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烧结厂安全文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得到控制,确保使用文件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各部门。
3.管理职责:
3.1综合办公室是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所有厂级文件的发布和归档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培训、职业卫生、经济责任考核等文件的编制。
3.2安全科负责起草有关安全文件的编制。
3.3技术科负责起草有关质量、工艺等文件的编写。
3.4机动科负责起草有关设备、维护、能源消耗、备件材料等文件的编制。
3.5 生产科负责起草有关生产、环保等文件的编写。
4.文件管理要求:
4.1引用法规、标准
文件制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天津市地方法规、《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公司相关标准。
4.2文件编写要求:
4.2.1简单说明编写目的;
4.2.2明确执行文件涉及的范围;
4.2.3实施活动的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4.2.4文件内容和要求:作为文件的主要内容,要明确相关部门应做些什么,由谁来做,如何做,达到什么标准,信息如何反馈,奖励与考核等。
4.2.5文件实施日期。
5.文件审批
文件编写后,由部门负责人核稿后,送交主管厂领导审批签发。
6.评审与修订
6.1文件评审
6.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6.1.2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2文件修订
6.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为员工的自觉行动;
6.2.2修订组织权限:制度文件的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6.2.3修订依据:
6.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6.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6.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6.2.4修订后的制度文件,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厂长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7.制度文件的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
第2篇 烧结厂安全文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得到控制,确保使用文件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各部门。
3.管理职责:
3.1综合办公室是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所有厂级文件的发布和归档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培训、职业卫生、经济责任考核等文件的编制。
3.2安全科负责起草有关安全文件的编制。
3.3技术科负责起草有关质量、工艺等文件的编写。
3.4机动科负责起草有关设备、维护、能源消耗、备件材料等文件的编制。
3.5 生产科负责起草有关生产、环保等文件的编写。
4.文件管理要求:
4.1引用法规、标准
文件制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天津市地方法规、《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公司相关标准。
4.2文件编写要求:
4.2.1简单说明编写目的;
4.2.2明确执行文件涉及的范围;
4.2.3实施活动的主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4.2.4文件内容和要求:作为文件的主要内容,要明确相关部门应做些什么,由谁来做,如何做,达到什么标准,信息如何反馈,奖励与考核等。
4.2.5文件实施日期。
5.文件审批
文件编写后,由部门负责人核稿后,送交主管厂领导审批签发。
6.评审与修订
6.1文件评审
6.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6.1.2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2文件修订
6.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为员工的自觉行动;
6.2.2修订组织权限:制度文件的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6.2.3修订依据:
6.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6.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6.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6.2.4修订后的制度文件,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厂长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7.制度文件的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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