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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检举信模板(11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3-25 热度:17

写检举信模板(11篇范文)检举信

写检举信模板 篇1

阅读小贴士:篇1共计2396个字,预计默读时长6分钟,朗读需要12分钟,中速朗读16分钟,在严肃场合朗读需要22分钟,本模板有227位用户喜欢。

尊敬的:

您好!我叫,是xx办事处xx社区居民。

现向您检举揭发我社区书记李利用职务之便,肆意侵吞集体钱财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一、巧立名目,侵吞集体巨额拆迁补偿款

市政府在修建金鹗中路的绿化带时,征用了我社区的办公大楼和用地,但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

作为遗留问题,20xx年,楼区政府专门向市政府作岀了要求补偿的请示报告,市政府形成了会议纪要后向xx社区补偿了7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20xx年底,补偿款到帐50万元后,时任xx社区主任李就将该款定为社区“创收”经济,并以“创收”经济可拿30%的回扣为由头,私自在社区财务上领走了23万元,加之他以该笔款项到帐需要协调经费为借口拿走的8万元,共计31万元整被他领偷运吞。

后来社区有人认为这笔钱是市政府应当补偿给社区的征地拆迁款,事实清楚,更有楼区政府的请示报告和市政府的会议纪要明确,不是社区的“创收”经济,私人不能拿回扣也没有先例!特别是李自己是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工作是他的职责和义务,在工作范围内搞有偿服务,拿回扣是变相的贪腐行为!更何况该款项是市区政府办事处社区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的结果,也并不是李或某一个人的功劳!为此向上级进行举报。

事后在纪委的调查下,李将其中的23万元退回。

但他为了自圆其说和开脱自己,李叫一个要叫人来退的钱。

这样李解释说法这23万元钱其实他自己没得,而是他将钱付给了,理由是因为市政府当时专门处理这件事情的具体负责人叫,而和是xx县老乡,这50万元是找要来的,所以这23万元的回扣是给好处费。

这退回的23万元钱根本不是退的,他也从来没拿过这笔钱。

事实上是李为了帮自已过纪委调查这关,利用职务之便用xx社区集体的名义从南环路集贸市场旧改项目原垫资人、xx处借的。

李做了大量工作后要求为他顶杠渡难关,再由儿子将钱退还到社区的。

而真正原来被李领走的23万和8万元早被他私吞了。

这23万元退回来不到一个星期,李又巧立名目以南环路集贸市场补偿之名用假协议做假帐将钱再次领走,并且他还伪造一个xx社区的支部同意支付这23万元回扣费用假会议纪要和协议,并将纪要的时间提前,然后逼着每个支部成员在纪要和协议上签字,他也冒充在协议上签了字。

他做这些文章的目的是用支部集体行为的假像来掩盖他个人的贪腐行为!这23万元被李再次领出来后,他并没有将这笔钱还给和,而是再次被他侵吞。

、xx处的23万元借款则由社区的集体偿还!市政府补偿给社区的70万元在只到帐50万元的情况下,就这样一被李用各种手段套走了两个23万元另加一个8万元共计51万元整!在整个事件中,他贪腐的胆子一次比一次丈,手段一次比一次隐蔽!试问一下市长?合理会法的征收补偿款是不是“创收”经济?集体应该所得的征收补偿款该不该让私人拿30%的回扣作为提成?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按正常途径支付给社区的征收补偿款是不是需要私人中介并支付费用?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李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不是可以额外领取报酬?李这种不择手段,胆大妄为贪腐行为是不是应该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二、在社区办公楼建设的工程支付款中,变相支付,套取私分巨额集体钱财

原五里乡铁炉村经区划调整后划分为古井和两个社区,区划调整时原铁炉村的办公楼(现古井大楼)正在修建,根椐协议,建成后的办公楼由两个社区各得一半,建设费用也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因区划调整后xx社区和古井社区分别隶属于xx办事处和五里牌办事处,为了慎重,办公楼的建设成本由楼区纪委牵头进行了审计,牵头负责人为楼区纪委原副书记沈小初。

经审计办公楼的总建设成本为420万元整,审计结果得到了区纪委、xx社区、古井社区及基建方的认可,并由双方支居委全体成员及基建方进行了签字确认并办理了办公楼的移交手续。

420万元的总费用两个社区各承担2xx万元,在区划调整前,原铁炉村就已支付了130万元给基建方,实则各社区应支付145万元即可,但xx社区未经集体讨论,在李操纵下,他私自和基建老板签订了一个虚假的>;,根据假协议社区共向基建方支付了270万元,而且目前仍下欠20万元。

变向套取,多支付了xx0多万元!在已办移交,没有新增任何建设的情况下,为什么同样一栋办公楼,同样是一半,同样的审计结果,我们质疑xx社区和古井社区支付的工程款为什么不一样?

为什么由区纪委牵头多方认可的审计结果李能私自轻而易举的更改而没有一点严肃性?为什么>;至今别人无法看到?而且更为稀奇的是xx社区每次付款都是由李亲自一手经办,既不要基建方来人,也不经过社区财务工作人员来办理?

而且全部都是现金支付?如20xx年1月3日晚,李在外借款后一次性向基建老板支付了80万元的工程款,但在整个支付过程中,社区财务报账员李秋华既没有看到李借来的钱,也没有看到李是怎样向基建方支付的工程款?

她得到的只有李拿来的一张收据!请问市长?社区的财务纪律允许这样乱来吗?xx社区的财务公开是真的吗?多支付的这100多万元去向不明,谁拿走了可以查吗?李这种疯狂造假做假,违法乱纪的贪腐行为有人管吗?

三、贱买集体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社区资产流失和经济的巨大损失

在市八中临街有8个黄金门面属xx社区所有,8个门面在20xx年的评估价值平均为52万元/个,总价值400万元。

20xx年底,未经集体讨论,李以这8个门面作为抵押在外借款140万元,借款利息为3分的高息。

到20xx年初,李再将门面以20万元/个的价格买给借款人,并且还按3分的高息共计向借款人支付了借款利息75。

6万元,也就是说这些价值最少52万元/个的8个门面,最终是按约8万元/个的价格贱买掉的!而借款人和买门面的人均为李自己和他弟弟李岳君(不信到门面经营户中一问就知道)。

这些价值400多万元的黄金门面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按60多万元的价格变成了李和他弟弟的财产!请问市长,我们党和政府能否容忍李这种做法?他这种损公肥私的做法视天理何在?视党纪国法何在?

xx市长,李在20xx年曾因贪腐和诬陷他人被楼区纪委进行过党内严重警告处份,我以上反映的都是事实,证据确凿!这些还只是李违纪违法、贪赃腐朽的一部分!今后我会不断的举报,如不属实,我负全部法律责任!我充分相信您是一个好领导,我也相信党的政策一定会对李这只“苍蝇”进行严肃打击和处理!

