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第2篇 x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六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六)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第3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管理制度大纲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付的安全职责。
2.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络,配备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安全员。
3.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目标分解到人。
5.制定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
6.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7.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企业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落实执行。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对查出隐患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从而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
9.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10.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11.建立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需要。
12.建立施工机具和大型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机具、机械设备使用安全。
13.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14.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15.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符合要求,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16.建立因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及时抢救、事故快报、调查处理、事故分析,从而达到防止发生类似事故的目的。
17.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确保职工每天工程施工前了解当天工作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违章作业,从而保证作业安全。
18.建立健全安全档案,掌握安全动态,对每个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
第二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安全职责
(一)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生产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4.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6.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
7.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
8.做好本项目工程的劳动保护工作,保障操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措施。
(三)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安全技术项目和实施措施并组织实施。
4.监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5.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安全科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定指示并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本科和各级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劳动保护法规学习。
3.负责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长远计划。
4.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7.在安全管理上不断探索新方法,逐步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8.对企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负责逐级上报,对一切违章、违法行为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
9.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政策。
10.参加企业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负责督促整改。
(五)班组长安全职责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
2.不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上级部门违章指挥。
3.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做好纪录。
5.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施工员报告。
(六)技术员安全职责
1.对本人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深刻理解工程技术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确保本职范围的安全生产。 3.严格贯彻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工程,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原则。
4.审查本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生产、检修、施工中安全可靠。
5.参加本职范围内的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七)施工员安全职责
1.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反复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不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上级部门的违章指挥。
4.组织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对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纪录;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伤亡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八)岗位工人安全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做好文明生产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或领导人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7.上岗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然后立即报告。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和标准。
第二条:实施定期检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公司下属单位及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车间及施工队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第三条: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安全检查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第四条:经常性安全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第五条: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风季等)可能给施工(生产)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
第六条: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第七条: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和相应的检测工具。
第八条:安全检查要认真、详细记录,特别是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
第九条:根据安全检查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和加强管理。
第十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要建立隐患登记,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建立复查、销案制度。
第四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奖励,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奖励。
第二条: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及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大贡献、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其三百元至五百元奖励。
第三条:公司年度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公司给予经理、分管经理五百元处罚;给予相关单位及部门五百元处罚。
第四条: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除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公司将另给予其五百元处罚,并不得参加本年度晋级、评先。
第五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项目部奖惩办法,根据“安全生产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办法”执行。
第六条:安全生产制度内容的具体实施由公司财务科落实执行,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科等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4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2、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3、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4、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5、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6、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7、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
9、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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