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社区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一、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音像带等均要建立帐目,登记造册,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交接手续。
二、党员电教设备只能用于党员教育,不能挪做它用,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非专管人员不得随便操作使用,更不能外借。
三、党员音像教材的交流和传播内容要经街道党工委办公室批准或社区党支部审查后方可播放,坚决杜绝内容不健康的音像片。
四、播放工作要严格做到播放前有准备播放后有记录,并认真组织党员讨论情况和有关信息,报告街道党工委办公室。
五、每年负责电教工作的人员要将全年开展电教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分别报告党支部和街道党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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