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应急救援物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加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各部门所有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2责任部门
2.1 公司综合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一采购、储备和发放。
2.2各部门定期对本部门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齐全、有效。
4应急救援物资的管理
4.1公司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应急需要,统一配置救护器材、消防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见附件1《应急救援物资台账》)。
4.2 应急物资的采购
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前10天提出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并报请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后,统一报综合部采购
4.2 应急物资的配备
各部门负责人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保物资储备种类、数量与本部门的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的需求。
4.4 应急物资的保管
应急物资的保管由各部门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应急物资做到分类存放,建立台账,动态更新。
4.5 应急物资的保养和维护
各部门对应急物资每月保养、维护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应急物资损坏、破损以及功能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应急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灾的需要。
4.6 应急物资的更新和补充
因损坏、过期等原因,管理人员应提出应急物资补充意见,报综合部及时更新、补充。
5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发挥其应有作用,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配备计划提请,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配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
2.供应部负责购买资质齐全、符合公司实际使用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器材满足应急所需;
3.财物保管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保管与发放;
4.各车间、部门负责对配发到车间、部门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进行经常性检查与维护保养,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器材齐全、完备准用,形成检查保养记录;
四、要求
1、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齐全、完备有效,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
2、各车间、部门对现有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救援物资装备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
3、配备应急救援器材柜的车间(部门)应明确应急救援器材柜的所在,不得随意挪动,保证在突发事件时,能够顺利从应急救援器材柜中取用应急救援器材;应急救援器材柜钥匙不得随意丢弃,必须保证应急之需。
4、各车间(部门)救援物资装备责任人应按规定至少每月对物资装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及时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状态不良的物资装备、补充缺失的物资装备、定期进行清洁擦拭。如发现较为严重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并更新符合要求的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援需求;将检查、维护清洁情况记录在案,月底统一上交安环部存档。
5、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使员工掌握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方法,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完备有效。
6、安环部应经常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存储、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对救援物资装备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公司供应部依据安环部提请购买计划进行购买应急救援物资,购买应急物资应到资质齐全的供货单位进行购买,保证出现突发事件时的应急之需。
7.财物保管应当对新购进行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在电脑上建立电子台账,便于安环部检查确认配备及使用情况,保证车间部门提请更换时,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充足。
8、对于工作不到位,安环部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于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后果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9.应急救援物资更换未经安环部批准,财务仓库保管不得随意发放、挪作他用。
10、不得随意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进行拆解维修。
五、维护保养
1.物资的保管要依据物资的类别、性质和要求安排适应的存放、场地,做到分类存放,合理布局,方便收发,安全整洁。
2. 加强物资保管和保养工作,做到“六无”保存,即无损坏、无丢失、无锈蚀、无腐烂、无霉烂变质、无变形。
3.应急物资保管应当经常性进行清洁,库房内应做好防潮、防火、防霉变等措施。
4.对于配备到各车间部门的应急救援器材应当经常性检查,发现临近到期、破损、霉变、缺失等应当及时到安环部提请进行更换,保证现场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完备有效。
第3篇 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和应急药品。三、职责:
1、供应部负责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2、综合办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室为具体负责单位。
四、检查与维护管理
1、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矿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2、由供应部会同其他职能部室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3、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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