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楼梯口、走廊及重要地段管理员管理制度
学校的楼梯、走廊及校门口是学生比较集中,容易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关键场所,为确保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我校特制定以下制度:
1、值周教师和上课科任教师是楼梯口、走廊安全直接责任人。
2、楼梯及走廊是师生交通通道,也是生命要道,学生不得在楼梯走廊或者教室内开易发拥挤的玩笑;不得将身体靠扑在楼梯走廊的栏杆上,以防坠落;不得坐在楼梯把手上从高处滑下;不得在楼梯间、走廊玩耍、打闹。
3、上下楼梯速度要缓,脚步要轻,必须单队靠右行。不准抢上下楼梯,不准推搡前面的同学,不准越级跨越楼梯。
4、严禁起哄、谎报险情、搞恶作剧,造成学生恐慌、秩序混乱,诱发拥 挤踩踏事故。
5、楼梯上不能弯腰系鞋带;若下楼梯时前面突然有同学滑倒,后面的同学必须手扶扶栏全力停住。
6、 课间操、升旗仪式及*时间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要组织本班在走廊排好队,根据学校规定的紧急疏散路线,按照先低年级后高年级的顺序依次下楼。不得占用其它班级的通道。
7、楼梯人多时,要先下后上,不得逆向冲撞。
8、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或遇紧急情况时,学生要按秩序下楼,不得推搡、抢行,以免诱发踩踏、摔倒等安全事故发生。值周教师、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到位,履行职责。
9、所有任课教师一经发现拥挤事件,立即予以制止,并立即报知学校领导,学生必须无条件地听从领导和教师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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