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教研中心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效益,巩固、扩大新课程改革实验成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体(2004)86号文件《*市中小学质量管理意见》和《*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补充规定》的有关精神,制订本制度。
一、镇教研中心职责
1、镇教研中心负责对本镇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要对各校的质量监控、评价给予指导和检查,对各校教研组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对各校教育教学质量实行多指标综合评价,充分发挥“单元过关”、“段考”等诊断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作用,促使各校均衡发展。
2、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中小学贯彻教育方针的情况、课程开设情况和综合素质平定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
3、镇教研中心教研员要不断深入基层学校,了解各校教学教研情况,深入课堂听、评课,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关指导。教研员每期听课不少于50节。
4、镇教研中心每期组织各校同头课教师进行大规模教研活动2—3次,重点对教材、教法、教学进度、重点、难点、考评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交流,充分利用优势教育资源,校际互动,优势互补,实现全镇教育均衡发展。
5、依据市教体局“千分考核”中有关教学质量的内容,对各校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6、每学年评选一次“先进教研组和优秀教研组长”。
7、每学期组织各中小学进行1—2次质量抽测,对各校的教学质量适时监控、适时指导。
8、每学期对各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监控评价报告,同时上报教育科和教育科研培训中心。
二、学校职责
1、学校要建立课程管理委员会,制订学校课程实施方案,保证按要求开足、开全规定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
2、校级教育质量管理和评价要充分发挥教师、学生的主体作用,评价方式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教与评学相结合,充分发挥素质教育报告册的作用,认真搞好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3、学期初,学校要制订各种教育教学计划和各种制度,如:教师学习制度、集体备课制度、课题研究制度、教研组活动制度、教研评价制度、教师反思制度等。做到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学期结束要及时归档保存。
4、学校要制订教研组工作目标和班级管理目标,对教研组及班级管理实行目标管理和考核,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对平时材料的收集和保存。
5、校内学科组要切实加强校本教研工作,实现同年级、同学科的同步互动,做到教案课时数统一、教学进度统一、学生作业内容统一、单元测试统一,努力营造一种先集体说课后备课、先备课后上课的团队协作氛围,真正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校本教研目标。
6、学校教务处要真正加强教学管理的力度,每期要对教师的教案和学生的作业检查2—3次,要有详实的检查记录和检查小结,通过检查要对发现的问题作出指导性的评价。
7、每学期每位教师要上一节以上的公开课,学校要充分发挥“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利用学科教研组认真搞好“说、上、评”活动,把校本教研落到实处,使全体教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艺术。
8、学校要结合“书香校园”读书活动,引导教师阅读一定量的教育理论书籍,不断充电,及时了解最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动态,广征博采为我所用,不断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树立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育人意识,尽快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9、各校要修订完善“备、讲、批、辅、考、评、补”等教学管理制度,使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10、每学期评选一次“先进教研组和优秀教研组长”。
11、每学期各校要对本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监控评价报告,报告要上交镇教研中心。
三、学科教研组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制订教研组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定期召开教研活动,并做好记录。
2、负责组织和审查本学科各年级的单元过关试卷和期中测试卷。
3、组织教师研究新课程标准、教材、教法等教研活动,组织本学科的观摩教学,进行教改实验。
4、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组内交流,不断提高教育素养。
5、掌握本组教师的教学状况,经常深入课堂听课、评课。
6、对本学科的教学基本环节作统一要求,形成规范。
7、教研组学期计划完成率不低于85,期末写出教研工作总结。
8、注意收集本学科的教研成果(论文或经验材料)。
四、对各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考核、奖惩仍按教体(2004)86号文及我镇教研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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