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自然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实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制度执行。
七、做好各类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依附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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