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数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数质量管理,促进数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z石油集团,工贸公司的规定,制定本而制度。
第二条 管理目标:坚持“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的安全生产原则,确保油品运输安全,油品数量准确,油品实物帐表真实、完整,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降低油品损耗;确保油品进、出、存各环节质量检验数据准确、及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调度管理部、安全质监部是数质量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调度管理部定期统计分析调运量的完成情况,负责和承运商及客户核对调运量,处理发生的数量问题。安全质监部负责监督装卸车及运输环节产品数质量情况,并处理质量纠纷。
第四条 大车队、两站是数质量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装卸车环节的产品数质量情况。一旦发现数质量问题,第一时间报备调度管理部及安全质监部。
第三章 数质量监督
第五条 装车前,检查运输车辆罐体和槽车清洗情况,确保罐体和槽车不会污染油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不予装车。
驻站、石脑油、液化气、聚丙烯工作人员及司机应配合各炼油厂工作人员检查油品质量,确保装运油品质量合格,并对前三车取样、留样。并监督炼厂施封过程,在装车过磅之后收集票据,并第一时间上传至物流安全监控平台。
第六条 运输途中,gps监控人员在监控时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发送短信,并将实情详细记录报公司。依据违规实情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于处罚。
安全质监部应安排人员不定期在运输途中抽查承运车辆,预防数质量问题发生。
第七条 卸车时,各驻站、石脑油卸油班及液化气站工作人员,根据票据统计卸油(气)的数质量,配合各炼厂检查车辆铅封,并将票据上传至物流安全监控平台。
第四章 票据传递及运量核实
第八条 各工作站,在车辆装车离开驻站点之前,收集调出票据,在车辆卸车之后,收集调入票据。并按月将调入调出数据分类整理,并上交财务资产部。
第九条 各工作站负责每天与炼厂核实前一天的调运量,每月与承运车队核对调运量;财务资产部负责每月与客户、承运商核对调运量。如果出现数量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
第十条 对票据填写、传递、数据统计及运量核实的具体要求参照统计核算制度。
第五章 数质量纠纷处理
第十一条 出现数质量纠纷时,由安全质监部负责根据gps监控,有关票据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调查原因。
若为数量问题,超出允许损耗范围,需要分别与炼厂及车队核对装卸量,并调查gps监控录像以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的影像资料,确定是调运途中的问题,对于承运车对,按照合同条款对承运车队进行处罚,对于自有车辆按照超出损耗量对炼厂进行赔偿,并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若为质量问题,首先要求炼厂对调运油品及留样进行二次化验,如果二次化验显示调入调出结果不一致,调查gps监控录像及物流安全监控平台的影像资料,确定是调运途中的问题,对于承运车对,按照合同条款对承运车队进行处罚,对于自有车辆按照超出损耗量对炼厂进行赔偿,并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第十二条 所有数质量纠纷处理之前,都要编写数质量纠纷处理方案并由安全质监部主任交由分管领导审批之后,方可按照方案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安全质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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