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公司材料供应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材料供应质量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施工生产对材料质量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加强材料供应质量的管理,完善材料供应质量的保证体系,制订本制度。
2 .材料供应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 l )加工订货的质量把关
l )正确选择进货渠道,对生产厂家及供货单位要进行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a .要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生产产品允许等级标准、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获奖情况;
b .应有完善的检测手段、手续和试验机构,可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材质证明;
c .应对其产品质量和生产历史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了解其他用户使用情况与意见,生产厂方(或供货单位)的经济实力、赔偿能力、有无担保及包装储运能力等。
2 )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
a .计划人员和技术人员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类计划:
b .对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加工订货计划中的品名、规格、型号、材质要求等要进行逐项审核;
c .对构配件和设备计划的标准图集编号及非标准件加工图要详细核对,确认无误后,向业务人员做技术交底(或会同与厂方交底),计划落实执行后,与订货合同一并归档。
3 )严格履行合同手续与程序。
a .材料业务人员在加工订货时,必须与生产厂方(或供货单位)签订加工订货合同(或购货合同)。
b .合同除了按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交货地点与方式、违约的责任等主要必备条款签订外,还应严格按照《 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的条款签订。特别对供货质量、验收标准和验收办法,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及经济责任(索赔违约金、赔偿金)等要详细明确地列出。
c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通融、变更和解除。
4 )加强供货渠道及各种计划、合同的管理。
a .供货渠道要相时稳定;
b .加工订货应本着'先内后外,以国营厂方为主,其他为辅'的原则;
c .业务人员对下达执行的各类计划和签订的合同,应分类编号存档管理,建立计划及合同管理台账。
( 2 )市场采购材料的质量把关
l )材料采购人员应做好市场调查和预测工作,采购应坚持'比质、比价、比运距,以集中批发为主,就近零星采购为辅'的原则。
2 )采购时必须向供销单位索取产品合格证及有关检测试验等资料,对无合格证的材料及产品一律不得采购。
3 )采购批量产品时,一律签订合同。
( 3 )纪律与要求
l )负责加工订货和市场采购的业务人员,应模范遵守物资政策及物资工作纪律,廉洁奉公,不得搞不正之风;认真学习合同法和有关工矿产品购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材料基本知识,掌握材料性能、用途与质量标准;要以科学有效的工作质量,保证材料供应质量。
2 )要坚持先看货后订货的原则,不得盲目采购与订货。必要时,应与技术质量人员事先进行产品质量考察工作。
3 )集团总公司、公司两级配套供应单位要配置质量技术人员,指导、监督材料供应质量工作。
4 )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业务人员应及时和定期了解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及产品质量情况,发现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及产品,要按合同要求和法律、法规的时效及有关规定去办,及时找厂家或供货单位洽谈,做到包退、包换、包损失。
3 .材料验收的质量管理
( l )双控把关:为了避免因质量问题造成拒收,确保进场材料合格,对预制构件、钢木门窗、各种制品及机电设备等大型产品,在组织送料前,由两级供应部门业务人员会同技术质量人员先行看货验收,无质量问题再送料。现场收料人员接料时再行验收签证
( 2 )联合验收把关:对直接送到现场的材料及构配件,收料人员可会同现场的技术质量人员联合验收;进库物资由保管员和材料业务人员一起组织验收。