举报人:

20xx年xx月xx日

写检举信模板 篇2

阅读小贴士:篇2共计1775个字,预计默读时长5分钟,朗读需要9分钟,中速朗读12分钟,在严肃场合朗读需要17分钟,本模板有212位用户喜欢。

尊敬的省、州、县各级纪检委领导:

xx省x县民政局局长普布才仁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为了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关于普布才仁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普布才仁,男,系xx省xx县民政局局长。自20xx年初担任xx省xx县民政局局长

一、普布才仁在任职期间没有同民政局的任何党组成员和干部商量私自贩卖民政局的固定资产。(其中包括省厅配给的一辆猎豹系列越野车以2万元的低价卖给了其妻子的表哥次成和将民政局固定资产土地一亩多以27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个体户阿吾切。)

二、普布才仁购买了一辆价值46万元的丰田霸道汽车。而根据xx省干部配车标准的相关规定其配车标准为20万元以下,普布才仁已超过标准26万元多。

三、普布才仁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治多县民政局的资产,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福特系轿车借给其朋友宗金才使用,其亲属在使用期间发生车祸,导致车辆产生一万多元的修理费用,普多才仁再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手中党给的权利报销了这笔费用。

四、普布才仁为了挪用公款的方便,利用手中的权利在没用任何的会议形式通过会计私自驱逐出其工作岗位。

五、普布才仁不仅仅经济上存在严重犯罪事实,在生活作风上也存在问题,在任职期间与单位的已婚女干部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女方的丈夫索南东周因为气不过与普布才仁在xx大期间在公共场所大打出手,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以上材料均属实,目前治多县很多群众对被举人的行为敢怒不敢言,我们殷切的希望相关的部门尽快的认真的进行核实、查处。

附: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的区别

实名举报一般是事实清楚,把握性大,实名举报有关部门一般都会认真调查,因为实名举报调查起来比较容易。匿名举报则不然,匿名举报一般部门都不会认真处理,基本上等于没举报,但是网络上举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公开,这也是一种很好的举报方式。

政府提倡实名举报,原国家能源局刘铁男就是被实名举报的。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实名举报是很有力度的。实名举报增多,说明社会风气好转,民众责任心强,觉悟高;说明人们对反腐的积极性提高了,信心增强了。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从中不难看出实名举报对反腐的助推作用,看到反腐的希望。

我们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发动群众也是我们经常采用的工作方式。鼓励、提倡和奖励实名举报,就是发动群众反腐 败的一种好办法。从白银市的经验看,采用经济手段鼓励举报,查处腐 败,效果很好,说明这种办法是可行的。鼓励实名举报,并不是不要匿名举报。实名和匿名,只是举报的不同形式,目的都是为了把腐 败分子揪出来。鼓励和提倡实名举报,是因为实名举报至少有三个好处:一是线索清晰,可查性强,可以提高办案效率,节约成本。二是方便纪检监察部门和举报人及时沟通,有利于案件查处。三是可以避免有人借举报之名,行诬陷之实,保证举报的真实性。所以,实名举报不管对举报人、被举报人还是纪委监察部门都有好处,是对三方负责的行为。

举报,在法律上被形容为一种“危险的权利和义务”,而实名举报的危险性就更大。如果举报人承担了风险,履行了义务,而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享受到应得的利益,那么对举报者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对实名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不仅是一个物质激励的问题,实际上也是一种风险补偿。

有人提出,重奖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到底划不划算,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因为,挖出一个腐 败分子,不仅可以避免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还可以维护和提高党委、政府的威信。奖给实名举报有功者的奖金,只是腐 败分子侵吞的巨额财产中的极小部分,与取得的效果相比,这个奖励还是很值的。

一般来说,腐 败分子手中多少都有些权力,他们关系密织,“耳聪目明”,一旦知道了举报人的身份,就会利用各种手段,给举报者制造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让举报者防不胜防,不得安生。为什么有相当一部分举报者不愿意署实名,就是有所惧怕,怕“穿小鞋”,怕举报行为泄露后遭到打击报复,这种担心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举报人的信心是举报制度的生命线。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完善实名举报制度,制定严格的保密办法,杜绝泄密,防止打击报复,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不然,举报者的信心就会受到致命的打击,举报制度的生命线就会被掐断。

实名举报是发动群众进行反腐斗争的有效手段,它对反腐斗争的助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一定要加强正面引导,做好保密和保护工作,让举报人坚定信心,抛开顾虑,大胆举报,让腐 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

写检举信模板 篇3

阅读小贴士:篇3共计2151个字,预计默读时长6分钟,朗读需要11分钟,中速朗读15分钟,在严肃场合朗读需要20分钟,本模板有118位用户喜欢。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您好:

我们是青岛莱西市店埠镇前朴木村的村民李言良和李言福,我们是以一名普通的正义村民的身份,实名向您举报我们村村书记徐永武违法乱纪,把村集体财产转让给自己的亲属、低价卖出,从中收受回扣,并虚报数目贪污谋利的事实。

我们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村子,以前朴木乡政府驻地在我们村,后来乡划归为镇,朴木乡政府取消,归店埠镇所管。由于以前特殊的原因,我们村的账一直没有归店埠镇经管站监管,这是店埠镇66个自然村一个,正是没有政府的监管,给徐永武利用职权,贪赃枉法带来了便利。具体贪赃枉法,违法乱纪的事实有以下几点。

1、虚假发包,中饱私囊。20xx年,徐永武以前朴木村的名义购买供销社土地开发商品房24个,在此工程开发过程中,徐永武没有经过公开、公平招标,自己私自做主将这价值300多万的工程以高出市场价,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表面上是他表弟承包工程,实则是他表弟只是他的傀儡。开发完后,每个商业用房15_5米,18.6万元卖出。但这开发的商业用房15米的开间,其中有强占朴木供销社3米的土地,未列于开发的实际面积中,多的部分卖出后装于自己囊中,总价值有60多万元。

2、以权谋私,侵吞资产。20xx年,徐永武以前朴村建设村委会的名义要的朴木供销社土地,这块土地当时市值一百万,徐永武没有建设村委会,更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竟然以xx万的超低价购买,将此土地据为己有。此宗土地到现在还在闲置。

3、利用职权,变公为私。几年前朴木政府和店埠政府合并,原朴木乡政府驻地的土地出售给了前朴木村委。20xx年,此土地以前朴木村的名义投资开发,也是未经公开招标以高出当年市场2倍价格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当年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他发包给他的表弟是包清工,加上他老婆进材料的价格达到1200元/平方米),此开发的面积达4200平方米,吃的回扣就达250多万元。然而更有甚者,徐永武的胃口还不满足,未经两委会和村民的同意,私下偷偷伪造假合同,把此土地以260万元的低价卖给他的连襟张玉良,他连襟张玉良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如何拿出260万元的巨款,并且开发了市值一千多万的商业用房,张玉良只是徐永武的一个幌子,真正的幕后老板还是徐永武,通过他利用职权一系列的运作,这宗土地他侵吞了700多万元的资产。

