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z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社团每学年可向会员收一次会员费,会费标准由社团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各社团自筹,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须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向上级领导部门申报同意后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第二条:每学年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按10%的比例在会员费中向各社团收取管理费用,专业社团(系属社团)和志愿服务型社团(红十字协会,心理协会,爱心社)除外。专业社团的经费收取情况由本系社团部负责。
第三条:社团会费收费标准,会员总人数小于或等于300人的15元/人;会员总人数大于300人的10元/人。
第四条:社团成立不满一年的不用上交10%的会费给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四条:社团收取的会员费以及其它经费必须上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五条:在经费的使用上,各社团必须由专人(非会长)管理财务,各种开支必须入帐,保存单据,并随时接受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检查。每届理事会改选前要公布和清理帐目,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派专人监督执行。凡有做假帐者,予以撤消职务,并通报全院。
共青团***委员会
***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
第2篇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表》(下称“本制度”),是根据《西安体育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管理章程》及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下称“社联”)、院学生社团(下称“社团”)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第二条本制度是规范社联下属各部门及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联及社团以此制度作为财务管理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本着公开、明晰、客观、有效的原则,确保我院各社团的正常运转,规范社团活动,切实保障社团的正当权益。
第二章 经费的使用
第四条经费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购买日用品、举办社团活动至少提前两周将《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策划与预算》(物品名称、所需金额均需列出),提交给社联财务部审核同意后,经主席团审核,经团委分管学生社团的副书记审核,最终提交团委书记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社团活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果超出预算金额,超出部分由社团自行承担。
第三章经费报销规定
第六条活动策划书应附有活动的经费预算,活动策划书的经费预算应与活动申报表中的预算内容完全一致。
第七条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要把所有单据准备好交由社联财务部及主席团初审,团委办公室负责财务的老师预审,团委副书记审核,经团委书记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只能报销正规发票。且发票应注明日期,购买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金额,在发票右上角填写发票序号,并附经手人签名。发票具体要求如下:
(1)发票的客户付款只能填写“西安体育学院”字样,多写、错写或不写均不予以报销。
(2)物品栏商品名称须详实写明,商品过多可另附清单,贴于发票背面。
(3)发票及清单上需要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
(4)餐饮、娱乐等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发票均不予报销。
(5)发票正面不得擅自涂损。
附:报销须知:
(1)报销凭证为正式发票或支付凭证(支付凭证打印在a4纸上)。
(2)活动(比赛)照片4~6张,彩印在a4纸上(一张纸上2~3张),照片内容必须与当天活动(比赛)为实。
(3)活动总结(活动亮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都能呈现出来),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用0.5黑色签字笔签名)。
(4)活动(比赛)前期和活动(比赛)结束当天必须以微信公众号推送活动(比赛)内容。
(5)以上4点必须在一周之内交由社联财务部审核,超时一律不予报销。
(6)本次活动经费未审批下来,不能申请下期活动经费。
第九条本规章制度由社联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社联财务部
二一八年九月
24位用户关注
31位用户关注
71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