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第二小学门卫值班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门卫值班管理制度。
一、学校门卫值勤实行二十四小时轮值制,隶属校长室、总务处领导。
二、忠于职守,按时交接岗,不得擅自离岗。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三、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注重仪表仪容,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值班前与值班时间不准喝酒。
五、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要办好登记手续,重要人事应立即报告总务处或校长。如特殊情况应经校长室及当事人同意后方许进校。离校时必须在登记册上注销。
六、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陪同进出。教职工家属在校临时居住,须做好详细登记。
七、学生家长来校,需与班主任联系好,认真登记后、方可放行。
八、上学期间如有学生外出、当值人员需向班主任问明情况,见学生班主任签的假条后,在校门口将学生交给家长,并请家长做好详细登记。
九、值班时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校园安全。
十、学校外借物品需校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教师个人向学校临时借用物品,需到总务处办理手续。在无学校批准的情况下,门卫值班人员要制止任何人将任何学校公物带出校门
十一、门卫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及校门内外卫生区域整洁卫生。
十二、除来访接待外,非门卫人员不得在传达室逗留、闲聊。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关校门、楼门、操场护栏门,下班后要对各教学楼门窗进行检查,并及时关闭未关的门窗。
十三、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维护校门正常秩序。
十四、门卫值班人员在学生放学后,要随时对全校进行巡逻,确保学校安全。
十五、若因门卫工作失职,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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