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二.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三.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
四.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征求安全技术意见。
五.新项目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六.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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