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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部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2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12

发电部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第1篇 发电部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5.1 考核方式

本考核办法采用直接扣款的形式,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比先进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5.2 安全生产

5.2.1发生人身轻伤、二类障碍及以上责任事件的按公司规定考核。

5.2.2发生责任性异常、未遂,扣200~500元。

5.2.3发生恶性未遂,扣300~500元。

5.2.4发生差错,扣20~200元;

5.2.5由于监盘不认真,参数分析不到位,巡检不到位,运行调整不当,使设备系统运行异常或者异常未能及时发现,扣100~400元。

5.2.6工作票、操作票:按不合格张数考核,扣50~100元/张; 工作票的开工、押回、间断、重新开工、终结未按照要求到现场确认或未按规定办理,视性质、情节扣100~200元/次;

5.2.7未按规定使用操作票、检查票或无票操作,扣100元/张;

5.2.8单一操作未规范使用停送电联系单,扣50元/张;

5.2. 9警告牌、阀门锁未按规定要求挂、收,扣50元/次;

5.2.10 工作票、操作票开工、终结未按要求登记,扣50元/次;

5.2.11不按要求开展安全活动,负责人扣150元/次;

5.2.12 安全活动记录不全、不规范,或未及时让部门主管签审者,扣100元/次;

5.2.13厂、部组织的各种考试(如安规考试)如有不合格者,扣50~150 元/人次;

5.2.14作业中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扣50元/次;

5.2.15 安全工器具未按规定放置或损坏,按照发电部工器具管理制度考核;

5.2.16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扣100元/次;

5.2.17进出开关室未随手关门,门、锁坏未及时入缺,扣50元/次;

5.2.18 未按规定擅自对电气防护装置解锁操作,扣200元/次;

5.2.19外包工程(项目)不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扣150~250元/ 次;

5.2.20 甲类习惯性违章,扣300元/人次;

5.2.21乙类习惯性违章,扣150元/人次;

5.2.22两措计划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扣150~250元/ 次;

5.2.23 事故反措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扣150~250元/ 次;

5.2.24 安全大检查及厂部会议布置的专业性检查不组织贯彻、落实,扣150~250元/ 次;

5.2.25 要求各值每季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无故不完成或演习质量低劣者,扣250元/ 次;

5.2.26未及时统计和上交上月已执行的操作票、已终结的工作票、隔离单等,扣50~100元/张;

5.2.27 由于人为原因,发生两个细则考核项目,扣100~300元,

5.2.28不执行部门运行方式,各类技术方案的,扣50~200元,造成异常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5.2.29对于部门和专业布置的任务,无故不按时完成的。

5.2.30未列入上述考核细则的其它情况,加、扣款视具体而定。

5.3 工作任务

5.3.1 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

5.3.1.1 运行人员应将本班发生的事件、有关操作如实正确地记录在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上,发生错记漏记的扣50~100元/次(包括使用非法定单位或错误单位等);严重错(漏)记、故意隐瞒不记或记录失去真实性的扣250元/次;

5.3.1.2 未按《设备异常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对设备的异常作及时的汇报的,扣50~150元/次;

5.3.1.3班组出现不安全事件的不及时提交《发电部不安全事件调查分析报告书》的,扣班组(机组)负责人50元/次。

5.3.1.4机组长、除灰脱硫班长应对所辖岗位的交接班记录本进行签名审阅,对应签名而未签名、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或未及时纠正扣50~100元/次;

5.3.1.5 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应字迹清楚(或无错别字),不应随意涂改,确需要修改时应符合规定,否则扣50元/次;

5.3.1.6对不合理的运行方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予以纠正,加150~500元/ 次;

5.3.1.7 及时发现并阻止习惯性违章,避免发生考核事故者,加500~1000元/ 次;

5.3.1.8事故处理正确、迅速,避免或减少了事故损失,加500元/ 次及以上;

5.3.1.9 发现重大缺陷或隐患,加100~500元/人次及以上;

5.3.1.10 对异常情况及时、准确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稳定机组运行,加100~250元/ 次。

5.3.1.11 发现工作票或工作票安措有重大遗漏者,加50~250元/ 次;

5.3.2 运行分析

5.3.2.1 认真做好日运行分析工作,未完成或质量差扣50~100元/次;日运行分析认真且得到大家认可加50~200元/次;

5.3.2.2 要求每个值及灰硫每月各完成两篇运行分析,未完成或完成质量差可酌情扣50~100元。

5.3.2.3 未做好开、停机分析扣50~100元/次;

5.3.2.4 对机组参数异常未能及时发现和分析扣50~100元/次。

5.3.3 巡回检查

5.3.3.1 未按规定要求巡检和巡检质量低劣者,扣200~500元/次;

第2篇 某发电部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

5.1考核方式

本考核办法采用直接扣款的形式,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评比先进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5.2安全生产

5.2.1发生人身轻伤、二类障碍及以上责任事件的按公司规定考核。

5.2.2发生责任性异常、未遂,扣200~500元。

5.2.3发生恶性未遂,扣300~500元。

5.2.4发生差错,扣20~200元;