4、低卖资产,获取回扣。20xx年前朴木村有壹仟六百多颗法国梧桐,是我们村的一道靓丽风景,然而徐永武却不顾村民的反对,以每棵xx80元的价格出售给店埠镇后由戈庄村李玉昌,然而他以每棵400元的价格入账,这样他吃了xx0余万元的回扣。

5、私设小金库,贪污巨款。前朴木村每5天有一次大集,每年收取的管理费达30万元左右,这些钱应该入村里的账,但徐永武为了方便贪污,竟私设帐外帐,徐干了12年的书记,市场的管理费应该有300多万元,但徐除了利用这些钱连换三部价值不菲的轿车外,(价值50多万元,其中两辆给了村委委员李视国),其余全部贪污或者挥霍。

6、私卖土地,贪赃枉法。徐永武不顾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把我们村的耕地良田变为建设用地,卖掉150多亩,(合同是长租70年,与买卖没有区别,只是偷换概念),同时把村民的房前屋后的土地进行买卖,所收的钱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并且违法收取村民的住房建设费,村民建房每建一间就收取500元,所收的钱也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以上所得收入500万元左右全部以便条形式收取,便条是无法下账的,这些巨额资金不知去向。便条我们附有部分复印件为证,全村有200多户拥有,可做调查之用。卖的地有建筑和圈地照片为证。更加可气的是,他竟把贪污的手伸向了其他村,20xx年徐永武任联合党支部书记时,兼任狼埠村书记,以建冷库押金为名收取狼埠村村民吴广良五万元,任何单据都没有,将此押金据为己有,此事可以向吴广良查证。

7、盗挖资源,毁坏良田,徐永武为了开发他的7000左右平方米房子,为了达到他的私欲,竟违法毁坏良田15亩,从地下盗挖建筑用砂,盗挖建筑用砂约计2万余方,市值50元/方,侵吞国家资源xx0余万元,破坏的良田有照片为证。在盗采建筑用砂的过程中,店埠镇政府接到村民的举报,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但没有追回盗挖的作为自用或者对外卖的建筑用砂所贪的资金。

8、侵吞村民的国家补贴,国家补贴给村民的用于小麦的化肥农药我们村从来没有发放过,全部被徐永武侵吞装进自己的腰包,把党和政府关心百姓的功绩全部埋没。

以上举报全是事实,徐永武上任以来我们村集体收入3000多万,(包括变卖原村委收入200多万元),可是我们村只硬化了一条路约3500平方米,总造价不超80万元,其它巨款不知去向。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我们作为一名合法的村民,一不想当官,二不想发财,别无他求,只想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期待有一个好的领导带领我们奔上小康。目前,徐永武财大气粗,欺压百姓,鱼肉乡里,百姓敢怒不敢言。之前,我们以到店埠镇纪委,莱西市纪委,青岛市纪委,都进行了实名举报,得到的答复是违规,与事实严重不符。因此,肯请上级领导本着还村民一公道,还前朴木村一个和谐村庄的原则。严查我们村的账目,查证事实,张榜公布,将违法乱纪人员绳之以法,清除党内的害群之马,使老百姓早日过上小康生活。

以上内容皆属事实,现在还在担任村支书,正在拉拢关系准备连任,9月3号给村支部人员送礼而且在村民大会上公开说:“你们上访的人员是告不倒我的,你们告到哪我花钱买到哪。”我相信中国共产党会给我们村一片蓝天。

举报人;

20xx年9月5日

写检举信模板 篇4

阅读小贴士:篇4共计161个字,预计默读时长1分钟,朗读需要1分钟,中速朗读2分钟,在严肃场合朗读需要2分钟,本模板有155位用户喜欢。

河北保定涞源钢厂矿山大坑于20xx年9月17日发生特大违规作业造成30多人死亡的重大事故,老板是涞源法院法官李建堂(非法买官)浮图峪人,此人和亲生子(小名雷雷)欺乡霸地,设'万盛庄园'一座,平时县里各大领导吃喝玩乐在庄园里进行赌博.05年底110警员进行围捕,因有打手连门也没能进去,为其私生子和情人在县城买房,在向阳小区.

此次事故的发生全是他违规作业县里主管

写检举信模板 篇5

阅读小贴士:篇5共计1547个字,预计默读时长4分钟,朗读需要8分钟,中速朗读11分钟,在严肃场合朗读需要15分钟,本模板有243位用户喜欢。

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xx市xx安区检察院:

为了打击经济犯罪,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现将我们这些受害人所了解的有关xxx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如下:

被检举人:xxx,女,现任xx市xx安区xx街道办镇长。

一、存在以权谋私的行为。

xxx利用多年职权,先后安排其初中未毕业的亲属(弟弟文锡佳,文锡忠,弟媳妇许秋菊,文衬芬)到政府多个部门就职,还经常将政府不需招投标工程直接给其弟弟文锡佳承办牟利,侵害政府声誉、中饱私囊。xxx的弟媳(文锡佳之妻)文衬芬(身份证号码:4403212)更加利用这一家庭背景,以xxx手中的职权为优势非法炒卖农民房,换坐标牟取非法利益。

二、涉嫌贪污受贿。

第一,xxx从政20年,利用多年职权和不断攀爬,贪污受贿积累财富,不仅以职权之便分得多套集资房、福利房,还用非法获取的钱财购买了大量商品房,并把大量房产物业转移到其亲属名下,例如:集信大厦1栋d座集美阁1606房,以文衬芬名义购买,1706房以妈妈麦琼福名义购买,xx街道沙浦社区一村,九十亩2栋500平方米,以及幸福海岸10栋a座,还有很多统建房,东莞长安中惠花园一套,xx山美大厦b座2号18楼2套,c座1号10楼以文锡波,文锡忠,文锡佳3个兄弟的名义购买。购入这些资产需要大量资金,而以xxx的正常工作收入是绝不可能具备这样实力的,其钱财收入来源不明,应属非正常渠道所获,请求相关部门予以严查!一些福利房也属xxx利用其职务便利所得。

第二,xxx有一女,目前在英国留学读书,众所周知,英国留学读书的学费是各个国家中学费收费最昂贵的,一年的学杂费近五、六十万元人民币,而xxx作为一公职人员,其年收入可以计算,何来如此巨额收入用于支付其女儿的留学读书费用?此项收入来源不明,亦涉嫌贪污受贿,请求严查!

