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制度
一、来信处理工作
(一)登记。收到群众来信后加盖收件日期编号印章,然后按照《群众来信登记薄》上的项目逐项登记。
(二)处理。对一般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转至有关科室办理,对重要来信,送分管局长或局长签批,承办科室应按领导批示及时办理,需要几个科室联办的,由主管科室负责牵头共同协调答复。
(三)回复。其方式包括函复、电话复、当面复三种。一般由谁承办,谁答复。但函复的文稿应送办公室核稿,再呈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回复。
(四)统计。按照统计表栏目要求,据实填写,及时上报。
二、来访接待工作
(一)单个来访接待
1、登记。凭来访人员身份证明按照《群众来访登记薄》上的栏目逐项登记清楚,并注明来访日期,如属重访,应在登记栏前记录重访日期、人数。
2、听取记录来访内容。听取来访人陈述要耐心细致,内容记录要清楚详细,对来访反映问题的事发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事发经过,原处理情况和来访要求应如实记载。
3、对来访问题的办理:
(1)解答。对按现行政策能够解决或不能解决的来访,应严格按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寓意解释,按“分级归口”的原则,转有关科室办理。
(2)转办。对反映问题真实可信,按政策应予以解决,一般来访“按分级归口”的原则,转有关科室办理。
(3)重要、急难来访的处理。对反映问题重大,带倾向性、普遍性、苗头性和政策性强的来访及急难来访,应迅速与有关科室联系初步核实情况,向领导汇报并按领导的指示,自办、联系、发函交办。
(4)对精神病来访和无理缠访的处理。发现精神病来访,应与民政、卫生部门联系,如属无理取闹者,交辖区派出所或110巡特警处理。
4、资料归档
做好立案、结案等文书材料的归档工作,年终应整理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后存档。
(二)集体来访接待
1、凭集体代表身份证明按照《群众来访登记薄》上的档案分部门、地区逐项登记清楚,记载来访人数,对来访人数陈述内容要记录清楚、详细。
2、集体来访的接待处理:
(1)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做好集体*的组织与接访工作,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要求*群众派出3――5名代表接洽。
(2)认真听取集体*代表反映的问题,按“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积极组织协调有关科室及时处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如遇重大集体来访,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向案发地通报,核实情况。
(4)对规模大,自流时间长的集体*,应作妥然安排,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做好值班及治安工作,并通知案发地部门和单位前来进行疏导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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