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公司工会管理
第一条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公认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
第二条 公司工会办公室是集团公司工会委员会和产品经销公司党委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产品经销公司工会会员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公司各级工会组织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和谐建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产品经销公司各级工会组织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热忱为职工群众服务,努力把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三条 经费管理
公司工会办公室管理机关和下属公司工会经费,并将部分工会管理经费给集团上解。
全资和控股公司提取总工会管理经费50%上报公司工会办公室管理。自己经费范围内的费用自己支配,超出自己经费范围的支配,上报产品经销公司审查,产品经销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参股公司的工会经费自行管理。
第四条 活动组织
公司工会办公室编制机关层面的活动方案,重大活动报集团批复后实施。
全资及控股公司自行编制的活动方案,重大活动报公司工会办公室批复后实施;参股公司的自行组织实施。
6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