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薪金管理制度范本5
第一条为使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标准化,合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有关职薪,薪金计为,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据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定。
第四条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的薪金,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五条公司员工的薪金类别,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3、津贴:伙食津贴,加班(勤)津贴和其他公司规定的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从业人员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及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公司《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要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务、职责的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公司特别职务的人员根据其职务的轻重,按月只给一定的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公司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员工,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的员工,均发给一定数额的伙食津贴。
6、加班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延长上班时间的,按照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出勤而未不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7、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8、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公司领导根据其表现及公司利润情况和其在本年度的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条公司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起到辞退之日止。对于转住及辞退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已当月薪给日额发给。若是下月26日以后报道的员工,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调动,提升,情况,从工作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较低级别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时,仍按其原等级加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的薪金发放订为每月10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在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扣款项。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领取薪金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有效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指定人代领,但本人应事先通知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员工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的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晋升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设。
3、本公司特别职务人员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
4、晋升、晋级的薪金供给从晋升、晋级之日算起,财务部门将根据晋升日起核算薪金。
第十五条《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的弹性调整。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公司领导核准批示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十七条此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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