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行政工作制度:办公区域的管理规定
21办公区域的管理规定
21.1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
21.1.1通道上不许放置任何的物品。
21.1.2保持办公桌的整洁,上班时电话机、文件要摆放整齐,不放置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21.1.3下班前整理桌面,关闭电脑、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的电源和所属区域内的门窗,将桌面上的物品减少到最低程度,而且要摆放整齐。
21.1.4办公桌下不许放置非经同意的任何物品,如文件夹、图纸、纸箱、或私人物品等;电脑主机、电源设备、移动柜、垃圾篓除外。
21.1.5文件(特别是机密、重要的文件)归档后分类后存放在文件柜内,柜内不要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或过时的文件等。平时文件柜钥匙请不要插在柜上,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以免遗失或不慎折断。
21.1.6文件柜面不许放置非经同意的任何物品。位于公共通道上的文件柜面,不许放置任何物品;座位旁的文件柜面,只许放置整齐的文件夹;图纸一律放到文件柜内。
21.1.7办公屏风、玻璃部分不可张贴任何纸张(包括图纸等);木板部分只能张贴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并及时更换破损不齐的或过时的内容。
21.1.8垃圾篓只供临时放置纸屑的杂物,食物残渣、饭盒、纸杯、茶包、液体物品等请勿放进垃圾篓。
21.1.9会议室内不许放置未经同意的物品。开会所需的物品,在会议结束后,立即由该部门负责搬离会议室。
21.2用餐要到管理处饭堂或指定位置,不可在办公室内用餐。
21.3会客请在会议室。
未经特别允许,非本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办公区域;特别情况,需经批准并由管理处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办公区域,不能操作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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