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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71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1工作票的管理

1.1通则

1.1.1 工作票的分类

工作票分为电气工作票和热力机械工作票,如属外包工程,则应分为外包工程电气工作票和外包工程热力机械工作票。

1.1.2 工作票的填用范围

a)凡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填用电气工作票(格式见附件一);

b)严禁采取口头联系的方式在生产区域进行工作;

c)凡在生产设备或系统上进行检修工作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粉尘超标,带压作业,缺氧环境,放射性作业时,均必须在电气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后附上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d)事故紧急抢修,经运行值班负责人许可后,使用事故紧急抢修单。事故紧急抢修是指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或严重缺陷、威胁到人身和设备安全而需要立即进行的抢修工作。但在抢修前必须作好安全措施,指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带压的场所工作时还必须指定专人监护。其安全措施可由检修负责人提出,运行值班负责人审查并执行,同时双方必须履行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必须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许可工作时间、工作终结时间和没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等记入值班记录簿。

e)节假日、夜间临时检修可以参照事故抢修执行。如抢修时间超过八小时或夜间检修工作延续到白班上班的均应办理或补办工作票。

1.1.3 工作票由使用部门统一管理。班组可以保存一定数量的空白工作票,但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1.1.4 检修人员必须建立工作票登记本。工作票登记本应有每份工作票的编号、工作负责人、工作内容、许可开工时间和工作终结时间等内容,作废票应注明作废原因。

1.1.5 工作票的填写

a)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较多的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安全措施附页”的张数,“安全措施附页”的编号与工作票相同,可以手书;

b) “工作班人员”栏的填写以工作班成员姓名填满为止,若不够填时,应把各小组的负责人姓名全部填入;共有人数不包括工作负责人;

c) 工作任务内容填写应具体,工作地点明确。电气工作票中设备应有电压等级和双重名称;

d)  工作票安全措施中,必须将其操作电源可靠地切断;

e)  由检修人员执行的安全措施,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

f)  “备注”栏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填写,但必须签名才生效;

g)  工作票填写中若出现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方或下方作“∨”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扁形红色印章,以示负责。但对设备名称、编号或编码、动词不得涂改;

h)  工作票如附有措施票,必须在工作票上注明措施票的内容和编号,否则应填写“无”。

1.1.6 工作许可人在确认现场安全措施完成后,还应待其安全措施完成,执行人、监护人签名,必须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确认安全措施确已完整、正确地执行,并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注意事项,然后分别在工作票上书签全名及记下时间。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接到工作票,并审核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完整无误后,应在工作票上签名,以示该工作票已接收。

1.1.7  值班人员(具备工作许可人资格)接到工作票,并审核工作票的安全措施完整无误后,应在工作票上签名,以示该工作票已接收。

1.1.8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允许在许可开工后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经双方及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后执行,并在工作票备注栏内注明变动原因和变动安全措施的内容及执行情况。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必须在备注栏签名。

1.1.9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并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将变更情况记录在工作票备注栏内并双方签名;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则应由工作票签发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的变动栏内,两位工作负责人应做好交接。

1.1.10  工作票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则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1.1.11 工作票工作结束后,工作班成员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进行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工作许可人说明所修项目完成情况、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1.1.12 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电气工作票,应分别盖上 “工作终结”、“已复役”或“作废”印章;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热力机械工作票,应分别盖上“已执行” 、“已复役”或“作废”印章,并妥善保存三个月(从次月算起)。

电气工作票的管理

1.2.1 一份电气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该部分无论引伸到电站的其他什么地方,均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1.2.2 工作票“安全措施”栏的填写。

(1)电气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填写的部分允许打“√”,但“应(已)装接地线”栏中仍应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已装设或已合的接地线或接地开关、接地刀闸,并注明地点和编号。

(2)电气工作票“应拉开关和刀闸及熔丝”栏应包括电压互感器熔丝和开关、刀闸的控制和合闸电源,以及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和工作的需要,要求悬挂标示牌、设安全遮栏等内容。

(3)电气工作票“挂牌”栏的填写,工作许可人在悬挂标示牌后应打“√”或注明标示牌的编号。

(4)电气工作票填写安全措施时,设备必须有双重名称。

1.2.3  电气工作票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时,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盖“工作终结”印章。电气工作票“工作终结”后,运行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拆除该票要求装设的所有接地线,收回标示牌,恢复遮栏,由值班负责人在留存运行处的电气工作票上签字,盖“已复役”印章,该工作票方告结束。

