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置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人事管理机构及内容
一、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办公室在人事管理上直接向总经理负责,与各部门的关系是协调、指导、服务的关系。
三、人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
(二)协同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
(三)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查、任免、调配工作;
(四)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统一管理和调整员工的薪金;
(六)保存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为员工办理人事方面的手续和证明等。
四、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公司业务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考核,综合其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对各种能力做出评估,听其上下级对其的评估,填出《员工培训(考核)报告》,为公司储备和提供人才。
员工招聘
一、员工招聘
(一)湖南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聘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二)聘用的基本条件
1、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术知识、水平。
3、有开拓创新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文明。
(三)招聘程序
1、员工的招聘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编制、名额进行,各部门增加人员须向办公室提出用人计划,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应聘人员填写《应聘职位登记表》,并附上工作简历,职称证书和最高文凭(a4纸)复印件。
3、办公室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4、部门经理进行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5、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签署意见。
6、批准录用后,由办公室安排签订劳动合同。
7、具体程序按《员工入职管理规定》有关条办理。
二、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新员工一般要经过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双方签订《用工协议》,待转为正式员工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需要及员工的具体情况而定。合同期分为短期、中期、长期、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解除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解除条件,并按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四)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延续手续。任何一方不同意延续,合同即行终止。
(五)劳动合同终止依照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条理执行。
(六)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事部门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履行;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甲方所在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员工的权利及义务
一、公司员工
(一)凡是按照本制度办理聘用手续、在公司各部门从业、并领取薪酬的人员,都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
(二)公司员工有义务做到: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
2、热爱和关心公司,维护公司的名誉、荣誉和权益。
3、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讲求经济效益。
4、团结协作,努力上进,服从上级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以最佳的工作姿态为公司做贡献。
(三)与义务相一致,公司员工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有关待遇的权利;有享受节假日和休息的权利;由向各级领导反映有关情况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由辞职的权利。
一、员工工资
(一)工资形式与发放形式
1、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及所担任职务确定工资级别。
2、公司实行下发薪制度,每月5日为发薪日。
3、工资调升条件
公司依据员工的能力、技校、贡献等,可上下浮动员工工资。此外,在正常情况下,每年有适当调升,具体条件如下:
(1)部门或个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指标或定额的;
(2)在某一项经营、业务中创造出突出经济效益或有重大贡献的;
(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严重过失的;
(二)年终奖
1、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员工实绩发放,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
2、年终奖发放条件:员工一年内工作努力,遵纪守法,无重大失误。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或扣发年终奖:
(1)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公司辞退的;
(2)工作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3)职权范围内或上级安排布置的单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
(4)年终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5)全年事假、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
(三)员工浮动工资
1、公司每月从员工工资应发额中扣除10%~20%作为浮动工资,每半年发放一次。
2、员工离开公司时,须办理完规定的各种手续,然后发给浮动工资。对于受到除名或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有权取消其浮动工资,作为对公司损失的补偿。
二、员工福利
(一)养老统筹、大病统筹、失业保险
(二)人身意外保险
(三)年休假
(四)有薪假期
(五)伙食补助
三、员工培训
(一)培训方式及内容
岗前培训:即员工在正式受聘前需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部门经营情况及一般业务知识的培训。
在职培训:即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结合工作和需要进行培训。
离职培训:即对部分员工进行新技术、新项目的培训,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人
员进行深化训练。
外出参观学习:即派往国内、外对先进企业、技术及市场进行考察、学习、实习。
(二)培训方法
1、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离职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组织实施;
3、员工的培训考核由办公室备案,将作为员工考核、奖励、提拔等根据之一。
(三)由公司出资培训(含境内、外实习、进修)的员工,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规定的服务期年限,因给人原因辞职或自行离职的,需按公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培训费用,具体办法详见《员工调入、调出管理规定》。
四、奖惩
(一)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奖惩条例。
(二)对于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有突出贡献或某些方面有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奖励项目:嘉奖、加薪、授予荣誉称号。
(三)对于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过失错误者,给予处分。处分项目有:批评教育、警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对于一年内有三次警告,两次记过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建立员工的人事档案,及时记录员工在公司的业绩、培训、考核和奖惩情况,加强对员工的动态管理,做为公司选拔人才的依据。
员工的任免、调配和解聘、辞退
一、员工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的审批权限
(一)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提出,报懂事会批准,部门经理一下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后批准执行。
(二)员工的聘用、解聘、升职、降职和调配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规定的编制、名额及程序进行。
二、员工升职
(一)升职条件
1、将任职务的职位出现空缺;
2、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新的部门或职位;
3、其他原因引起的职位空缺等。
(二)升职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在公司工作的良好业绩,经济效益明显,工作效率高,计划性强;
2、具有与新任职务所相适应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
3、具有做好新职工作的自信心、责任心;
4、个人品德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5、身体健康。
(三)升职审批权限及程序
1、根据业务需要和职位空缺,升职人员需填写《人事任免申请表》;
2、升任部门副经理、业务主管的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批准;
3、升任部门经理的由总经理审核,报董事会批准。
三、员工免职或降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办理免职或降职
1、调任新职务的。
2、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的。
3、违反国家法律或不遵守公司制度和纪律,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该职务的。
4、公司裁减项目、部门、职务的。
5、其他原因等。
四、员工的调配
(一)调配权限:部门经理具有在所辖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总经理具有在全公司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
(二)调配程序:由需调配部门经理填写'人员变动申请表',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业务主管以上员工须报总经理批准。
五、员工的解聘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解聘员工: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员工不能胜任
3、员工自行提出变动工种或调整工作,经研究无法另行安排的;
4、员工患病1个月以上不能复工或经治疗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
5、公司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安排富余人员或需要裁减员工的;
6、其他原因。
(二)因以上原因被解聘的员工,可享受如下补偿:
1、工作满6个月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2、工作满7个月不足一年的,发给一个月工资;
3、工作满1年不足2年的,发给一个半月工资;
4、工作满2年以上的,发给二个月工资。
六、员工的辞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可以申请辞职
1、认为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专长的;
2、认为劳动条件恶劣,危害员工安全与健康的;
3、认为条件和福利差(因工作不能胜任被降职、降级者除外);
4、认为公司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的;
5、员工脱产学习或到境外定居的。
七、员工的辞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将其员工辞退
1、违反公司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2、由于员工未履行职责或有失职、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3、工作态度恶劣,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4、有贪污、盗窃、欺诈、赌博、腐化、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和劣迹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八、员工的除名
1、员工违法犯罪,视为自动解聘,公司立即将其除名或送国家司法部门处理。
2、员工自行离职(一年内旷工10天以上或无故旷工3天以上),公司予以除名处理,一切后果有自行离职者自负。
九、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的程序
(一)凡要求辞职者,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交所在部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审核,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二)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由辞退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送办公室审核,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三)反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按照'员工调出交接手续清单'中的要求,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帐目、文件等。
(四)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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