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关单位文件管理制度范例
机关单位文件管理制度
一、文件管理包括文件的登记、传阅、分发、归档等一系列相关的、衔接有序的工作程序。
二、保密室收到来文后,应及时进行登记办理,急件要立即办理。
三、传阅文件应根据批办要求,进行办理,先呈送主管领导,不得延误。
四、文件传阅时间不宜过长,送领导和秘书的文件,原则上时间不超过2天,急件不得过夜。尽量避免横传文件,以防文件遗失或下落不明。
五、为提高办文效率,传阅不得出现差错,避免漏送、错送。
六、需要各有关单位办理的文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或难度较大的不得超过一星期。
七、对领导批示,应有办理结果,有关文件应及时附在办理文件之后,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秘书借阅文件,应进行登记,用完后及时退回,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
九、会议文件,应由分口秘书负责收回,及时送保密室存档。
十、严格加强催办制度,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催办,对急需办的文件,应单独进行登记,以便及时催办。
十一、严格加强电报管理,电报随到随办,对需办理的电报根据电报内容或电话通知有关办理单位,或请有关单位的领导亲自来阅,如部门领导没有时间或不在家,可派专人到保密室把电报内容摘抄带回办理,对需拿走的电报催办要及时,不能延误。
十二、文件收回后,要及时进行整理、清退,以便查阅、归档。
十三、严格加强文件销毁工作,对过时和需销毁的文件,由文秘科统一销毁,各科室不得自行处理。
十四、文件或电报的办理工作一定要做好、做细,力求高效、安全、稳妥地传阅,严格按照国家公文管理办法执行。
第2篇 某某机关单位印章文件文书管理制度
某机关单位印章、文件和文书管理制度
一、印章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二、函件、介绍信需加盖印章时,以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名义发出的,须经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党组书记或委托副主任和副书记审核同意,以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发出的,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
三、以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名义发出的文件,由办公室核稿后,送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或由主任、党组书记委托副主任、副书记签发;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由办公室主任签发,或由办公室主任委托办公室副主任签发。
四、文件印刷由专人负责,手续不完备的文件一概不得打印分发。文件打印后,由起草人负责校对,凡涉及机密的文件,应随时将校样销毁。文件按规定份数印刷后由印章管理人员加盖印章,并按发文范围及时登记分发、寄送,上党政信息网的文件,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发后发送。
五、文件的收发由专人负责,必须建立来文登记制度,上级来文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文件要及时登记、送批。
六、“急转”文件要送各有关人员即阅即收。一般传阅文件在各环节滞留时间: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一般不超过三天,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一般不超过两天。
七、呈送领导阅批的文件,先呈送常委会主任,然后再呈送常委会副主任。
八、实行“呈送领导阅批文件清单”制度,清单注明文件目录、份数、呈送时间和退回时间等,以备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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