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机车运输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为强化电机车设备的管理,任务落实,责任到人,易于考核,确保设备完好,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包机制度:
1、包机人员由电机车司机和机修工组成。
2、包机人员必须熟悉所包设备的技术性能,工作原理。
3、操作人员必须按机械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机械。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日常性检查保养作业,其内容为“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还要能够进行一级保养,进行人车手动落闸试验 会进行排除一般故障。此外操作人员负责设备卫生清洁,认真填写检查、运行记录。
4、机修工负责二级以及二级以上的保养工作,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确保设备、各种辅助设备(包括信号装置)完好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符合标准要求。对操作人员排除不了人车车体、轴承变形、断裂,插销磨损、防坠器不灵敏等故障,由机修工进行及时排除。
5、机械设备完好标准:完成任务好;技术状况好;维护保养好;合理使用好;保管工作好。
6、由机电科进行考核。因操作维护保养设备不及时,造成影响生产、甚至安全事故,对责任人按矿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第2篇 电机车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电机车运输规定是根据《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矿山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安全规定:
1、电机车应有完整的安全装置,铃、灯、防护罩、制动闸、联接器和漏电及电路保护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均不得运行。
2、开车前,必须进行前后检查,发出信号,以免伤人或压断各种管路、线路。
3、电机车司机必须遵守各种信号、听从指挥,严禁酒后开车,电机车运行时,人、物各部件不得外露。
4、严禁开快车。遇弯道、出硐、施工地点或前方有人时,要减速慢行并发出信号。
5、电机车运行途中掉道,应立即发出信号,处理人员必须选择安全位置及联系信号,并统一指挥进行处理。
6、电机车必须额定牵引、运输不得超载、超宽、超长。
7、机车运送爆破器材,必须遵守爆破物品运输规定。
8、机车运送人员必须在开车前,认真仔细检查连接器、制动器及部件的完好,车内严禁易爆、易燃及货物混装,严禁中途扒车。
9、电瓶车两头严禁站人,以防挤(撞)伤。
10、卸渣时,停车场,调头处应设有挡车防护设施,以防掉道。
11、经常检查,保持机车清洁,做好文明开车,司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刹紧车闸,停车在安全线上,并有良好的照明和警告标志。
12、轨道的曲线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行驶速度1.5m/s以下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7倍;
(2)行驶速度大于1.5m/s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10倍;
(3)轨道转弯角度大于90°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的10倍;
(4)对于带转向架的大型车辆(如梭车、底卸式矿车等),应不小于车辆技术文件的要求。
13、使用电机车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有爆炸性气体的回风巷道,不应使用架线式电机车;
(2)高硫和有自燃发火危险的矿井,应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
(3)每班应检查电机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和过电流保护装置;
(4)电机车司机不应擅离工作岗位;司机离开机车时,
应切断电动机电源,拉下控制器把手,取下车钥匙,扳紧车闸将机车刹住。
14、电机车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司机不应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2)列车制动距离;运送人员应不超过20m,运送物料应不超过40m;14t以上的大型机车(或双机)牵引运输,应根据运输条件予以确定,但应不超过80m;
(3)采用电机车运输的主要运输道上,非机动车辆应经调度人员同意方可行驶;
(4)单机牵引列车正常行车时,机车应在列车的前端牵引(调车或处理事故时不在此限);
(5)双机牵引列车允许1台机车在前端牵引,1台机车在后端推动;
(6)列车通过风门、巷道口、弯道、道岔和坡度较大的区段,以及前方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应减速并发出警告信号;
(7)在列车运行前方,任何人发现有碍列车行进的情况时,应以矿灯、声响或其他方式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发现运行前方有异常情况或信号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
(8)电机车停稳之前,不应摘挂钩;
(9)不应无连接装置项车和长距离顶车倒退行驶;若需短距离倒行,应减速慢行,且有专人在倒行前方观察监护;
15、架线式电机车运输工作中断时间超过一个班时,非工作地区内的电机车线路电源应切断。修整电机车线路,应先切断电源,并将线路接地,接地点应设在工作地段的可见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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