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厅人员日常工作(暂行)管理制度
1、上班迟到者,罚款10元/次,迟到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罚款100元。
2、上班时间不佩戴工号牌,着装不整齐,仪容仪表不达标者,罚款10元/次。
3、未及时、认真做好区域卫生及当前一切准备工作者,罚款10元/次。
4、操作间物品及用具摆放零乱,不整洁,罚款20元。
5、在上班时间内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看报、用手机聊QQ、办私事者,罚款20元/次。
6、在营业场所内哼歌曲、吹口哨、高声喧哗、谈笑、大声对话者,罚款20元/次。
7、上班时间偷懒、睡觉者,罚款20元/次。
8、上班时间在营业现场吃东西,罚款10元/次。
9、对客人品头论足、指手画脚者,罚款20元/次。
10、未经许可擅离职守者,罚款20元/次。
11、不服从安排、顶撞上司者,罚款50元/次。
12、在员工之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诽谤他人或散布谣言而影响团结和有损公司形象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3、服务员未及时寻台者,罚款10元/次。
14、无成本意识,蓄意浪费或擅自乱用公司物品者,罚款20元/次。
15、客户经理上班时间随意进操作间,未按规定时间站岗,罚款20元/次。
16、客户经理或其他人员帮助客人推选技师或乱安排点钟者,罚款50元/次。
17、严禁无特殊情况下,不得进入收银台,违者罚款20元/次。
18、在上班时间内,不得到收银台乱用电脑,违者罚款20元/次。
19、收银员在上班时间内,不得利用工作电脑上网、聊QQ、打游戏,违者罚款20元/次。
79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