三、涉嫌干扰司法,暗中包庇犯罪家属。

在20__年底到20xx年五月期间,文衬芬就以xxx之名及其醒目官职到处招摇撞骗,以合伙炒卖农民楼、换坐标等说词进行诱骗,前后诈骗7批人士,被骗人数高达50余人,被骗总金额近1500万元。该诈骗案目前已到法院起诉的受害人就有7人,这7人全部是在20xx年3月底至5月初期间被骗,7人被骗金额就高达人民币900余万元,我们这批举报人只是众多受骗人中的一部分。更加可恶的是文锡佳、文衬芬在5月18日为达到逃避债务之目的已恶意离婚,文衬芬则更加不知去向。本案中,因受害人数众多,受骗金额巨大,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受害人被骗的钱财本身就是向亲戚朋友们所借,已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属法律所定义的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恶性案件,理应受到司法部门的严重关注和坚决处理!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当我们受害人写了报案材料前往xx市公安局相关经侦部门报案时,公安局却拒绝受理,并暗示这一案件已有相关人士过问,是不会立案的!无助之下,受害人又一起到xx信访办、xx安信访办甚至拨打xx345热线以希求得到帮助,然而结果仍然是拒绝、拒绝、再拒绝!如此社会群体性重大危害诈骗案件竟然连立案都立不上!不得不令人匪夷所思!所以,本案表面上看似是文衬芬的个人行为,实际却与xxx的职权密不可分!

综上所述,依据《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同时也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虽然我们受害人钱财受损、投诉遭拒,并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但我们仍然相信党领导的政府是为民作主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这封检举信是我们这些受害人全部的希望,希望贵单位能够对xxx违法违纪甚至是犯罪的行为调查惩处,对其亲属文衬芬的严重犯罪行为立案法办并给予严惩!还民于公道,还社会以安定,还法律于公正!

写检举信模板 篇6

阅读小贴士:篇6共计321个字,预计默读时长1分钟,朗读需要2分钟,中速朗读3分钟,在严肃场合朗读需要3分钟,本模板有269位用户喜欢。

匿名检举信模板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是一名普通员工,现在要离职,特别向经理反应广场的情况,现在检举项目部负责人,他们俩为了谋取不正当收益,结党营私,偷取工地材料和电缆进行变卖,无视公司的财产中饱私囊,严重损坏了公司的经济利益,其行为非常恶劣,后果非常严重。

1、去年xx月份项目负责人因为一句话手提钢管追着本部门的一名安全员狠打;

2、20xx年12月,项目负责人将项目部的电缆偷出变卖,获取3600多元;

3、20xx年至今,项目负责人安排老乡和关系亲近的人,在上夜班时将工地材料偷出积攒,后叫来一辆牌照为:(车牌号)的货车将积攒的物品运走卖出。

由于不忍心他们再侵害公司的利益,实在看不惯他们的行为,特检举并提出离职,望公司领导给予重视,彻查此事,坚决遏制这种行为不再出现在!

写检举信模板 篇7

阅读小贴士:篇7共计2002个字,预计默读时长6分钟,朗读需要11分钟,中速朗读14分钟,在严肃场合朗读需要19分钟,本模板有194位用户喜欢。

实名检举信模板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您好:

我们是xx村的村民,我们是以一名普通的正义村民的身份,实名向您举报我们村违法乱纪,把村集体财产转让给自己的亲属、低价卖出,从中收受回扣,并虚报数目贪 污谋利的事实。

我们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村子,以前乡政府驻地在我们村,后来乡划归为镇,乡政府取消,归xx镇所管。由于以前特殊的原因,我们村的账一直没有归xx镇经管站监管,这是xx镇66个自然村一个,正是没有政府的监管,给利用职权,贪赃枉法带来了便利。具体贪赃枉法,违法乱纪的事实有以下几点。

1、虚假发包,中饱私囊。20xx年,以前村的名义购买供销社土地开发商品房24个,在此工程开发过程中,没有经过公开、公平招标,自己私自做主将这价值300多万的工程以高出市场价,发包给自己的表弟,表面上是他表弟承包工程,实则是他表弟只是他的傀儡。开发完后,每个商业用房15*5米,18.6万元卖出。但这开发的商业用房15米的开间,其中有强占供销社3米的土地,未列于开发的实际面积中,多的部分卖出后装于自己囊中,总价值有60多万元。

2、以权谋私,侵吞资产。20xx年,以前朴村建设村委会的名义要的供销社土地,这块土地当时市值一百万,没有建设村委会,更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竟然以万的超低价购买,将此土地据为己有。此宗土地到现在还在闲置。

3、利用职权,变公为私。几年前政府和政府合并,原乡政府驻地的土地出售给了前村委。20xx年,此土地以前村的名义投资开发,也是未经公开招标以高出当年市场2倍价格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当年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他发包给他的表弟是包清工,加上他老婆进材料的价格达到1200元/平方米),此开发的面积达4200平方米,吃的回扣就达250多万元。然而更有甚者,胃口还不满足,未经两委会和村民的同意,私下偷偷伪造假合同,把此土地以260万元的低价卖给他的连襟,他连襟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如何拿出260万元的巨款,并且开发了市值一千多万的商业用房,只是一个幌子,真正的幕后老板还是,通过他利用职权一系列的运作,这宗土地他侵吞了700多万元的资产。

4、低卖资产,获取回扣。20xx年前村有壹仟六百多颗法国梧桐,是我们村的一道靓丽风景,然而却不顾村民的反对,以每棵xx80元的价格出售给xx镇xx村,然而他以每棵400元的价格入账,这样他吃了xx0余万元的回扣。

5、私设小金库,贪 污巨款。前村每5天有一次大集,每年收取的管理费达30万元左右,这些钱应该入村里的账,但为了方便贪 污,竟私设帐外帐,徐干了12年的书记,市场的管理费应该有300多万元,但除了利用这些钱连换三部价值不菲的轿车外,(价值50多万元,其中两辆给了村委委员),其余全部贪 污或者挥霍。

6、私卖土地,贪赃枉法。不顾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把我们村的耕地良田变为建设用地,卖掉150多亩,(合同是长租70年,与买卖没有区别,只是偷换概念),同时把村民的房前屋后的土地进行买卖,所收的钱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并且违法收取村民的住房建设费,村民建房每建一间就收取500元,所收的钱也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以上所得收入500万元左右全部以便条形式收取,便条是无法下账的,这些巨额资金不知去向。便条我们附有部分复印件为证,全村有200多户拥有,可做调查之用。卖的地有建筑和圈地照片为证。更加可气的是,他竟把贪 污的手伸向了其他村,20xx年任联合党支部书记时,兼任xx村书记,以建冷库押金为名收取xx村村民五万元,任何单据都没有,将此押金据为己有,此事可以向查证。

