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是要认真做好校产、校具及采购物品的登记保管工作,要做到家底清,要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清点。
2、新购置的国家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报销手续,会计和使用部门按发票登记后方可使用。
3、因是资产确系使用年久,又无法修复使用的,要办理报废手续,由管理者填报废单,经主管部门签意见后由主管校长批准。
4、教学仪器由教导处确定专人管理,有的不常用仪器由管理员管理,仪器一般供校内使用,外单位来人借用,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出借,按时归还,如有损坏的情况按章办事。
5、保管员对教工借用的教具要准确的填写借用字据和报帐单报校财务按月扣租用费。教学用具要及时归还,及时销帐。
6、要配合学校各部门进行勤俭建国、艰苦奋斗、增产节支、爱护公物的教育。
7、学校的财物由校总务处保管员统一管理,教职工因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必须通过保管员领取或借用,一律不得私自任意拿用。
8、领取和借用学校公物必须办理一定手续,属消耗品需签名,贵重的仪器须经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借。借用完立即归还或按借用日期归还。
9、归还物品,保管员要验收,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按责任大小合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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