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物业管理公司消防检查制度
1.0 一级检查由班组织实施:
1.1 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1.2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1.3 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1.4 接班时提前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的问题,一般由接班班组长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以书面报告领导处理,不利忽视或拖延。
2.0 二级检查由部门领导实施:
2.1 部门领导每周组织主管对本部班长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2 检查班组对一级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2.3 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2.4 负责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口头报告安全主任,若出现事故必须书面形式汇报。
3.0 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3.1 每月由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各部门进行消防重点检查或抽查。
3.2 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门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罚款。
4.0检查的基本内容:
4.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2 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3 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和处理好。
4.4 仓库内货物、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4.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乱拉电线情况。
4.6 使用多种可燃、易燃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4.7 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动火安全制度的要求。
4.8 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地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4.9 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和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好用。
4.10 安全员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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