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2.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3.值班人员在控制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5.控制中心操作手柄(按钮)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6.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外观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7.控制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处主任,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8.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首先打电话至报警部位查明真假情况,如若误报,立即消除;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员,同时报告管理处主任。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间、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9.每班当值人员都要填写控制设备的运行记录,运行过程中发现误报时应填写其时间、地点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10.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
11.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告管理处主任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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