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使管理单位、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车间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
2、各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安全活动;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安全活动。
3、各管理单位每年12月制订下年度活动计划,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交生产管理部安全组。每月30日前将月度活动计划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交生产管理部安全组。
4、各管理单位安全活动每月组织1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并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生产管理部安全组负责检查管理处室、生产处室及两分厂的安全活动。
5、企业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上签字。车间主任及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并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上签字。
6、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8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要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7、分厂安环处、车间安全员每月至少要抽查1次安全活动的记录并签字。
8、安全活动内容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安全有关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岗位安全技术练兵、各种基本功训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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