7、盗挖资源,毁坏良田,为了开发他的7000左右平方米房子,为了达到他的私欲,竟违法毁坏良田15亩,从地下盗挖建筑用砂,盗挖建筑用砂约计2万余方,市值50元/方,侵吞国家资源xx0余万元,破坏的良田有照片为证。在盗采建筑用砂的过程中,xx镇政府接到村民的举报,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但没有追回盗挖的作为自用或者对外卖的建筑用砂所贪的资金。

8、侵吞村民的国家补贴,国家补贴给村民的用于小麦的化肥农药我们村从来没有发放过,全部被侵吞装进自己的腰包,把党和政府关心百姓的功绩全部埋没。

以上举报全是事实,上任以来我们村集体收入3000多万,(包括变卖原村委收入200多万元),可是我们村只硬化了一条路约3500平方米,总造价不超80万元,其它巨款不知去向。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我们作为一名合法的村民,一不想当官,二不想发财,别无他求,只想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期待有一个好的领导带领我们奔上小康。目前,财大气粗,欺压百姓,鱼肉乡里,百姓敢怒不敢言。之前,我们以到xx镇纪委,xx市纪委,xx市纪委,都进行了实名举报,得到的答复是违规,与事实严重不符。因此,肯请上级领导本着还村民一公道,还前村一个和谐村庄的原则。严查我们村的账目,查证事实,张榜公布,将违法乱纪人员绳之以法,清除党内的害群之马,使老百姓早日过上小康生活。

以上内容皆属事实,现在还在担任村支书,正在拉拢关系准备连任,9月3号给村支部人员送礼而且在村民大会上公开说:“你们上访的人员是告不倒我的,你们告到哪我花钱买到哪。”我相信中国共产党会给我们村一片蓝天。

举报人;

20xx年9月5日

写检举信模板 篇8

阅读小贴士:篇8共计1492个字,预计默读时长4分钟,朗读需要8分钟,中速朗读10分钟,在严肃场合朗读需要14分钟,本模板有118位用户喜欢。

以权谋私检举信模板

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xx市安区检察院:

为了打击经济犯罪,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现将我们这些受害人所了解的有关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如下:

被检举人:,女,现任xx市安区xx街道办镇长。

一、存在以权谋私的行为。

利用多年职权,先后安排其初中未毕业的亲属(弟弟文锡佳,文锡忠,弟媳妇许秋菊,文衬芬)到政府多个部门就职,还经常将政府不需招投标工程直接给其弟弟文锡佳承办牟利,侵害政府声誉、中饱私囊。弟媳(文锡佳之妻)文衬芬(身份证号码:4403212)更加利用这一家庭背景,以手中的职权为优势非法炒卖农民房,换坐标牟取非法利益。

二、涉嫌贪污受贿。

第一,从政20年,利用多年职权和不断攀爬,贪污受贿积累财富,不仅以职权之便分得多套集资房、福利房,还用非法获取的钱财购买了大量商品房,并把大量房产物业转移到其亲属名下,例如:集信大厦1栋d座集美阁1606房,以文衬芬名义购买,1706房以妈妈麦琼福名义购买,xx街道沙浦社区一村,九十亩2栋500平方米,以及幸福海岸10栋a座,还有很多统建房,东莞长安中惠花园一套,山美大厦b座2号18楼2套,c座1号10楼以文锡波,文锡忠,文锡佳3个兄弟的名义购买。购入这些资产需要大量资金,而以正常工作收入是绝不可能具备这样实力的,其钱财收入来源不明,应属非正常渠道所获,请求相关部门予以严查!一些福利房也属利用其职务便利所得。

第二,有一女,目前在英国留学读书,众所周知,英国留学读书的学费是各个国家中学费收费最昂贵的,一年的学杂费近五、六十万元人民币,而作为一公职人员,其年收入可以计算,何来如此巨额收入用于支付其女儿的留学读书费用?此项收入来源不明,亦涉嫌贪污受贿,请求严查!

三、涉嫌干扰司法,暗中包庇犯罪家属。

在20xx年底到20xx年五月期间,文衬芬就以之名及其醒目官职到处招摇撞骗,以合伙炒卖农民楼、换坐标等说词进行诱骗,前后诈骗7批人士,被骗人数高达50余人,被骗总金额近1500万元。该诈骗案目前已到法院起诉的受害人就有7人,这7人全部是在20xx年3月底至5月初期间被骗,7人被骗金额就高达人民币900余万元,我们这批举报人只是众多受骗人中的一部分。更加可恶的是文锡佳、文衬芬在5月18日为达到逃避债务之目的已恶意离婚,文衬芬则更加不知去向。本案中,因受害人数众多,受骗金额巨大,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受害人被骗的钱财本身就是向亲戚朋友们所借,已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属法律所定义的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恶性案件,理应受到司法部门的严重关注和坚决处理!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当我们受害人写了报案材料前往xx市公安局相关经侦部门报案时,公安局却拒绝受理,并暗示这一案件已有相关人士过问,是不会立案的!无助之下,受害人又一起到xx信访办、安信访办甚至拨打xx345热线以希求得到帮助,然而结果仍然是拒绝、拒绝、再拒绝!如此社会群体性重大危害诈骗案件竟然连立案都立不上!不得不令人匪夷所思!所以,本案表面上看似是文衬芬的个人行为,实际却与职权密不可分!

综上所述,依据《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同时也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虽然我们受害人钱财受损、投诉遭拒,并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但我们仍然相信党领导的政府是为民作主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这封检举信是我们这些受害人全部的希望,希望贵单位能够对违法违纪甚至是犯罪的行为调查惩处,对其亲属文衬芬的严重犯罪行为立案法办并给予严惩!还民于公道,还社会以安定,还法律于公正!

