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企业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4
企业(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4
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强化住宿员工的行为规范,为员工提供一个文明整洁、安静的生活和休息的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长职责和权限
1.职责:宿舍长应以身作则,随时检查住宿人员是否自觉遵守宿舍的管理规定,卫生是否达标。
2.权限:宿舍长是公司统一指定的管理人员,代表公司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住宿人员值日表,具有检查、考核的职权。
二、日常值日制度
1.值日人员负责打扫本宿舍卫生。
2.值日人员不打扫卫生和卫生不合格给予相应的罚款。
3.值日人员每天负责把门窗关好,注意防火、防盗。
4.值日人员每天负责检查水、电、暖的使用情况。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罚款10-20元。
三、宿舍管理规定
1.凡住宿人员有责任保持宿舍卫生干净和整洁。
2.凡住宿人员不准在宿舍内会客,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私自留他人住宿,绝对不允许男、女生互相串寝,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罚。
3.为了掌握住宿人员外出去向和保证员工的自身安全,员工离开寝室前要向寝室长请假,晚22:00以前必须归寝,绝对不允许夜不归宿,如有特殊情况经宿舍长同意方可。为了确保住宿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入睡前必须关好大门。
4.凡住宿人员未经有关领导许可,不准私自调寝。
5.凡住宿人员不允许把宿舍钥匙随便转借他人或私自配制。
6.凡住宿人员有责任保护房屋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7.凡公司员工要养成良好的节约能源的好习惯,随手关闭电源、水龙头。
8.凡住宿人员不准设明火,不允许使用电炉、电磁炉、电夹板、煤气等设施,凡在宿舍内违反公司规定发生任何人身安全责任事故,后果自负。
9.凡住宿人员不允许在宿舍内有聚众赌博及其他违*公德的活动。
10.凡住宿人员不允许在宿舍内及楼道里大声喧哗、喝酒、打架斗殴,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11.凡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早按时起床,晚10:00必须关灯休息)晚10:00以后绝对不允许外出。
12.要洁身自好,未经他人允许不准随便动用他人物品。一经发现偷窃行为立即开除。
13.住宿员工辞职、辞退或被开除,必须由寝室长当面清点公司物品无误后,办理相关手续立即离开寝室,从此以后不准再进入员工寝室。
14.员工住宿所需日常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公司只提供卫生清扫工具,第二次领用时必须以旧换新,行李由公司提供,如离岗按折旧比例扣除。
如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罚款20-100元
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更好的休息环境,宿舍长有权对住宿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每天应做出夜检查记录,希望每位住宿人员能够自觉遵守宿舍的管理规定,配合寝室长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第2篇 企业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公约。
二、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三、宿舍统由行政部管理,由宿舍内职位最高者或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四、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五、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六、行政部需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七、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八、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2、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8、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0、夜间最迟应于24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告。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15、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①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②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③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16、不得于床上抽烟。
17、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九、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十、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1、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有偷窃行为者。
十一、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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