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保安员服装、标志和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上海四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保安员服装、标志和装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了充分体现公司完善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树立保安人员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不断提升保安人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装备名称、数量及使用年限
1、保安夏服每人1套(1年),
保安冬装(西装)每人1套(2年)
2、皮鞋每人一双(1年),雨衣、雨鞋各四件(只限值班员使用)(2年)
3、对讲机四台(各岗位一台),大衣四件(只限值班员使用)(3年)
4、保安器械按工作所需配备。
5、在使用期限内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三、使用标准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穿保安服、皮鞋等。
2、着装整齐不准挽袖、卷裤腿,上班时间不准穿拖鞋。
3、不准袒胸露背,衣角应扎在裤腰内。
4、保安服装,标志和装备不得擅借他人使用,外出期间不得着保安服。
5:规范使用对讲机,电话等应急设备,上班时不得使用对讲机等应急设备聊天和使用不文明用语,自觉维护保安队伍形象。
6:对讲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充电,保证设备的应急功能。
7:非工作需要不得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8:自觉爱护值班用品、器械。服装及时清洗,保持良好形象,值班器械如在使用年限内发生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
第2篇 物业公司保安员服装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公司保安员服装管理规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保安员的着装管理,避免责任不清造成的损失,根据目前保安员服装现状,特制定保安服装管理制度:
二、范围:全体保安员
三、规程:
1)各管理处、项目组保安员各季着装必须按照公司时间安排、要求统一着装,不得出现服装不统一,制服便服、冬夏装混穿的现象出现。
2)冬季进公司的保安员,暂不发给春秋夏装;夏季进公司的保安员,暂不发给冬装。
3)保安员上岗前必须整理着装,自检有无违反仪容仪表规定的行为,队长、班长要进行检查并予以纠正。
4)保安员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着制服,要求服装整洁,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5)冬天穿大衣,必须扣好衣扣,大衣领不得竖起,手不能插入裤内。
6)非当班时间,除因公或经领导批准外,不得穿着制服离开管辖区域,更不得私自将制服外借。
7)下班后着便衣时,衣冠要整洁、大方得体。
四、保安员服装使用年限:
1.秋装、夏装:一年
2.冬装:两年
3.领带:半年
4.帽子:两年
5.手套:一个月
五、保安员服装使用要求
1.按照公司规定,保安员配备相应数量、型号、样式的服装,在使用期内不收取费用,但如有保安员在使用期内辞职或被辞退,则根据服装使用时间承担相应的服装费。
2.如保安员在服装使用年限内非正常破损的,保安员要自己购买相应的服装或由公司购买,自己承担相应的费用,否则着装不整齐不予安排上岗。
3.公用棉大衣、雨衣等衣物当班人员要细心使用,不得私自外借、外用,交、接班人员要按照物品移交要求做好检查工作,否则责任人按价赔偿。
六、离职时物品的折算标准。
1.在公司工作不满3个月的(含3个月),离职时扣全部服装费(购买价);工作满3个月、不满12个月的,扣回50%服装费;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的扣回25%;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免扣服装费。
2.保安员离职,不收回服装,但须收回肩章、帽子、领带、工作牌等标志物,如不交回或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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