写检举信模板 篇9

阅读小贴士:篇9共计2511个字,预计默读时长7分钟,朗读需要13分钟,中速朗读17分钟,在严肃场合朗读需要23分钟,本模板有217位用户喜欢。

尊敬的盛市长:

您好!我叫__,是__办事处__社区居民。

现向您检举揭发我社区书记李__利用职务之便,肆意侵吞集体钱财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一、巧立名目,侵吞集体巨额拆迁补偿款

市政府在修建金鹗中路的绿化带时,征用了我社区的办公大楼和用地,但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

作为遗留问题,20__年,楼区政府专门向市政府作岀了要求补偿的请示报告,市政府形成了会议纪要后向李家冲社区补偿了7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20__年底,补偿款到帐50万元后,时任李家冲社区主任李__就将该款定为社区“创收”经济,并以“创收”经济可拿30%的回扣为由头,私自在社区财务上领走了23万元,加之他以该笔款项到帐需要协调经费为借口拿走的8万元,共计31万元整被他领偷运吞。

后来社区有人认为这笔钱是市政府应当补偿给社区的征地拆迁款,事实清楚,更有楼区政府的请示报告和市政府的会议纪要明确,不是社区的“创收”经济,私人不能拿回扣也没有先例!特别是李__自己是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工作是他的职责和义务,在工作范围内搞有偿服务,拿回扣是变相的贪腐行为!更何况该款项是市区政府办事处社区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的结果,也并不是李__或某一个人的功劳!为此向上级进行举报。

事后在三眼桥纪委的调查下,李__将其中的23万元退回。

但他为了自圆其说和开脱自己,李__叫一个要叫余国洪的人来退的钱。

这样李__解释说法这23万元钱其实他自己没得,而是他将钱付给了余国洪,理由是因为市政府当时专门处理这件事情的具体负责人叫陈汉文,而陈汉文和余国洪是湘阴县老乡,这50万元是余国洪找陈汉文要来的,所以这23万元的回扣是给余国洪的好处费。

这退回的23万元钱根本不是余国洪退的,他也从来没拿过这笔钱。

事实上是李__为了帮自已过纪委调查这关,利用职务之便用李家冲社区集体的名义从南环路集贸市场旧改项目原垫资人廖立新、李胜良处借的。

李__做了大量工作后要求余国洪为他顶杠渡难关,再由余国洪的儿子将钱退还到社区的。

而真正原来被李__领走的23万和8万元早被他私吞了。

这23万元退回来不到一个星期,李__又巧立名目以南环路集贸市场补偿之名用假协议做假帐将钱再次领走,并且他还伪造一个李家冲社区的支部同意支付这23万元回扣费用假会议纪要和协议,并将纪要的时间提前,然后逼着每个支部成员在纪要和协议上签字,他也冒充余国洪在协议上签了字。

他做这些文章的目的是用支部集体行为的假像来掩盖他个人的贪腐行为!这23万元被李__再次领出来后,他并没有将这笔钱还给廖立新和李胜良,而是再次被他侵吞。

廖立新、李胜良处的23万元借款则由社区的集体偿还!市政府补偿给社区的70万元在只到帐50万元的情况下,就这样一被李__用各种手段套走了两个23万元另加一个8万元共计51万元整!在整个事件中,他贪腐的胆子一次比一次丈,手段一次比一次隐蔽!试问一下市长?合理会法的征收补偿款是不是“创收”经济?集体应该所得的征收补偿款该不该让私人拿30%的回扣作为提成?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按正常途径支付给社区的征收补偿款是不是需要私人中介并支付费用?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李__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不是可以额外领取报酬?李__这种不择手段,胆大妄为贪腐行为是不是应该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二、在社区办公楼建设的工程支付款中,变相支付,套取私分巨额集体钱财

原五里乡铁炉村经区划调整后划分为古井和李家冲两个社区,区划调整时原铁炉村的办公楼(现古井大楼)正在修建,根椐协议,建成后的办公楼由两个社区各得一半,建设费用也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因区划调整后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分别隶属于三眼桥办事处和五里牌办事处,为了慎重,办公楼的建设成本由楼区纪委牵头进行了审计,牵头负责人为楼区纪委原副书记沈小初。

经审计办公楼的总建设成本为420万元整,审计结果得到了区纪委、李家冲社区、古井社区及基建方的认可,并由双方支居委全体成员及基建方进行了签字确认并办理了办公楼的移交手续。

420万元的总费用两个社区各承担2__万元,在区划调整前,原铁炉村就已支付了130万元给基建方,实则各社区应支付145万元即可,但李家冲社区未经集体讨论,在李__的操纵下,他私自和基建老板签订了一个虚假的>;,根据假协议社区共向基建方支付了270万元,而且目前仍下欠20万元。

变向套取,多支付了__0多万元!在已办移交,没有新增任何建设的情况下,为什么同样一栋办公楼,同样是一半,同样的审计结果,我们质疑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支付的工程款为什么不一样?

为什么由区纪委牵头多方认可的审计结果李__能私自轻而易举的更改而没有一点严肃性?为什么>;至今别人无法看到?而且更为稀奇的是李家冲社区每次付款都是由李__亲自一手经办,既不要基建方来人,也不经过社区财务工作人员来办理?

而且全部都是现金支付?如20__年1月3日晚,李__在外借款后一次性向基建老板支付了80万元的工程款,但在整个支付过程中,社区财务报账员李秋华既没有看到李__借来的钱,也没有看到李__是怎样向基建方支付的工程款?

她得到的只有李__拿来的一张收据!请问市长?社区的财务纪律允许这样乱来吗?李家冲社区的财务公开是真的吗?多支付的这100多万元去向不明,谁拿走了可以查吗?李__这种疯狂造假做假,违法乱纪的贪腐行为有人管吗?

三、贱买集体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社区资产流失和经济的巨大损失

在市八中临街有8个黄金门面属李家冲社区所有,8个门面在20__年的评估价值平均为52万元/个,总价值400万元。

20__年底,未经集体讨论,李__以这8个门面作为抵押在外借款140万元,借款利息为3分的高息。

到20__年初,李__再将门面以20万元/个的价格买给借款人,并且还按3分的高息共计向借款人支付了借款利息75。

6万元,也就是说这些价值最少52万元/个的8个门面,最终是按约8万元/个的价格贱买掉的!而借款人和买门面的人均为李__自己和他弟弟李岳君(不信到门面经营户中一问就知道)。

这些价值400多万元的黄金门面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按60多万元的价格变成了李__和他弟弟的财产!请问市长,我们党和政府能否容忍李__这种做法?他这种损公肥私的做法视天理何在?视党纪国法何在?

盛市长,李__在20__年曾因贪腐和诬陷他人被楼区纪委进行过党内严重警告处份,我以上反映的都是事实,证据确凿!这些还只是李__违纪违法、贪赃腐朽的一部分!今后我会不断的举报,如不属实,我负全部法律责任!我充分相信您是一个好领导,我也相信党的政策一定会对李__这只“苍蝇”进行严肃打击和处理!

