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项目营销中心管理制度
一、考勤/值班制度
1、日常工作时间为:8:30-14:30 13:30-20:30 ,公司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固定休息日。
2、值班:
3、员工如因病假、补休、休假、公差等原因未能上班,应向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报告,并交办公室核实后,方可执行,否则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及时在考勤表当天栏内注明事由,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做相应处理。
4、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迟到、早退15-60分钟,计扣半天工资;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计扣一天工资。
5、员工请事假一天,不核发当日工资,连续事假三天算旷工处理,员工一个月累计旷工2次者予以开除处理。
二、劳动纪律
1、听从上级指挥、服从上级安排,员工除正式上诉外,不得越级报告,不得顶撞、侮辱、诽谤上司及同事,不得拉帮结派。
2、遵纪守法,不得携带凶器,不得参与赌博、打架、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
3、保守公司机密(机密包括信息、业务情况、制度等),爱护公物,不得有损害项目、开发商以及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言行。
4、工作时间内在销售现场不得吸烟、吃零食。不得在销售及办公场合奔跑、喧哗、擅入其他部门,擅自翻拿他人物件。
5、工作时间内不得谈与公事无关的事情,不得在售楼部阅报,读与业务无关的书籍,写私人信件、听收音机、有睡态、醉态、擅离职守。
6、廉洁奉公,不得私下交易,私收顾客小费、好处费。
7、工作时间内销售人员不得与客户私下吃饭。
以上情况,如有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警告、记过、除名、等处分。
三、例会制度
1、经理应实行例会制,并于每周一上交上周工作总结(上周目标、完成情况、业务员工作情况、不足及改进办法和项目营销建议)及本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具体实施计划),同时结合主管销售总监的建议、指导,开展工作。
2、日例会:每天早上9:00-9:30为例会时间;
周例会:每周日召开全体销售人员工作会议,由主管经理主持召开;
月例会:每月30日为例会时间。(如果30日为休息日则提前)。
3、周会及重要日会必须设专人作会议纪要。
四、请假制度
1、员工请病假一天以内的须由部门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核准且不扣工资。一天以上(含二天)的请假,事先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公司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日工资三倍予以处罚直至开除处理。
2、员工因病不能提前请假,应先请示部门经理征得同意方可休假,并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上班第一天内到办公室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作旷工处理。
3、无故旷工者,公司将予以除名处理。
五、离辞制度
员工自动离职,置业顾问应提前10天,销售主管应提前20天,销售经理应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自动离职或由公司辞退,必须办好所有交接手续,包括售楼部的文件、文件夹、项目资料、客户登记本、工作服、工作牌等;所交资料、文件等必须完好无损,否则按实际情况在工资或提成中予以扣除。
六、售楼部管理细则
为达到并保持工作高效率和优质服务,除销售人员守则外,特针对售楼部的具体情况,另行特定销售人员行为准则如下:
(一)、作息时间
早上8:30~下午8:30
(二)、考勤
1、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及代他人签到(扣10分)
2、午膳进餐时间定为30分钟
超过5分钟(扣5分)
超出15分钟(扣8分)
如无特殊情况或事前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超出30分钟当旷工一天;
3、违反请假制度的(扣2分)
(三)、纪律
1.不服从上司合理、合法的命令或工作安排;(扣10分)
2.对上司不尊重,故意与上司作对;(扣10分或开除)
3.有影响公司声誉之言行;(扣10分或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4.损坏公司财物;(扣10分或赔偿)
5.泄露、出卖公司机密;(开除)
6.伪造文件意图行骗;(开除)
7.与客人争吵及对客人不礼貌;(扣10分或开除)
8.向客人或发展商索取金钱或其他报酬;(开除)
9.不按工作程序做事;(扣5分)
10.搬弄事非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扣10分或开除)
11.逃避工作,推卸责任;(扣10分)
12.工作马虎;(扣5分)
13.仪容不整;(扣2分)
14.在售楼部不穿工衣;(扣2分)
15.在售楼部前台化妆;(扣2分)
16.上班没有佩戴员工证(扣8分,并扣50元)
17.在售楼部内吃零食;(扣2分)
18.在售楼部内吸烟;(扣2分)
19.有客人在场时,在售楼部内阅读报章刊物;(扣8分)
20.有客人在场时闲谈;(扣2分)
21.当值时间打瞌睡;(扣8分)
22.保持售楼部整洁,每天早上未对柜台上杂物进行清理;(扣3分)
23.当值时擅自职守,干私人事情;(扣10分)
24.站或坐姿不规范;(扣1分)
25.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扣10分并开除)
26.挪用公司钱银;(退款及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27.隐瞒包庇同事错误;(扣10分)
28.当值时讲粗言秽语及行为不检;(扣5分)
29.不参加每天售楼部例会的;(扣5分)
30.未经许可,打私人电话;(扣5分)
31.当值时出岗、闲游或干扰他人工作;(扣10分)
32.未到下班时间擅自更衣、签名;(扣5分)
33.未做当天工作记录;(扣8分)
34.不按规定填写'客户登记本'者;(扣10分或开除)
35.如无正当理由三天内没有联系到过公司的客户;(扣10分)
36.展销期间不到场者;(扣5分)
37.未经许可私自收取客户订金;(扣10分或开除)
38.未经许可擅自对客户做出超权限的承诺;(扣10分或开除)
39.违反公司其他规定的视乎情节做出处理。
40.私自对接开发商;(扣10分或开除)
如员工一个月内违规次数超过两次或扣分超过10分,则由公司发出警告信,一个月内违规次数超过四次或扣分超过18分,则可考虑开除。任何人当年内接获两封警告信者,则降职处分或即时开除。
本制度由销售经理负责执行并记录各人之扣分情况,每月上报营销总监及行政经理备案处理。销售经理及销售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上考勤及纪律制度,如发现互相包庇隐瞒的,则包庇者也视同违反同一规定并受同等处分,如纵容或包庇属下人员违规而不做出即时处理的,则视为失职,将受同等处分或视乎情节处以降职或开除处理。
附:员工综合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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