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立面整饰项目环保组织结构及管理制度
1 组织管理体系
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制度,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1.项目经理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总负责人为项目经理。
2.环境管理要素、环境管理方案的确定由主任工程师负责。
3.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具体实施领导者为项目现场经理。
4.施工现场环保管理体系运行的主管部门为项目综合办公室。
5.施工现场环保措施的执行单位为项目经理部各有关部门和各专业施工单位,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区域内的环保措施的落实和具体管理工作。施工区域内的环保方案的落实和执行由相应的责任人落实监督与管理工作。
6.本工程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环保手册和现场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设两个人,每天负责场内外的清理、保洁,洒水降尘等工作。
2 工作制度
每周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由各专业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专业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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