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了办好伙食,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建立伙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具体条款如下:
一、管委会的职责及任务:
1、管委会是伙食工作的协调机构,是联系学生及师生员工的桥梁;
2、定期召开管委会的各级会议,对伙食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指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把伙食工作办好;
3、对伙食工作的新办法、新方案、新要求、新举措,通过管委会进行通报及贯彻。
二、管委会的组成:
管委会由主管后勤的校长为主任,主管伙食的集团副总经理、学生处处长、饮食中心经理、餐厅经理、学生会生活部长为副主任,校区协调员为常务副主任、生活部长为秘书长、各系生活部长为常委,各班生活委员为委员。
三、会议的召集:
管委会、主任会议,由主任召集或三名副主任提议召集,管委会常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管委会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四、管委会对伙食工作的实施办法:为了切实加强管委会对伙食的管理,由管委会成员在伙食系统内兼任一定职务,校区主任助理由校学生会生活部长担任。助理每周四次以上参加管理,对伙食的卫生、成本核算、花样品种、服务态度、饭菜质量等工作进行参与、指导、提出意见。助理可以随同采购员共同采购,经常到市场了解行情,定期公布市场价格。
五、管委会常委以上名单每学年公布一次以便取得联系及方便工作。
六、此制度与上级精神相违背的,按上级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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