( 3 )收料员验收把关:收料员对地材、建材及有包装的材料及产品,应认真进行外观检验;查看规格、品种、型号是否与来料相符,宏观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包装、商标是否齐全完好。
( 4 )提料验收把关:总公司、分公司两级供应部门的业务人员到外单位及集团三个专业公司提送料时,要认真检查验收提料的质量,索取产品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送到现场(或仓库)后,应与现场(仓库)的收料员(保管员)进行交接验收。
( 5 )验收结果的处理
l )验收质量合格,技术资料齐全,可及时登人进料台账,发料使用。
2 )验收质量不合格,不能点收时,可做拒收,并及时通知上级供应部门(或供货单位)。如与供货单位协商作代保管处理时,应有书面协议,并应单独存放,在来料凭证上写明质量情况和暂行处理意见。
3 )已进场(进库)的材料,发现质量问题或技术资料不齐时,收料员应在3 日内上报《 材料质量验收报告单》 (或电话报告)给上级供应部门,以便及时处理。暂不发料、不使用,原封妥善保管。
4 .质量资料的管理
( 1 )资料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及其他有关资料(资格审查资料、产品认证评价资料、试验资料、市场调查资料、产品广告说明、产品使用情况、用户使用意见等);
( 2 )材料及产品范围:
l )钢材、水泥、油毡、沥青、焊条、橡塑及化工制品、水暖、电气配件;
2 )预制混凝土构件及其他制品、门窗及机电设备产品;
3 )地材及新型建筑材料、新型防火材料;
4 )技术质量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及产品。
( 3 )管理要求:
l )签发与索取:两级供应部门负责产品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抄件或复印件)的索取和签发,各公司试验室负责对材料的复验工作;
2 )整理存档:各级供应部门及使用单位都要建立材料质量证明的管理台账和严格的交接签发手续,并分类整理存档;竣工资料需用时应及时转交技术部门;
3 )材料人员要学习、了解、掌握材料质量标准及有关规范,逐步完善材料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工作,为现代化管理创造条件。
5 .附则
( l )本制度由总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解释;
( 2 )本制度自2023年10月20日起执行。
第2篇 建设工程公司材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材料管理制度
1、工程材料的采购品种应以施工的实际需要为依据,数量以工程预算为依据。质量以设计要求为依据,材料员根据定额员编制、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审核的材料计划负责采购。材料采购实行材料员专人负责制,项目上的其他负责人有建议权,不得直接插手材料采购。材料部门实行采购、验货、收料、审批、付款分权制,不允许减少环节,缺少手续一律处予罚款200元。
2、材料员调动,全部办好交接手续,由材料会计在场签字。交接时的遗漏问题,由原经办人处理,费用损失由个人承担,不办好交接手续而离开的罚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
3、材料原则上分项目部采购,材料员采购材料要认真做好价格信息的调查、交流、咨询工作及信息论证工作,随时掌握商品价格的变化情况。大众材料价格不得超过总部调查价格的3%,大型材料不得超过1.5%。材料以质优需用为主,不允许以借口不能报批而采购价低质劣的材料。对买回的不合格的材料,坚决给予退货,不能退掉的部分,由采购员赔偿50%。
4、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允许擅自作主,采购员更不能随意购买,违反者罚款500元并追究相应责任。
5、采购万元以上的材料,一律采取招投标,投标厂家要在5家以上。签订合同应由项目经理、材料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供应商洽商,签订合同时除考虑价格合理外,还应考虑本公司的资金周转情况。在保证合同要求质量的前提下,确定最低价,10万元以上要经过总经理同意,50万元以上要由总经理参加,违者罚责任人1000元,特殊情况除外。
6、采购员原则上亲自送货到现场,把好质量、数量、规格、用途、价格关,与收料、仓库保管员当场验货手续,不到现场办理的每次罚100元。所购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应及时向资料提供,凡未及时提供或手续不全的每次罚采购员100元。
7、凡是两个工地之间的调拨材料,必须由仓库保管员开具调拨单验收入库,材料当场点清,发现差错经手人罚200元。
8、甲供材料包括安装主材料要根据预算员提供的计划单,经项目经理、施工员签字手续齐全后,方能去甲方提货。验货入库时要有对口工种代表、材料员、门卫三人以上签字,当日验收,不得过夜,发现代签每人每次罚200元。
9、三大材料和安装主材要凭送货单位的解货单,对于规格、数量、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要全部清退,如果收了不合格的材料,每车给予责任人500元以上的罚款。
