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总部项目谈判管理制度
1.目的:
项目谈判是房地产开发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谈判活动贯穿于整个开发过程。为了规范集团谈判工作,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
2.1适用范围:xx总部发展中心
2.2发布范围:xx总部发展中心
3.名词解释:
3.1谈判工作小组
3.1.1项目谈判必须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应由二名及以上成员组成,其中至少一人为经理或副经理级别及以上人员。
3.1.2每次谈判应由谈判工作小组中至少2名工作人员共同前往。
3.1.3谈判工作小组是代表公司对外谈判的唯一代表,我方所有谈判信息必须经过项目谈判小组向对方传递,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对方泄露谈判信息。3.1.4谈判工作小组应本着高效谈判的原则,将谈判进展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
5.职责:
总部发展中心负责该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5.1作业内容:
5.1.1谈判礼仪
谈判代表要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谈判前应整理好自己的仪容仪表,穿着要整洁正式、庄重。具体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5.2谈判要求谈判前要确定谈判人员,与对方谈判代表的身份、职务要相当。
5.2.1谈判前应制定谈判大纲,谈判大纲应规范化,成为谈判完成的考评标准和奖惩标准。
5.2.2谈判大纲包括但不限于:
5.2.2.1合作方式
5.2.2.2合作条件
5.2.2.3项目操作方案
5.2.2.4双方决策程序及时间
5.3谈判后一定要做谈判纪要,并报相关人员备案。谈判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上一级领导,得到领导指示后进行下一阶段工作。
5.3.1经总部发展中心立项审批的项目,方可进行深入谈判。谈判工作程序初选阶段
5.3.1.1项目初选阶段谈判工作主要内容是调查项目:规划情况、现状、市政配套、政府批准的有效文件、税收优惠政策等情况,并取回相关纸版及电子版资料。
5.3.1.2该阶段招待饭店原则上安排在
5.3.2立项、可研阶段星级,招待费用控制在元/餐。
5.3.2.1谈判小组出具《项目建议书》,报总部发展中心立项审批后,谈判小组提出立项项目工作计划,并组织相关领导及部门召开立项项目工作会议,汇报立项项目工作计划及项目的谈判要点,并按会议精神与对方进行谈判。
5.3.2.2当与合作方谈判达成一致后,谈判小组应及时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可研报告要尽量详尽对项目前期、法律、经济、合作方式、合作条件、项目运作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判断。
5.3.2.3该阶段该阶段应签订合作意向,由法律部配合完成。
5.3.2.4招待饭店原则上安排在
5.3.3决策阶段
星级,招待费用控制在元/餐。
5.3.3.1项目可研报告报决策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安排谈判对等人员出面,落实决策委员会决议。
5.3.3.2该阶段由法律部配合审计合作方财务等状况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5.3.3.3该阶段应签订合作协议,由法律部配合完成。
5.3.3.4该阶段饭店原则上安排在
6.奖惩条例:星级,招待费用控制在元/餐。
6.1谈判中要注意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得接受对方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贿赂或回扣,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奖惩。
7.注意事项:
7.1谈判中要注意保守机密,不得将公司机密私自泄露给对方或无关人员,按照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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