、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对受各类水患威胁的采掘工作面进行水情水害预报,同时制定预防和处理措施;
6、负责对井下涌水量及各水文观测孔进行观测,并做到涌水量每月观测三次,特殊情况下加密观测次数,观测的数据要准确、可靠,
出现异常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措施。
第4篇 地质技术员、地质员岗位职责
一、了解所分管范围内的地质构造和煤层赋存范围。煤的结构和变化规律,并且掌握矿井地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常深入井下收集地质与水文资料。
三、按要求及时进行井下探煤厚工作,绘制各掘进巷道的纵、剖面图,并进行地质素描。
四、整理收集地质资料,及时填入地质台帐卡,并填绘图纸,做到原始资料、地质台帐、地质图纸一致,质量达标准化规定与要求。
五、参与编写工作面(采、掘)地质说明书。
六、协同有关人员编制水平和全矿整体地质报告工作。
七、在生产过程中,有重大地质构造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共同研究解决。
八、按规程要求,编录好井上下钻孔地质资料。
九、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5篇 地质及水文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负责完成地质及水文地质方面的各项技术工作,抓好本职范围内的业务保安,杜绝井巷误揭煤和淹井、淹水平等事故。
3、及时收集、编录和整理地质资料,及时归档。
4、参加采、掘头面作业规程、单项技术措施、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会审,并提出意见,搞好业务范围内的检查与落实。
5、参加公司、矿有关的会议和活动,参加重大事故的抢险工作,参加事故的追查分析会。
6、及时提交“三书”做好“三报”满足矿井正常生产需要。
7、按质量标准化标准,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各项技术工作。
8、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研讨会、论证会、技术交流会等,积极参与推广新技术、新经验。
9、积极参加本科组织的学习例会,总结经验教训,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个人的业务素质。
10、负责安排、指导地质、水文地质及探煤厚工的日常工作。
11、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6篇 地质勘查技术员岗位职责
1、大专以上学历;
2、已取得工程师或以上等级技术职称;
3、从事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或从事多项工程服务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具体待遇面谈。
第7篇 地质技术员与地测防治水岗位职责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地质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地质技术员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技术处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7、地质技术员对上报的各类资料、报表的准确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
8、煤矿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及时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9、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地质技术员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8篇 水文地质技术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2、负责地表水、地下水的动态观察。
3、负责地表坍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动态监测。
4、负责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对周边相邻矿井的预警工作。
5、负责水文地质信息及各类数据的采集工作。
6、负责调查井下各类涌、突水点,并对水量按照规定进行观测。对其涌、突水进行取样化验。
7、负责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的编制。
8、负责修编防治水基础图纸,建立防治水基础台帐。
9、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有关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为生产、建设提供防治水基础资料。
10、负责制定防治水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9篇 水文地质技术人员防治水岗位职责
1、 负责矿井水文地质工作。通过调查和研究,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规律,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并监督执行。
2、 参加公司采掘技术和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以及矿井远景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3、 严格落实水害评价制度,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的预测和预报,防止恶性突水及淹井事故发生。
4、 编制水文地质补勘设计。
5、 负责审查各种水文地质上报材料,水文地质说明书和各种水文地质总结材料,建立各种水文地质和编制各种水文地质图纸。
6、 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的科学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先进技术,并不断加以发展、创新,摸索出适合我公司的水害防治技术。
第10篇 水文地质技术员防治水岗位职责
1.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处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技术负责人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4.协助技术负责人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面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8.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9.负责提供项目部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0.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第11篇 地质勘探技术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1、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的立项及实施工作;2、熟悉野外地质填图、槽探、采样、编录等具体工作;3、通过对获得的地质资料进行分析,参与编写地质报告,绘制地质图件;任职条件1、专科及以上学历,地质勘查相关专业毕业;2、身体健康,能适应并胜任野外勘查工作、生活环境;3、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4、熟悉野外地质工作规范、熟悉地质相关软件者优先;
第12篇 水文地质技术员与地测防治水岗位职责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水文地质技术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水文地质技术员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技术处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7、水文地质技术员对上报的各类资料、报表的准确性、时效性负直接责任。
8、煤矿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及时做好煤矿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9、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地质技术员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水文地质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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