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收费管理制度
1制度内容
1]核算责任范围内各单元客户每月应收取的物业管理费额度。
2]在自来水公司抄表当天同步抄录责任范围内各单元客户水表读数(注意:一定要同步抄表),并核算客户每月应收取的水费,注意因季节不同可能出现的水价波动。
3]由客服主管根据工程部提供的电梯互感器式电表读数核算出各梯位每单元应分摊的电费均摊。电梯起始层位于没有架空层的地面一层的单元不分摊电费,有架空层的一层、起始层在地下室的地面一层应缴纳电梯电费。
4]客服部应每月及时在梯位公告栏公布当月客户应缴的各项费用明细。
5]根据物委批文规定决定是否收取公共水电费分摊。
6]客户缴费时根据费用性质的不同分别开具发票和收款收据。
7]收费完毕后应及时在《收费台账》上登录各项收费明细,收费时间及签署收费人姓名。
8]客服助理收费金额超过300元以上时,应主动向财务部结款。
9]因笔误等原因造成的发票、收款收据作废,应将四联单一并保留,用钉书机钉在原处,待整本发票用完时交还财务。
9]发票、收据丢失按渎职处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公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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