10、材料入库必须统一计量标准,重量以千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地材料收料实事求是地进行丈量,目测估计的发现一次罚200元,二次开除。收料员要根据现场的需要,不得滥收,浪费资金和材料。
11、除钢筋、砂石、红砖、铸铁管等庞大的材料外,所有材料要进入仓库,尤其是安装、装潢材料。材料进入时须由仓库保管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材料堆放在外面每次罚款责任人200元。
12、进仓库领料,必须依据耗用材料总计划单凭项目经理或定额员签字后的领料单领取材料,低值易耗品原则上以旧换新,否则,仓库保管员可以拒绝发料,报废材料每月要由财会材料人员在场清点,以旧换新率达到100%,达不到每次罚款100元。
13、所有进入仓库的材料一律有计划限额发料,不按限额领料单每次罚款保管员200元。
14、收料员都要设立一本台帐,对各种材料按顺序先后详细登记。保卫人员也要设立一份台帐,但只登记钢材、木材、水泥、砂石、砖。由材料会计每月把两份台帐进行对照,发现问题及时调查汇报,作出相应措施,违反者罚200元。
15、甲供材料在进场前,必须由甲方对价格、质量进行认可,免得事后扯皮,在工程结束时,将剩余甲供材料及时退还。
16、由材料会计负责材料分类,让所有土建、安装、装潢仓库的帐本、报表规范化、统一化,便于管理和检查。材料会计负责清理积压材料,随时与采购部门和其他项目互通信息,便于调用。
17、用车台班规定:
(1)计时台班车:130不得超过30元/小时,5吨东风、解放不得超过40元/小时,按实际用车时间计算。
(2)租赁材料装卸运费每吨不得超过30元。
(3)外运渣土:130三环每车不得超过70元,三环内每车不超过80元,二环内不超过90元,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18、租赁材料进场要有对口工种代表、门卫人员、保管员严格验收,材料员对租凭材料要建立台帐,并督促施工部妥善保管使用,不要任意切割、焊接,造成损失追查施工员责任。
第3篇 某工程公司材料工具收发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材料工具收发管理制度
为了把好材料进出关,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由于材料、工具不合格而引发的事故。项目部特制定验收、发放、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1、由仓管员负责材料的验收、发放、保管和使用管理工作。
2、施工中所需的一切材料器具进入现场,仓管员必须先凭材料员吴美伟提供的由工地施工负责人签字批准的'进料单'入库。
3、所进入现场的器具材料由仓管员负责清点、计量,方法与供货单位一致,以实际检验的当选量为实收数。对质量进行验收,对数量不符或质量不合格者有权拒收。
4、经验收合格后对器具材料的进场日期、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进行分类登记,上册备档分类堆放整齐挂上标签。对易燃物品专地隔离堆放。
5、在器具或材料未用尽前,需继续使用的应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或材料员提供情况,以便及时准备采购以免脱节。
发放制度
1、领取或借用材料器具必须经过出料登记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领取。
2、仓管员负责及时发放劳保防护用品,领取数量需经安全员签字核实后,方可发放。
3、器材收回后必须经过验收,若发现有损坏现象,根据损坏程度的轻重和器材单价,给予适当的赔偿。
4、仓管员必须坚守岗位,设置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在仓库内吸烟、聚会娱乐,同时搞好仓库卫生,勤清扫,保持货架及材料的清洁。
第4篇 工程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1 .为了进一步加强周转材料的管理,使其标准化、规范化,提高使用的经济效果,制订本制度。
2 .本制度规定了周转材料的计划采购、收发保管使用、回收处理和核算业务管理流程。
3 .本规定所指周转材料是钢(木)模板、钢(木竹)脚手架板、钢(木)支撑门型脚手架及其零配件。
4 .周转材料自企业购人至报废处理的全过程,均属本条例管理的范围。
5 .企业要设置专门机构和管理人员,对周转材料要集中管理,实行租赁。6 .出租部门要遵守以下规定。
( l )根据需用计划编制供需平衡表,组织平衡调度;
( 2 )采购验收按《 仓库管理制度》 执行;
( 3 )质量验收按照《 周转材料验收和报废标准》 执行,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定型组合钢模板每种规格抽验五块;其他品种每批到货抽检10件。如果不符,不予验收;
( 4 )对使用中的周转材料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并组织回收,及时修复,凡需报废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租用部门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使用和维护。
