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肃销售纪律,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销售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1、销售人员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第一次罚款20元,当月第二次罚款50元;5分钟以上,第一次罚款50元,当月第二次罚款100元;以上超过两次辞退处理。
2、来访台前一律保持两名销售员在岗,遇接待客户时及时补充,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第一次处罚当事人50元,第二次对当事人辞退处理。并处罚相关副总监100元/次。
3、来电组应在热线响起两声内接听来电,并致问候语(你好,**澜桥),否则第一次处罚当事人50元,第二次对当事人辞退处理。
4、每日不能按时上缴日报的责任人罚款50元/次(相关内容见日常报送制度)。
5、销售人员分别在接电、接访办公室工作,应保持室内卫生,个人物品摆放整洁,否则对相关当事人按情节处罚10到50元/次,并处罚相关副总监50元/次。
6、销售人员到岗一律着工装,否则处罚当事人50元/次,并记旷工。
7、来访组负责每日资料架内资料的补充工作,未能及时补充,处罚责任副总监50元。
8、销售人员应爱护各项销售工具(模型、样板间、电脑、复印机等),造成损坏照价赔偿,如属有意损毁,除双倍赔偿外,::辞退处理。
9、销售人员每日应注意来访办公室的各项通知,对于未能严格执行的当事人,示情节处罚当事人50至100元/次,直至辞退处理。
10、无理由不到岗者辞退处理。
11、销售人员及参观客户一律穿鞋套进入样板间,否则处罚将客户带入的销售员50元/次。
12、进入样板间后销售员在保持样板间卫生的同时,还应提醒客户维护样板间设施。样板间内陈列的家具,用品、装饰物等,一律严禁携带出样板间。一经发现有上述问题,处罚当事带看销售员100元/次。
13、对于以上未尽其它违规处罚详见过失罚则
14、本制度自即日起由销售部全体监督执行,罚金一律在处罚两日内交到值班副总监处,逾期对当事人辞退处理,并在工资内双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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