1.2.4 电气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工作票的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通则

2.1.1 使用操作票的范围:在进行电气倒闸操作(开关停送电)的操作均必须使用操作票。

2.1.2 操作票的使用

a)电气倒闸操作和电气设备状态变化的操作都必须使用电气操作票,下列各项操作除外:

1) 事故处理;

2) 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3) 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电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b)机组整组启动前各系统的检查,必须使用“系统检查卡”;

c)重要的设备定期轮换操作和定期试验操作应使用标准操作卡;

电气操作票的管理规定

2.2.1 倒闸操作应根据设备分管权限分别由电网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发布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或编码)。发令人使用电话发布命令前,应先和受令人互报单位、姓名,并使用普通话。电网调度员发布命令的全过程(包括复诵命令)和向电网调度员汇报命令执行情况,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

2.2.2 一份电气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根据同一个操作命令,且为了相同的操作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相互关联并依次进行的倒闸操作过程称为一个操作任务,其范围可以涉及几个电气联结部分和几个地点。

2.2.3 对虽然是为了同一个操作目的,但根据值长命令,中间必须进行间断的操作,应在电气操作票中注明“待命”或分别填用电气操作票。

2.2.4 接班后一小时内所进行的复杂操作,电气操作票可由上一班人员填写和审核,并分别在备注栏内签名,负责向下一班做好交班。

2.2.5 电气操作票应用钢笔或签字笔由操作人逐项填写,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审核无误,分别书签全名后方可执行。提倡使用计算机打印、管理电气操作票

2.2.6 电气倒闸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

2.2.7 在执行一个操作任务中,由于某种原因而中途停止操作,则值班负责人应向发令人汇报操作终止项目。在备注栏内作简要说明,并签名。该电气操作票作为已执行的电气操作票统计。

2.2.8 电气操作票应事先统一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未执行)的电气操作票,应分别盖上“已执行”或“作废”印章,并妥善保存12个月(从次月算起)。

2.2.9 电气操作票的填写规定如下:

a) 电气操作票应按统一操作术语填写,字迹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包括刮、擦改),个别错、漏字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或下方作“∨”、“∧”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值班负责人扁形红色印章,以示负责。错、漏字修改每项不应超过一个字(连续数码按一个字计),每页不得超过三个字,但是设备的双重名称、动词、操作顺序号码和打“√”记号等不得作为个别错、漏字进行修改;

b) “操作任务”栏的填写应指明电压等级、设备双重名称。

c)  运行状态: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合闸位置(所连接的避雷器、电压互感器无特殊情况均应投入);

d)  检修状态: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并已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开关和刀闸的操作能源已断开,刀闸操作把手已锁住;

2.2.10 一般电气操作票只填写操作开始和终了时间,但如操作涉及到系统的倒闸操作或并、解列(包括机组)、待令等操作时,应将有关操作时间记录在完成时间栏内,每个操作项目均应专项填写。操作项目包括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检查负荷分配,装拆接地线,插上或拆除控制、操作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熔丝,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内容,还应包括规定需要分项填写的检查项目,检查带电显示装置是否正常,以及原已断开的刀闸,在设备转检修时需检查该刀闸确在断开位置等。同时,下列操作也必须列入操作项目:

1) 为了同一操作目的,且根据调度或值长命令中间必须进行间断操作时,应在操作项目中专项注明“待令”;

2) 合上和断开刀闸的操作,应先检查相应开关确在断开位置并专项填写;

3) 在接地前应检查相应刀闸确在断开位置;在检修后合闸送电前应检查相应的接地刀闸、接地线确已断开、拆除;

4) 检查开关和刀闸位置时,凡就地操作的,“检查”可与该开关或刀闸的操作合填一项;远方操作的,“检查”应专项填写;连续断开或合上几个开关时,允许几个开关操作完毕后再分项填写“检查”各开关位置;

5) 在操作过程中,如连续断开几个开关和相应的刀闸时,允许先断开几个开关后再分别断开刀闸,但断开刀闸前必须检查相应开关位置;

6) 一套继电保护的几个压板,其投入或解除必须分别逐项填写;

7) 在进行倒换母线操作前,应填写“检查母联开关及两侧刀闸确在合闸位置”、“取下母联开关操作熔丝”等项目;

8) 在进行转换负荷或解列操作时,应填写检查“负荷分配”的项目。

2.2.11 对组合电器,无法直接观察到明显的断开点,检查开关、刀闸是否已断开时,除观看装在组合电器控制柜上的位置显示器外,还应查看组合电器就地装设的机械位置指示器进行确认。若有指示器外伸连杆的,还要看拐臂位置是否到位。