l )使用和维护周转材料的组配支搭、拆除、整修等作业过程;
2 )组配和支搭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严禁挪做他用,随意裁截和打孔;
3 )拆除时不得从高空扔摔;
4 )拆除后应及时清除灰垢,外观整形和保养,并按规格分开好坏,码放在指定地点;
5 )施工现场不再使用的周转材料应及时退库,并做好记录。
7 .出租和租用部门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对周转材料实行保养和维修。
( l )各种周转材料均应按规格码放,阳面朝上,垛位见方;
( 2 )露天存放的周转材料,先夯实场地,并下垫30cm ,有排水措施,堆放高度一般不超过zm ,垛位间距有通道;
( 3 )零配件要装人容器中保管;
( 4 )使用后的周转材料要及时清除灰垢,进行外观整形和技术保养。8 .出租部门三项考核指标。
( l )钢模出租率=[期内平均出租数量(平米)]÷[期内平均拥有量(平米)× l00%〕 ;
( 2 )报废率=[期内报废数量总金额〕÷[期内平均拥有量总金额」×100 % ;
( 3 )钢模周转次数=[期内完成支模面积(平米)]÷[期内平均拥有量(平米)]。损耗率按品种分别计算,损耗数量为缺量与损坏且不可修复的数量之和。
9 .凡违反周转材料管理制度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 l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任者个人50 元罚款,处责任单位500 元罚款;
l )无专门机构或人员进行管理的;
2 )采购和验收未能按规定办理的;
3 )未按《 周转材料验收和报废标准》 进行质量验收的;
4 )出租部门未对使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的;
5 )未能及时组织回收修复的,以及未按规定标准报废的;
6 )组配和支搭违反施工方案的,并随意挪作他用、裁截和打孔的;
7 )在拆除时随意从高空中扔掉的;
8 )使用后未能及时清理、整理、保养的;
9 )未按规定码放,随意堆放的。
( 2 )对情节较严重,管理确实混乱,将视其情况加重处罚。
10 .附则
( 1 )本制度由总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解释;
( 2 )本制度自2023年10月20 起执行。
第5篇 工程公司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材料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1 .为提高建筑安装企业材料管理水平,实现采购供应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达到及时配套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加速资金周转,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2 .凡施工、临设、周转材料自采买开始至供到工地验收时止,均属于采购供应管理范围。
3 .材料采购供应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物资工作纪律,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 .材料采购供应应由公司级以上单位确定的专门机构和岗位的专业人员办理,必须持证上岗,严格岗位责任制,无上岗证不准从事采购工作。
5 .材料采购订货计划编制
( l )单位工程一次性用料计划: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材料分析进行编制,在工程开工前提出;
( 2 )构配件加工订货计划:根据技术翻样资料编报;
( 3 )材料需用计划:根据施工方案,按需用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用料进度进行编制;
( 4 )采购供应计划:根据编制的材料需用计划,考虑期末储备量、期初库存量、本期到货量,进行综合平衡,确定本期采购量,编制采购计划、用款计划、运输计划;
( 5 )计划执行过程中,遇有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应及时提出变更计划,据此调整原需用计划、采购订货计划,以避免造成损失。
6 .采购订货
( l )采购订货必须依据采购订货计划、采购原则和市场行情,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所需材料的采购和订货,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 2 )采购订货要坚持'三比一算'、'先看后买'的原则,不得盲目采购;对有安全规定的材料必须到指定厂家购买;
( 3 )采购时必须向供销单位索取产品合格证及材质证明,具备有关的检测试验等资料;对无材质证明的材料和产品一律不得采购;
