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一)一般员工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如工作需要,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补足8小时。
(二)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工作时间为:
上午8:20---12:00下午1:30---6:00
二、违反作息时间的处罚标准
(一)对迟到早退的罚则
1、主管及主管以上人员迟到或早退每次扣罚30元;一般员工每次扣罚20元;
2、任何人员在上班时间吃早餐,均按迟到一次处罚;
3、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按事假半天处罚;
4、一个月内累积迟到或早退达5次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对旷工的罚则
1、经理旷工一天扣罚300元;
2、一般员工扣罚200元;
3、旷工二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病假审批权的界定和扣款标准
(一)审批权限
1、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请病假在二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请病假在一天以内,报总经理批准;
3、所有人员请病假在二天以上(包括二天),必须持有正规医院的病休证明书及病历复印件,并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在人事部备档后,方可按病假处理。
(二)扣款标准
1、工龄不满五年的扣款标准:
(1)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业务人员请病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40%×(请假天数÷22)
(2)非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40%×(请假天数÷22)
2、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扣款标准:
(1)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业务人员请病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30%×(请假天数÷22)
(2)非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30%×(请假天数÷22)
3、工龄满十年及十年以上的扣款标准:
(1)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业务人员请病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20%×(请假天数÷22)
(2)非业务员的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20%×(请假天数÷22)
四、事假审批权的界定和扣款标准
(一)审批权限
1、一般员工请事假在半天(包括半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如超过半天,部门经理同意后,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请事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二)扣款标准
1、业务人员扣款标准
1)业务人员请事假一天扣款100元;
2)业务人员请事假期间,其业务提成不受影响。
2、非业务人员的扣款
1)非业务人员请事假,事假期间没有收入;
2)具体扣款计算公式:
扣款金额=(基础工资+职务工资+饭补+费用1+费用2+绩效工资)×(请假天数÷22)
五、出差审批权的界定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公出;
2、部门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出差,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六、请假、公出应履行的手续
1、请假和公出人员必须事前填写《请假单》或《出差申请表》,报批后交到人事部;
2、如遇突发疾病或意外特殊情况需请病、事假的,可通过电话请假,但必须在事后二天内补办请假手续。不按时补办手续,除按相关条例处理外,将予以批评或30-50元的处罚;补办手续不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员工连续请事假5天或全年事假累计达8天以上(包括8天),公司有权对员工重新定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连续请病假10天以上(包括10天),仍不能参加工作且重新调整岗位也不能胜任的,应办理停薪留职;
5、全年病假累计达20天以上(包括20天),公司有权对员工重新定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打卡规定
1、市场员每天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非市场员每天打卡三次,上午上班、中午、下午下班各一次;
2、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前台文员具体负责打卡的监督执行及统计情况,月底根据考勤卡、请假单、出差申请及部门上报的考勤情况做出统计,交各部门经理核对后将结果报财务部执行;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打卡。发现代打卡现象,代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均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
4、请假、出差或外出公干(含轮休、培训),应事先上交请假单或出差申请单至人事部备档或审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上交请假单者,事后补交不得超出两天。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罚款30-50元;
5、因业务原因外出,当天中某一次未能打卡者,必须于一天内填写《外出单》,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确认,交到前台办理相关考勤统计,超过规定时间者(一天),一律按电脑原始考勤记录统计。
6、在大区内出差,须将出差申请单先告知人事部门,再带交由出差所到地负责人签字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早上上班未打卡,特殊情况当天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否则一律视为迟;
8、虽按时上、下班却忘打卡,每忘打一次罚款5元;对每月累计5次忘打卡者,记为迟到一次。
9、虽按时上、下班却忘带卡者,每次罚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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