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消防管理制度(七)
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
2、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
3、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等明火器具。
4、各类仓库内严禁搭设床铺并住宿。
5、现场按规定设置醒目的防火警标志。作业场所必须做到当天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6、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三级动火按规定向专职安全员申请动火证,并报送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抄送施工监理单位备案,动火时要坚决执行现场专人监护,采取隔离、围档等有效防火措施,并备好灭火器材。
7、在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8、防火设施:每个施工楼层设置5只10公升泡沫灭火机或co2灭火机,并设置适量的灭火沙,严格划分临时仓库,用火作业区域。
9、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置一只种类适合的灭火机。
10、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周围不堆放物品,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11、施工中所有的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油漆及氧气瓶、乙炔瓶之类都必须按“规定”安放,妥善保管,远离火源。严格执行现场文明管理标准,每个楼层设置二只废物箱,一个放置不燃废料,一个放置易燃、可燃废料,派专人每天清扫干净。并适时清运出场。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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