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按照“建设一流部门、打造一流团队、创造一流业绩”目标要求,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核内容
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内容由基础考评、加分项目考评和一票否决情形三部分构成。
(一)基础考评包括工作落实、工作评价两部分,总分100分。
1、工作落实(70分)。主要考评各乡镇、县直单位和双重管理单位组织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附件1、2、3)。
2、工作评价(30分)。包括部领导测评(20分)和各组室长测评(10分)。
(二)加分项目考评包括组织工作改革创新成效、宣传推介工作等,上限20分(在国家级主流新闻媒体刊发或报道的不受加分限制,由部务会研究确定加分值)。
1、省、市、县级会议作经验交流发言的,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书面经验交流的,每次分别加2分、1分、0.5分。
2、《日报》采用的组工信息每篇加2分、《日报》采用的每篇加0.5分、《公众信息网》采用的每篇加0.2分。
3、受到省委领导、省委组织部领导、市委主要领导、市委组织部领导、县委主要领导、县委组织部领导批示(表扬)的,每次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0.5分。
4、同一项工作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计分。
(三)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2、发生泄密、安全事故或重大工作失误的。
3、本单位干职工违反《县十个一律免职和十二个一律问责暂行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考核实施
(一)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日常工作。
(二)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不上门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自查申报的方式进行。
1、平时考核。由考评办根据考评办法登记各单位组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年终自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双重管理单位每年1月对上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填写《工作落实情况自查表》、《加分申报表》并附印证材料递交考评办。
3、审核评分。考评办对加分、扣分及“一票否决”情况进行汇总并加以审核。考评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县直单位和双重管理单位年度工作进行评分。
4、会议审定。考评办将各乡镇、县直单位和双重管理单位考评情况汇总,提交部务会审定。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评结果作为各乡镇、县直单位和双重管理单位组织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各乡镇、县直单位和双重管理单位分数排名倒数第一且80分以下的,对单位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第2篇 基层党委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做好新的一年基层党委的组织工作,为加快全市“两个率先”,推进富民强市进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特制定*年基层党委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一、基础考核(73分)
(一)、党建工作责任(8分)
★1、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得2分。有全年党建工作意见和各季度重点工作分解各得1分。
2、认真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得5分。党委全年研究党建工作达4次得1分,少一次扣0.5分;有年度支部目标考核得2分(有考核细则、考核结果等相关台帐);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例会得2分(有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
3、每个党委成员都建立一个党建工作联系点得1分。
(二)、基层组织建设(镇党委18分)
1、积极开展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得6分。围绕“五个好”,在基层党组织中扎实开展“先锋工程”建设活动,年初有专项实施意见、年中有活动措施(建立相关台帐)、年终有专题活动总结各得2分。
★2、深入开展“双带双扶双争”活动得2分。年初党建工作意见中有相关活动内容和工作措施得1分;有相关台帐得1分。
★3、村级各类组织健全、村干部管理规范得3分。各类组织健全得1分;按上级文件精神实行村干部规范化管理得1分;村级后备干部齐全并建有花名册得1分。组织不健全、人员配备缺额,有一个村扣0.5分。
★4、党组织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得3分。有适当的党员活动室、完备的电教设施、规范齐全的组织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各得1分。
★5、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支委业务培训班得1分。
★6、积极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得3分。凡符合条件都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条件的,选派政治指导员)得1分;党务干部配备齐全得1分;实施党、工、团联动得1分。应建未建党组织或应派未派指导员少一个扣1分。
(二)、基层组织建设(机关、企事业党委18分)
★1、积极开展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得6分。围绕“五个好”,在基层党组织中扎实开展“先锋工程”建设活动,年初有专项实施意见、年中有活动措施(建立相关台帐)、年终有专题活动总结各得2分。
2、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活动得3分。年度党建工作意见中有创建内容和措施得1分;党委有专题研究记录得1分;年终有创建总结得1分。
★3、深入开展“我为社区添光彩”活动得3分。所属党员到社区党组织报到登记率达90%以上(以社区党组织的回执为准)得1分;有党委专题活动意见得1分;基层支部在评议党员时,听取社区党组织反馈意见得1分。
4、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有支部换届工作情况一览表、批复等台帐得1分;不按期改选的,有一个支部(总支)扣1分。
★5、基层党组织健全,基层党务干部配备齐全得1分。有一个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扣1分。
★6、基层单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较好得1分。有一个单位无后备干部或后备干部不足的扣0.5分。
★7、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支委业务培训班得1分。
★8、党组织基础设施建设较好得2分。有适当的党员活动室、完备的电教设施和规范齐全的组织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各得1分。
(三)、党员教育管理(25分)