5.2.5由于监盘不认真,参数分析不到位,巡检不到位,运行调整不当,使设备系统运行异常或者异常未能及时发现,扣100~400元。

5.2.6工作票、操作票:按不合格张数考核,扣50~100元/张; 工作票的开工、押回、间断、重新开工、终结未按照要求到现场确认或未按规定办理,视性质、情节扣100~200元/次;

5.2.7未按规定使用操作票、检查票或无票操作,扣100元/张;

5.2.8单一操作未规范使用停送电联系单,扣50元/张;

5.2. 9警告牌、阀门锁未按规定要求挂、收,扣50元/次;

5.2.10 工作票、操作票开工、终结未按要求登记,扣50元/次;

5.2.11不按要求开展安全活动,负责人扣150元/次;

5.2.12 安全活动记录不全、不规范,或未及时让部门主管签审者,扣100元/次;

5.2.13厂、部组织的各种考试(如安规考试)如有不合格者,扣50~150 元/人次;

5.2.14作业中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扣50元/次;

5.2.15 安全工器具未按规定放置或损坏,按照发电部工器具管理制度考核;

5.2.16生产区域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扣100元/次;

5.2.17进出开关室未随手关门,门、锁坏未及时入缺,扣50元/次;

5.2.18 未按规定擅自对电气防护装置解锁操作,扣200元/次;

5.2.19外包工程(项目)不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扣150~250元/ 次;

5.2.20 甲类习惯性违章,扣300元/人次;

5.2.21乙类习惯性违章,扣150元/人次;

5.2.22两措计划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扣150~250元/ 次;

5.2.23 事故反措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完成,扣150~250元/ 次;

5.2.24 安全大检查及厂部会议布置的专业性检查不组织贯彻、落实,扣150~250元/ 次;

5.2.25 要求各值每季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无故不完成或演习质量低劣者,扣250元/ 次;

5.2.26未及时统计和上交上月已执行的操作票、已终结的工作票、隔离单等,扣50~100元/张;

5.2.27 由于人为原因,发生两个细则考核项目,扣100~300元,

5.2.28不执行部门运行方式,各类技术方案的,扣50~200元,造成异常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5.2.29对于部门和专业布置的任务,无故不按时完成的。

5.2.30未列入上述考核细则的其它情况,加、扣款视具体而定。

5.3 工作任务

5.3.1 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

5.3.1.1 运行人员应将本班发生的事件、有关操作如实正确地记录在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上,发生错记漏记的扣50~100元/次(包括使用非法定单位或错误单位等);严重错(漏)记、故意隐瞒不记或记录失去真实性的扣250元/次;

5.3.1.2 未按《设备异常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对设备的异常作及时的汇报的,扣50~150元/次;

5.3.1.3班组出现不安全事件的不及时提交《发电部不安全事件调查分析报告书》的,扣班组(机组)负责人50元/次。

5.3.1.4机组长、除灰脱硫班长应对所辖岗位的交接班记录本进行签名审阅,对应签名而未签名、有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或未及时纠正扣50~100元/次;

5.3.1.5 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应字迹清楚(或无错别字),不应随意涂改,确需要修改时应符合规定,否则扣50元/次;

5.3.1.6对不合理的运行方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予以纠正,加150~500元/ 次;

5.3.1.7 及时发现并阻止习惯性违章,避免发生考核事故者,加500~1000元/ 次;

5.3.1.8事故处理正确、迅速,避免或减少了事故损失,加500元/ 次及以上;

5.3.1.9 发现重大缺陷或隐患,加100~500元/人次及以上;

5.3.1.10 对异常情况及时、准确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稳定机组运行,加100~250元/ 次。

5.3.1.11 发现工作票或工作票安措有重大遗漏者,加50~250元/ 次;

5.3.2 运行分析

5.3.2.1 认真做好日运行分析工作,未完成或质量差扣50~100元/次;日运行分析认真且得到大家认可加50~200元/次;

5.3.2.2 要求每个值及灰硫每月各完成两篇运行分析,未完成或完成质量差可酌情扣50~100元。

5.3.2.3 未做好开、停机分析扣50~100元/次;

5.3.2.4 对机组参数异常未能及时发现和分析扣50~100元/次。

5.3.3 巡回检查

5.3.3.1 未按规定要求巡检和巡检质量低劣者,扣200~500元/次;

5.3.3.2 未及时取回“运行岗位检查专用牌”者,扣50元/牌;

5.3.3.3 高岗位跟班巡检不到位,扣50元/次。

5.3.3.4 发生无人监盘现象的,扣200~500元/次;

5.4 部门组织的年度安规考试、在岗考试等集体参加的考试,值内有3人及以上不及格的,扣值长200元/次。

5.3.4 定期试验

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应该征得当值值长及有关专业主管的同意,并注明原因,且将该试验项目作“未执行”处理。对无故不执行定期试验或锅炉吹灰等,扣100元/次;定期试验项目处理不当导致试验超周期,扣50元/次。

