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安全设施使用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和事故隐患,充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装置和罐区的各种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安环科是公司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
1.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由设备工程师管理;
1.2、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仪器仪表均由电气工程师负责管理;
1.3、凡生产区内的火警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装置均由消防负责人管理。
2、相关部门负责辖区内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与维护工作,辖区内的安全设施确定责任管理人员。
2.1、各单位应定期检查消防系统、电气系统及其它安全装置、设施的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处理。
2.2、对施工变动后不能及时恢复的安全设施,值班人员应督促施工人员采取临时替代措施,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3、安全设施使用与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应的要求。
3.1、新购入的安全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生产资质。
3.2、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台账,做到账物相等。
3.3、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设施办法》。
3.4、消防系统必须定期启动一次,检验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序,消防水带如出现老化、泄漏等现象要及时更换。
3.5、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监测,保证接地电阻≤4ω。
3.6、对监控设施要进行常规保养、维修,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四、公司主要安全设施分类
1、预防事故设施
1.1、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1.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防雷、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1.3、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制氮系统,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1.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静电、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等设施。
1.5、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标志。
2、控制事故设施
2.1、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防爆膜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
2.2、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3、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3.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火堤、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3.2、灭火设施
水喷淋、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快速接头、灭火器等。
3.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洗眼器、喷淋器、应急照明等设施。
3.4、应急救援设施
堵漏、溢油收集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3.5、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五、安全设施的校验
1、阿娜设备、设施在使用前或使用一段时间后必须进行校验,经校验合格后方可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
2、安全设备、设施的校验必须由当地安全技术部门或上级技术监督局办理,不具备资格的校验部门,校验结果无效。
3、设备、设施进行校验时必须由安全员共同出具校验说明书、标明校验范围、工作环境和介质说明等,并依据工艺过程和安全技术参数复审无误后进行。
4、校验安全设备、设施必须由安全员建立全面性管理档案。
六、维修保养与检验
安全设施维护检查,由作用部门每月检查维护一次,在维护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设备负责人汇报,由负责人进行检验或维修。
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2、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
4、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七、防护器材的选用和保管
1、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性质,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得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2、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使用人员头型相适应;
3、各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必须仔细检查;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
4、个人使用和报关单额防护用品,应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5、车间应有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火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
6、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霉烂和强度下降,定期进行强度试验;
7、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
8、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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