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经审档案管理制度
一、由市总经审办负责经审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立卷归档的范围和期限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归档范围包括:
1、上级经审会下发的有关文件、制度;
2、本级经审会制定的有关文件、制度,全年的工作计划、总结、审计回访、信息或经验介绍。
3、本级经审会组织实施的各种审计审查业务形成的工作资料,包括审计通知书、审计承诺书、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计意见书等。
三、各种文书资料在次年一季度内整理完毕。统一归入市总工会档案室。
四、一般情况下,只许在办公室翻阅档案。特殊情况下,经经审办主任同意,方可借出查阅。
五、查阅档案时,要爱护档案卷宗,不得在卷宗资料上划线、加圈和涂改、不得拆卷和损污案卷。
六、经审档案的日常管理等其他方面对照机关档案管理的相应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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