★1、认真开展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得6分。有主题教育活动意见、有阶段目标任务分解表、有具体的工作措施并加以落实、有专门的活动台帐各得1分;在教育活动中有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得2分。评议结果上墙公示得1分;对评议出的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的得1分。
★2、有效组织开展支部活动得5分。有全年活动计划、全年支部活动达10次以上各得1分(村支部党员集中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0.5分;支部民主生活会正常得1分,少一次扣0.5分;党员参加党组织的活动率较高,全年不低于80%得1分,每低5%扣0.5分(以统一使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记载为准,下同);认真做好党员电教片播放,全年支部电教片播放4次以上得1分,每少一次扣0.5分。
★3认真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得2分。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得1分;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学历教育、培训得1分
★4、加强各类党员管理得3分。支部有外出、外来、自动离退职党员和下岗职工党员档案,党委有名册得1分;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各项制度,有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得2分。
★5、加强党员电教组织网络建设得1分。有专门的党员电教工作站(室)和专兼职电教工作人员得0.5分;电教播放设备齐全并建有专门的电教片库得0.5分。
★6、积极开展党员科技素质和致富能力(岗位业务)培训工作得4分。镇党委每年培训不少于8期(有台帐记载)得1分; 有年度“党员电教科技致富”活动方案,工作措施扎实得1分;建立两个以上有案可查的“科技素质与致富能力培训示范点”得1分;有“党员电教科技致富中心示范户”相关文件、名册得1分。
市级机关部门党委举办各种类型的岗位业务培训达4期得4分。
★7、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得3分。党员按标准缴纳党费,支部每季度按时向党委上缴党费得1分;党委每半年按时向组织部全额上缴党费并报《党费报表》得1分(上半年为7月15日前,下半年为次年1月15日前);党费规范管理得1分。
★8、《党支部工作手册》记载规范、齐全得1分。
(四)、发展党员(8分)
★1、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宏观指导得2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及时得1分,培训班迟于三月底的扣1分;科学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指导好基层支部按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得1分,当年非计划发展有一人扣1分。
★2、严格程序、材料齐备得1分。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得0.5分;党员发展材料规范齐备得0.5分。缺一个程序或少一份材料扣0.5分,有一个不按时审批的扣0.5分。
★3、严格掌握发展党员结构比例得3分。新发展的党员中,35岁以下达65%以上得1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80%以上得1分,妇女达25%以上得1分,各项指标每低5%扣0.5分(当年发展人数较少的,由组织部酌情掌握)。
★4、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各项制度得2分。实行发展党员工作预审制、责任追究制、公示制、票决制各得0.5分。未按要求执行的,有一项扣0.5分;新发展的党员两年内(含预备期)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或责任人(责任单位)被上级组织部门追究责任的,有一人(单位)扣1分。
(五)、干部工作(14分)
1、党政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勤政清廉得2分。有一人违法或违纪的扣2分。
2、党委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得1分。
★3、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干部任用工作得4分。有民主推荐情况、有考察材料和集体讨论记录、有干部任免审批表、进行任前公示各得1分。
★4、干部任免文件、档案材料及各项报表及时上报得3分。不及时上交或上报不全每次扣0.5分。
5、老干部工作开展情况2分(由市委老干部局提供)。
★6、知识分子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一支队伍(有名册),活动开展正常得1分。
★7、每年上报基层干部或后备干部培训计划,按要求办好培训班,每年至少一次得1分(有办班计划、通知、名册、授课内容等相应台帐)。
二、日常考核(27分)
★1、年中对基层党委工作计划中的重点工作组织专项抽查5分。落实情况好得5分,较好得3分,一般得2分,较差不得分。
★2、平时按规定上报组工信息(组织科、办公室各一份)得4分。镇党委每月至少报送信息1条,全年报送不少于12条。其他党委每两个月至少报送信息1条,全年不少于6条。每少报1条扣1分,当月不能及时上报的有一次扣0.5分。
★3、按时报送书面组织工作总结、积极组织撰写组工调研论文一篇得1分。有一项未完成扣1分。
★4、完成日常表格、材料上报得7分。每月5日前向组织部上报《组工月报表》得2分;其它上报材料得5分。不报或对上报的材料不认真调查思考,撰写、填报质量较差的有一次扣1分,迟报一次扣0.5分。
★5、及时报送基层组织建设相关文件(活动意见、组织设置、干部任免等)得1分。
★6、积极参与组织部安排的党建电教片、专题片的申报得1分。
★7、按时参加组织工作各类会议得2分。无故缺席有一次扣1分,无故迟到有一次扣0.5分。
★8、来信来访有登记、有笔录、有调查、有结论得1分。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落实不力的,有一件扣1分。
★9、党内统计按时、保质完成得1分。完成情况不好扣1分。
★10、本党委范围内的档案管理规范得2分。档案齐全得1分;有专人负责并有档案室、柜得1分。
★11、党报党刊和党员学习资料及时领取和下发得2分。
三、创优考核(加分)
1、专项组织工作加分。专项组织工作被本市、省委组织部评为先进的分别加2分、3分、5分。
★2、组工现场会加分。组织工作有特色,被本市、省委组织部召开现场会的,分别加2分、3分、5分。
★3、经验材料加分。组织工作经验在本市、省有关工作会议上交流的,分别加1分、2分、5分。
4、调研加分。组织工作出色,省及兄弟县、市、区的组织部门领导到此调研、总结或取经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5、在本市、省、国家级党报党刊、新闻媒体、党建网站发表(播出)组织工作文稿,分别加0.5、1.5分、3分、6分,简讯、信息减半。
★6、活动评比加分。在组织工作创新、创特色活动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分、3分、2分;本市举办的其它组织工作方面的活动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
7、需要加分的其它项目,年终考核时由组织部确定。
说明:
1、在上述加分项目中,同篇文章或同一项工作,分别被不同层次录用或表彰的,按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分。本意见中的每一项考核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2、凡打“★”符号的条款,同时也作为组织委员工作考核内容。
3、本考核意见作为年底组织工作考核的依据,考核结果按百分制折合,分为:优秀(95―100分)、较好(90―95分)、一般(80―90分)、差(80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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