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企业内部道路交通管理,保障交通运输安全,防止单位内部交通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办公室(或车辆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检查内部道路交通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四)企业内部道路应按规定设立道路交通标志、限速装置等,设立位置要明显,不准遮挡。
(五)道路保持平坦畅通,冬天及时清除路面冰雪。
(六)道路破土动工或因需要临时占用道路必须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通道、加装警示标志,夜间要有信号灯和照明,在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道路施工应临时设专人指挥疏导交通。
(七)企业内部使用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叉车、铲车、电瓶车、吊车和各类专用车辆,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发给企业内部车辆号牌,车辆号牌应按规定位置安装。
(八)内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学习,搞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不驾驶“带病“车辆,严禁酒后驾驶。
(九)企业内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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