举报人:

20__年__月__日

写检举信模板 篇10

阅读小贴士:篇10共计2587个字,预计默读时长7分钟,朗读需要13分钟,中速朗读18分钟,在严肃场合朗读需要24分钟,本模板有289位用户喜欢。

尊敬的盛市长:

您好!我叫xx,是xx办事处xx社区居民。现向您检举揭发我社区书记李xx利用职务之便,肆意侵吞集体钱财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一、巧立名目,侵吞集体巨额拆迁补偿款

市政府在修建金鹗中路的绿化带时,征用了我社区的办公大楼和用地,但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作为遗留问题,20xx年,楼区政府专门向市政府作岀了要求补偿的请示报告,市政府形成了会议纪要后向李家冲社区补偿了7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20xx年底,补偿款到帐50万元后,时任李家冲社区主任李xx就将该款定为社区“创收”经济,并以“创收”经济可拿30%的回扣为由头,私自在社区财务上领走了23万元,加之他以该笔款项到帐需要协调经费为借口拿走的8万元,共计31万元整被他领走私吞。后来社区有人认为这笔钱是市政府应当补偿给社区的征地拆迁款,事实清楚,更有楼区政府的请示报告和市政府的会议纪要明确,不是社区的“创收”经济,私人不能拿回扣也没有先例!特别是李xx自己是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工作是他的职责和义务,在工作范围内搞有偿服务,拿回扣是变相的贪腐行为!更何况该款项是市区政府办事处社区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的结果,也并不是李xx或某一个人的功劳!为此向上级进行举报。

事后在三眼桥纪委的调查下,李xx将其中的23万元退回。但他为了自圆其说和开脱自己,李xx叫一个要叫余国洪的人来退的钱。这样李xx解释说法这23万元钱其实他自己没得,而是他将钱付给了余国洪,理由是因为市政府当时专门处理这件事情的具体负责人叫陈汉文,而陈汉文和余国洪是湘阴县老乡,这50万元是余国洪找陈汉文要来的,所以这23万元的回扣是给余国洪的好处费。这退回的23万元钱根本不是余国洪退的,他也从来没拿过这笔钱。事实上是李xx为了帮自已过纪委调查这关,利用职务之便用李家冲社区集体的名义从南环路集贸市场旧改项目原垫资人廖立新、李胜良处借的。李xx做了大量工作后要求余国洪为他顶杠渡难关,再由余国洪的儿子将钱退还到社区的。而真正原来被李xx领走的23万和8万元早被他私吞了。这23万元退回来不到一个星期,李xx又巧立名目以南环路集贸市场补偿之名用假协议做假帐将钱再次领走,并且他还伪造一个李家冲社区的支部同意支付这23万元回扣费用假会议纪要和协议,并将纪要的时间提前,然后逼着每个支部成员在纪要和协议上签字,他也冒充余国洪在协议上签了字。他做这些文章的目的是用支部集体行为的假像来掩盖他个人的贪污行为!这23万元被李xx再次领出来后,他并没有将这笔钱还给廖立新和李胜良,而是再次被他侵吞。廖立新、李胜良处的23万元借款则由社区的集体偿还!市政府补偿给社区的70万元在只到帐50万元的情况下,就这样一被李xx用各种手段套走了两个23万元另加一个8万元共计51万元整!在整个事件中,他贪污的胆子一次比一次丈,手段一次比一次隐蔽!试问一下市长?合理会法的征收补偿款是不是“创收”经济?集体应该所得的征收补偿款该不该让私人拿30%的回扣作为提成?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按正常途径支付给社区的征收补偿款是不是需要私人中介并支付费用?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李xx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不是可以额外领取报酬?李xx这种不择手段,胆大妄为贪污行为是不是应该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二、在社区办公楼建设的工程支付款中,变相支付,套取私分巨额集体钱财

原五里乡铁炉村经区划调整后划分为古井和李家冲两个社区,区划调整时原铁炉村的办公楼(现古井大楼)正在修建,根椐协议,建成后的办公楼由两个社区各得一半,建设费用也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因区划调整后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分别隶属于三眼桥办事处和五里牌办事处,为了慎重,办公楼的建设成本由楼区纪委牵头进行了审计,牵头负责人为楼区纪委原副书记沈小初。经审计办公楼的总建设成本为420万元整,审计结果得到了区纪委、李家冲社区、古井社区及基建方的认可,并由双方支居委全体成员及基建方进行了签字确认并办理了办公楼的移交手续。420万元的总费用两个社区各承担2xx万元,在区划调整前,原铁炉村就已支付了130万元给基建方,实则各社区应支付145万元即可,但李家冲社区未经集体讨论,在李xx的操纵下,他私自和基建老板签订了一个虚假的>;,根据假协议社区共向基建方支付了270万元,而且目前仍下欠20万元。变向套取,多支付了xx0多万元!在已办移交,没有新增任何建设的情况下,为什么同样一栋办公楼,同样是一半,同样的审计结果,我们质疑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支付的工程款为什么不一样?为什么由区纪委牵头多方认可的审计结果李xx能私自轻而易举的更改而没有一点严肃性?为什么>;至今别人无法看到?而且更为稀奇的是李家冲社区每次付款都是由李xx亲自一手经办,既不要基建方来人,也不经过社区财务工作人员来办理?而且全部都是现金支付?如20xx年1月3日晚,李xx在外借款后一次性向基建老板支付了80万元的工程款,但在整个支付过程中,社区财务报账员李秋华既没有看到李xx借来的钱,也没有看到李xx是怎样向基建方支付的工程款?她得到的只有李xx拿来的一张收据!请问市长?社区的财务纪律允许这样乱来吗?李家冲社区的财务公开是真的吗?多支付的这100多万元去向不明,谁拿走了可以查吗?李xx这种疯狂造假做假,违法乱纪的贪腐行为有人管吗?

三、贱买集体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社区资产流失和经济的巨大损失

在市八中临街有8个黄金门面属李家冲社区所有,8个门面在20xx年的评估价值平均为52万元/个,总价值400万元。20xx年底,未经集体讨论,李xx以这8个门面作为抵押在外借款140万元,借款利息为3分的高息。到20xx年初,李xx再将门面以20万元/个的价格买给借款人,并且还按3分的高息共计向借款人支付了借款利息75。6万元,也就是说这些价值最少52万元/个的8个门面,最终是按约8万元/个的价格贱买掉的!而借款人和买门面的人均为李xx自己和他弟弟李岳君(不信到门面经营户中一问就知道)。这些价值400多万元的黄金门面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按60多万元的价格变成了李xx和他弟弟的财产!请问市长,我们党和政府能否容忍李xx这种做法?他这种损公肥私的做法视天理何在?视党纪国法何在?

盛市长,李xx在20xx年曾因贪污受贿和诬陷他人被楼区纪委进行过党内严重警告处份,我以上反映的都是事实,证据确凿!这些还只是李xx违纪违法、贪赃腐 败的一部分!今后我会不断的举报,如不属实,我负全部法律责任!我充分相信您是一个好领导,我也相信党的政策一定会对李xx这只“苍蝇”进行严肃打击和处理!