2.2.12 电气操作票的操作项目中,断开、合上开关、刀闸的均应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其他项目可以只填写设备编号或编码。

2.2.13 验电和装设接地线(包括合上接地刀闸)应作为一个操作项目填写,即在验明确无电压后立即进行接地,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应填写编号或编码。

2.2.14 具有五防功能的高压开关柜,在未合接地刀闸前打不开柜门,无法进行验电。此时,在停电前确认带电显示装置(或电压表)指示正常的情况下,允许在负荷侧刀闸拉开(或小车开关拉出)后,查看带电显示装置(或电压表)确认无电压后,即可合接地刀闸。若需在网门内工作,则在后网门打开后,仍须先进行验电,验明确无电压后检查接地刀闸确已合好到位,才能开始工作。

2.2.15 一个操作任务需续页填写时,续页的前一页最后一栏应注明下页的电气操作票编号:“接下页n0:.×××××”,续页上的第一栏应写出所承接上页的电气操作票编号:“承上页n0:×××××”。电气操作票的第一页应写明操作任务,所有各页均应由相应的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签名。

2.2.16 电气操作票未填完空格,应在第一空行盖“以下空白”印章。

2.2.17 电气操作票的合格标准如下:

a)凡违反《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关于倒闸操作有关条文及本办法的操作,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b)电气操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票:

1).电气操作票丢失;

2).任务不明确、错误或设备无电压等级,无双重名称;

3).操作项目中断开、合上开关或刀闸无双重名称;

4).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包括顺序号颠倒或涂改);

5).操作术语错误;

6).应装(拆)接地线无编号或编码,接地点不明确;

7).装接地线前(包括接地刀闸)没有验电或验电没有填写,以及采用非《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规定的方法验电;

8).操作项目不符合操作任务要求;

9).不是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含一个项目打二个“√”或打“√”涂改);

10).未经批准解锁操作;

11).字迹模糊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

12).系统倒闸操作和并、解列操作、待令等没有填写完成时间;

13).承上页、接下页不符合规定要求;

14).未在电气操作票空白项的第一空行盖“以下空白”印章;

15).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规定或漏签姓名;

16).电气操作票执行完毕后,未盖“已执行” 印章;作废的工作票未盖“作废” 印章;

17).没有弄清操作目的、不经过模拟图或图纸核对操作项目、操作不监护、不唱票、不复诵者。

工作票的合格标准

5.1.1 凡违反《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关于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有关条文及本规定的,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5.1.2 工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

a) 工作票丢失;

b) 工作票无统一编号或手书编号;

c) 工作班人员与实际不符;

d)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填写不明确或不符,电气工作票中设备未填写电压等级或双重名称,热力机械工作票中阀门未填写双重名称;

e) 安全措施不完整。如:已装设接地线无编号、接地点不明确;没有按规定装设遮栏和挂标示牌;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指明。

f) 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班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等末办手续;

g) 办理结束的工作票接地线(包括接地开关、接地刀闸)拆除未填写;

h) 字迹模糊不清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

i) 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力安全作业规程》要求或漏签姓名;

5.1.3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均应考核为不合格票。

电气操作票的合格标准

5.2.1 凡违反《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关于倒闸操作有关条文及本规定的操作,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5.2.2 电气操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应统计为不合格票:

1)电气操作票丢失;

2)电气操作票无统一编号或手书编号;

3)操作任务不明确,错误或设备无电压等级,无双重名称;

4)操作项目中断开、合上开关或刀闸无双重名称;

5)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包括顺序号颠倒或涂改);

6)操作术语错误;

7)应装(拆)接地线无编号或编码,接地点不明确;

8)装接地线前(包括接地刀闸)没有验电或验电没有填写,以及采用非《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规定的方法验电;

9)操作项目不符合操作任务要求;

10)不是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含一个项目打二个“√”或打“√”涂改);

11)未经批准解锁操作;

12)字迹模糊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

13)系统倒闸操作和并、解列操作、待令等没有填写完成时间;

14)承上页、接下页不符合规定要求;

15)未在电气操作票留下的第一空行盖“以下空白”印章;

16)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规定或漏签姓名;

17)电气操作票执行完毕后,未盖“已执行” 印章;作废的工作票未盖“作废”印章;

18)没有弄清操作目的、不经过模拟图核对操作项目、操作不监护、不唱票、不复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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