5.3.5 交接班和值班纪律

5. 3.5.1 由于交接班未按规定进行,导致交接不清而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延误处理的,视情节轻重扣100~250元/人次;

5.3.5.2 由于交接班未按规定进行,导致接班后人员不整或人员状态影响到正常工作,根据责任扣50~150元/人次。

5.3.5.3 违反值班纪律,对情节轻微者,扣50~150元/人次;对情节严重者,并扣150~500元/人次。

5.3.5.4 各值合理安排交接班设备检查分工,将交接班分工情况定期上报部门,遇到班组内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将交接班分工情况上报。

5.3.6请假、代班、调休、考勤

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和发电部请假、代班、调休、考勤制度,若发现有违规现象或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扣50~250元/人次。

5.3.7 锅炉结焦控制

各值应该认真研究超超临界机组结焦情况,按照规定定期观察锅炉结焦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锅炉结焦,防止出现锅炉坍渣事故。对出现锅炉大面积结焦或坍渣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及时通知锅炉专业,若是由于配煤、配风失当引起的扣50~150元/次。

5.3.8 汽壁温控制

按照发电部锅炉、汽壁温超限考核办法执行。

5.3.9 精除盐投用率

凝结水精除盐原则上在汽轮机冲转前投入运行,符合投用条件而未投时扣相关值扣50元/次,化学扣50元/次。

5.3.12 机组正常情况下应按照省调指令方式运行,否则扣50~100元/次。

5.3.13 无故未完成公司、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及临时性工作任务或完成质量低劣者扣100~250元/项次。

5.4 文明生产

5.4.1 工作时间内人员着装不符合要求者,扣100元/人次;

5.4.2 多次未按规定佩戴岗位证上岗者,扣100元/人次;

5.4.3 上班人员坐姿不端正、谈笑嬉闹,经劝说不予改正者,扣100元/人次;

5.4.4 在厂区内规定吸烟点以外吸烟者,除对个人按厂《禁烟规定处罚条例》扣罚外,另扣责任单位150元/人次;

5.4.5办公室、控制室及卫生责任区域内发现烟蒂,扣100元/只;

5.4.6 每个夜班各值安排人员清理集控室、巡操室控制盘、操作台、电脑卫生,如有积灰、积尘,扣50元/次;

5.4.7 生产现场、控制室的工器具、台帐等公用物品,未按规定摆放,扣50元/次;

5.4.8 个人柜子、抽斗内物品摆放脏、乱、差,或公用柜内混放私人物品,扣50元/次;

5.4.9 各办公室、学习室、会议室门窗、桌子、墙面、地面等有积灰、杂物、垃圾等,扣50元/次;

5.4.10 在责任区内乱涂、乱刻、乱画、乱张贴,扣100元/处;

5.4.11车辆未按规定地点停放,扣50元/次;

5.4.12 违反门卫出入制度,扣50元/人次;

5.4.13 各办公室物品摆放与定置图不符,扣50元/处;

5.4.14各运行餐厅文明卫生不整洁,扣50元/次

5.4.15班组台帐记录不规范、签字(3次以上)不及时,扣50元/次;字迹潦草、涂改,扣50元/处;

5.4.16各种资料台帐有撕页、缺页、乱涂乱画现象,扣100元/处;

5.4.17使用消防器材后未登记,扣50元/处;

5.4.18生产区域照明损坏未填缺陷单,扣25元/处;

5.4.19 单身宿舍脏、乱,被查实的,扣100元/人次;不符合用电规定,按厂部有关规定考核;

5.4.20未经允许,私自带人到生产现场,扣100元/人次;

5.4.21 酗酒后上岗者,扣150~250元/人次;

5.4.22考勤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扣100元/人次,情节严重者,取消考试成绩;

5.4.23责任区内有其他不符文明生产要求,扣50~150元/处;

5.4.24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或受到上级表彰的,加150~250元/次。

5.5 精神文明

5.5.1 发生违法犯罪事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5.5.2 职工有一般违纪现象,扣50元/人次。

5.5.3 在厂内被本部门发现有轻微赌博行为的,扣250元/人次;被厂有关职能部门发现除按规定处罚外,部门再扣250元/人次。

5.5.4 未按时完成规定的政治教育内容,扣100元/次。

5.5.5 未按规定开展工、团组织活动,扣100元/次。

5.5.6各值每月至少一篇宣传报道文章,少一篇扣50元。

5.5.7 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一定影响的,扣150元/人次。

5.5.8 影响企业、部门形象的言行,扣100~250元/人次。

5.5.9 未按要求参加全厂性或部门组织的活动或组织不力,扣100元/次。

5.5.10 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意,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的,视情况加100~500元/次。

5.6 其它

5.6.1其它考核由部门负责人裁定。

5.6.2上述考核条例主要针对主要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及其所在班组的考核由部门负责人裁定。

5.6.3上述考核条例与公司有关规定不相符时以公司或者分厂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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