( 4 )大宗及特殊重要的材料订购,必须考虑供方信誉、供应能力及生产技术资料,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 5 )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加工订货,必须事先携带图纸会同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事后进行技术验收;必要时在加工期间进行质量检查;
( 6 )凡不能及时结清的采购订货,必须按合同法的规定,认真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 7 )企业必须制订内部合同管理办法,明确签约权限、责任、义务、程序,设立合同台账,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合同履行的制约条款;
( 8 )采购人员必须设有采购登记台账,借款报销台账;企业应对采购订货工作的质量效益进行定期考核分析。
7 .采购订货验收
( l )对采购订货的材料,应根据采购计划,合同产品技术标准和有关抽样检查规定,严格检查验收;
( 2 )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及产品要按合同条款,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由采购人员负责找供方协商处理;
( 3 )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应在当日签署有关交接手续或凭证,并按票证流转程序传递。随时清结财务手续。
8 .在采购供应过程中对正常途耗或非正常量差的处理规定
( l )属于规定范围内的途耗发生的量差,由经办人按审批程序报批处理;
( 2 )属于非正常发生的量差,由经办人负责同供方核实,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 3 )建设单位一般不指定材料(或产品)生产单位。若指定,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建设单位负责赔偿;
( 4 )对材料账务处理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l )为便于业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稽查等工作的开展,必须统一凭证、台账、报表的格式及填写方法和流转程序,达到材料账务管理与财务会计核算业务相互交接;
2 )各种凭证、账、表必须认真填制,计量准确,数字清楚,不得涂改,印鉴、附件齐全,按要求及时传递;
3 )各种原始凭证、账、表及合同文本等资料,按月(季)分别装订、汇总、编号、核实,由负责人、经办人盖章,统一归档,并妥善保存。
9 .采购供应统计核算工作
( l )采购供应核算必须遵循'谁采购供应谁核算'的原则;
依据采购和供应的数量分别计算采购成本和预算成本,做到日清月结,按季出成本报表,并进行采购成本分析。
( 2 )采购成本是指在采购过程中所投人的全部费用,它包括:购人价、运输装卸费、管理费(采保费)、税金及利息;
( 3 )材料统计核算必须以各种凭证为依据,真实反映材料采购供应经营成果;
( 4 )采购供应统计核算必须具备如下报表:
l )材料收、支、存统计报表;
2 )单位工程供(耗)料统计报表;
3 )采购成本盈亏统计报表;
4 )资金运用情况统计报表。
10 .违反此制度的,按以下规定处罚。
( 1 )有如下行为之一,直接责任者应予以赔偿,标准为损失额的10 % ;
l )决策失误或计划不周造成材料浪费或积压;
2 )越权采购或未按规定程序,违反正常渠道进行采购和加工订货,造成经济损失;
3 )在订货和采购工作中对材料质量把关不严造成经济损失。
( 2 )有如下行为的直接责任者应按损失额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交纪律监察部门处理;
l )在供应中故意克扣、缺斤短两,超过合理误差转嫁亏损,给使用者造成损失;
2 )违反物资政策,物资纪律和廉洁规定,以物谋私,捞取好处,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 3 )有如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者处以50~100 元罚款;
l )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账目和手续混乱,财产不清,债权债务无法清理或形成死账者;
2 )弄虚作假、不记账、不销账,造成账物不符,成本不实,虚盈实亏者;3 )违反规定,擅自销毁单据、凭证和账册者;
4 )拒绝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之一者;
5 )不履行规定职责,使工作秩序不能正常运转,经多次提出无改进者。
11.附则
( l )本制度由总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解释;
( 2 )本制度自2023年10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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