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使地测部门领导及时掌握现场工作情况,有效指导工作,特制定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制度。钻探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必须于开工前和完工后及时向部门值人员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军时汇报。
2、 地质、水文、测量技术人员上井后要及时汇报工作面的地测情况。
3、汇报内容:钻探开工前,现场管理技术人员或班长需向部门汇报现场作业环境、设备运行、材料以及在安全方面有无问题等情况;完工需向部门值班人员汇本班工作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和下班需要平衡解决的问题;地测技术人员要在上井后及时填写工作面情况及现场地测问题处理意见。
4、对无故不坚持汇报制度的管理技术人员,要进行教育或经济处罚。
5、地测部门要设立汇报纸本,并由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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