李家冲社区居民:姜晟

20xx年xx月xx日

写检举信模板 篇11

阅读小贴士:篇11共计2512个字,预计默读时长7分钟,朗读需要13分钟,中速朗读17分钟,在严肃场合朗读需要23分钟,本模板有119位用户喜欢。

贪污检举信的模板

尊敬的盛市长:

您好!我叫,是xx办事处xx社区居民。现向您检举揭发我社区书记李利用职务之便,肆意侵吞集体钱财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一、巧立名目,侵吞集体巨额拆迁补偿款

市政府在修建金鹗中路的绿化带时,征用了我社区的办公大楼和用地,但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作为遗留问题,20xx年,楼区政府专门向市政府作岀了要求补偿的请示报告,市政府形成了会议纪要后向李家冲社区补偿了7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20xx年底,补偿款到帐50万元后,时任李家冲社区主任李就将该款定为社区“创收”经济,并以“创收”经济可拿30%的回扣为由头,私自在社区财务上领走了23万元,加之他以该笔款项到帐需要协调经费为借口拿走的8万元,共计31万元整被他领走私吞。后来社区有人认为这笔钱是市政府应当补偿给社区的征地拆迁款,事实清楚,更有楼区政府的请示报告和市政府的会议纪要明确,不是社区的“创收”经济,私人不能拿回扣也没有先例!特别是李自己是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工作是他的职责和义务,在工作范围内搞有偿服务,拿回扣是变相的贪腐行为!更何况该款项是市区政府办事处社区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的结果,也并不是李或某一个人的功劳!为此向上级进行举报。

事后在三眼桥纪委的调查下,李将其中的23万元退回。但他为了自圆其说和开脱自己,李叫一个要叫余国洪的人来退的钱。这样李解释说法这23万元钱其实他自己没得,而是他将钱付给了余国洪,理由是因为市政府当时专门处理这件事情的具体负责人叫陈汉文,而陈汉文和余国洪是湘阴县老乡,这50万元是余国洪找陈汉文要来的,所以这23万元的回扣是给余国洪的好处费。这退回的23万元钱根本不是余国洪退的,他也从来没拿过这笔钱。事实上是李为了帮自已过纪委调查这关,利用职务之便用李家冲社区集体的名义从南环路集贸市场旧改项目原垫资人廖立新、李胜良处借的。李做了大量工作后要求余国洪为他顶杠渡难关,再由余国洪的儿子将钱退还到社区的。而真正原来被李领走的23万和8万元早被他私吞了。这23万元退回来不到一个星期,李又巧立名目以南环路集贸市场补偿之名用假协议做假帐将钱再次领走,并且他还伪造一个李家冲社区的支部同意支付这23万元回扣费用假会议纪要和协议,并将纪要的时间提前,然后逼着每个支部成员在纪要和协议上签字,他也冒充余国洪在协议上签了字。他做这些文章的目的是用支部集体行为的假像来掩盖他个人的贪污行为!这23万元被李再次领出来后,他并没有将这笔钱还给廖立新和李胜良,而是再次被他侵吞。廖立新、李胜良处的23万元借款则由社区的集体偿还!市政府补偿给社区的70万元在只到帐50万元的情况下,就这样一被李用各种手段套走了两个23万元另加一个8万元共计51万元整!在整个事件中,他贪污的胆子一次比一次丈,手段一次比一次隐蔽!试问一下市长?合理会法的征收补偿款是不是“创收”经济?集体应该所得的征收补偿款该不该让私人拿30%的回扣作为提成?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按正常途径支付给社区的征收补偿款是不是需要私人中介并支付费用?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李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不是可以额外领取报酬?李这种不择手段,胆大妄为贪污行为是不是应该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二、在社区办公楼建设的工程支付款中,变相支付,套取私分巨额集体钱财

原五里乡铁炉村经区划调整后划分为古井和李家冲两个社区,区划调整时原铁炉村的办公楼(现古井大楼)正在修建,根椐协议,建成后的办公楼由两个社区各得一半,建设费用也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因区划调整后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分别隶属于三眼桥办事处和五里牌办事处,为了慎重,办公楼的建设成本由楼区纪委牵头进行了审计,牵头负责人为楼区纪委原副书记沈小初。经审计办公楼的总建设成本为420万元整,审计结果得到了区纪委、李家冲社区、古井社区及基建方的认可,并由双方支居委全体成员及基建方进行了签字确认并办理了办公楼的移交手续。420万元的总费用两个社区各承担2xx万元,在区划调整前,原铁炉村就已支付了130万元给基建方,实则各社区应支付145万元即可,但李家冲社区未经集体讨论,在李操纵下,他私自和基建老板签订了一个虚假的>,根据假协议社区共向基建方支付了270万元,而且目前仍下欠20万元。变向套取,多支付了xx0多万元!在已办移交,没有新增任何建设的情况下,为什么同样一栋办公楼,同样是一半,同样的审计结果,我们质疑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支付的工程款为什么不一样?为什么由区纪委牵头多方认可的审计结果李能私自轻而易举的更改而没有一点严肃性?为什么>至今别人无法看到?而且更为稀奇的是李家冲社区每次付款都是由李亲自一手经办,既不要基建方来人,也不经过社区财务工作人员来办理?而且全部都是现金支付?如20xx年1月3日晚,李在外借款后一次性向基建老板支付了80万元的工程款,但在整个支付过程中,社区财务报账员李秋华既没有看到李借来的钱,也没有看到李是怎样向基建方支付的工程款?她得到的只有李拿来的一张收据!请问市长?社区的财务纪律允许这样乱来吗?李家冲社区的财务公开是真的吗?多支付的这100多万元去向不明,谁拿走了可以查吗?李这种疯狂造假做假,违法乱纪的贪腐行为有人管吗?

三、贱买集体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社区资产流失和经济的巨大损失

在市八中临街有8个黄金门面属李家冲社区所有,8个门面在20xx年的评估价值平均为52万元/个,总价值400万元。20xx年底,未经集体讨论,李以这8个门面作为抵押在外借款140万元,借款利息为3分的高息。到20xx年初,李再将门面以20万元/个的价格买给借款人,并且还按3分的高息共计向借款人支付了借款利息75。6万元,也就是说这些价值最少52万元/个的8个门面,最终是按约8万元/个的价格贱买掉的!而借款人和买门面的人均为李自己和他弟弟李岳君(不信到门面经营户中一问就知道)。这些价值400多万元的黄金门面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按60多万元的价格变成了李和他弟弟的财产!请问市长,我们党和政府能否容忍李这种做法?他这种损公肥私的做法视天理何在?视党纪国法何在?

盛市长,李在20xx年曾因贪污受贿和诬陷他人被楼区纪委进行过党内严重警告处份,我以上反映的都是事实,证据确凿!这些还只是李违纪违法、贪赃腐 败的一部分!今后我会不断的举报,如不属实,我负全部法律责任!我充分相信您是一个好领导,我也相信党的政策一定会对李这只“苍蝇”进行严肃打击和处理!

李家冲社区居民:姜晟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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