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公司设计部管理制度样本
第一章:部门设置
一、公司设计部设置为经理一人,首席设计师、高级设计师、主任设计师、执单设计师、非执单设计师(见习设计师、各级绘图员)若干名,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量给予配备。
二、 根据公司设计师能力和实际业务情况,可设置设计总监、设计副总监,由总经理以任命。设计部人员行政隶属关系在公司,由公司负责招聘、业务培训、指导、管理,受总经理领导。
三、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实际情况,综合考核设计师的工作表现和专业技能分别予以任命:
1、设计总监、副总监、首席设计师的任免权限由总经理负责。
2、高级主任设计师、高级专职绘图员的任免由设计总监负责。
3、设计部经理、主任设计师、中级以下绘图员的任免由设计总监负责。
4、执单设计师的任免由设计总监负责。
第二章:招募及解聘
1、设计部经理、设计师都有为公司招聘、推荐、代培人才的义务和责任。
2、设计部经理须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招聘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心。能够主动工作,对设计部的人员有很强的管理能力,能够对设计师的专业技能进行指导和培训。设计师应具备优秀的专业技能和一定的个人能力,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有责任感,有敬业心和主动工作的精神。
3、设计师由设计部经理负责招聘,应聘设计师的人员由设计部经理进行面试,检查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填写《应聘登记表》,对应聘人员进行基本技能测试,要求在十五分钟之内手绘现场的“一点透视图”,并如实填报意见。
4、设计师离职,应提前15天向设计部经理提交书面申请,设计部经理批准后,应及时安排其他设计师与工作交接,辞职设计师须填写《员工辞退(职)登记表》,设计师经设计部经理签属意见后,以办理离职手续。员工辞退(职)登记表须注明离职设计师级别,执单以上设计师离职须经总经理批准。设计部经理离职,须提前30天向总经理提交书面申请,总经理须及时安排工作交接,待全部工作交接完毕没有遗留问题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设计总监,副总监离职须提前45天向总经理交书面申请,待工作交接完毕没有遗留问题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离职设计部人员如有在施工地的,须填写《设计师(监察员)转单交接表》,设计师离职需办理交接手续,由设计部经理作为监交人,设计部经理离职交接由公司总经理作为监交人。
6、招聘面试设计师时,办公室主任必须向应聘设计师(无论是否录用)出示“[喜集行字009号(2007)设计师薪酬待遇规定(招聘培训纲要之一)”。
第三章:岗位职责
一、设计部经理
1、隶属总经理。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规范,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严守公司机密。
3、虚心学习,不断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爱护公司财产、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创造较好的工作业绩。
4、全面管理部门日常工作,与市场部密切配合(重视准积单),合理分配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督促设计师的业务开展,带领设计师完成当期业务指标,亲自统计“客户登记表”。直接对准积单、积单、签单、飞单负有完全责任,对当月的产值负完全责任,承担部门工作失误、业绩不良的责任。
5、熟悉公司长期用阶段的营销策略,并能够坚决贯彻到所属每一位员工,能够熟练运用营销手段,协助设计师接电、接访、追单,并有责任积极跟进。
6、负责收集、反馈客户需求的相关信息,负责对客户投诉意见及合理要求,认真对待,妥善解决,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领导汇报。
7、负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部门工作计划,每旬上报业务统计表,每月上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能够敏锐分析设计流程中发生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不断提高部门的管理水平。
8、负责协调公司与客户之间、所在部门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部门人员工作安排、调配及调整,及时完成上传下达的工作,保证业务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
9、负责根据公司要求,按程序招收、培训设计师,严格依照管理条例引导和约束设计师,及时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培训,提高设计师的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加强设计师团队建设,对设计师拥有任免权,对损害公司利益的人和事有教育和处罚权,对于不能胜任工作的设计师及时辞退。
10、负责协助设计师出方案、图纸、预算等并严格审核(签字确认),以提高签单质量,避免丢、漏、隐项。严格执行公司报价体系,不得擅自应允承诺客户超过公司规定的任何事项,否则将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11、代表公司签署家装合同,签订的合同(包括报价)必须亲自审阅,图纸及报价单要亲笔签字,合同要亲自签署。
12、负责公司规定及实际工作情况填报设计部产值、设计师产值、积单、考勤等各项报表,做到真实、准确、无误,核实设计师奖励的发放。
13、负责检查工地并协助设计师处理客户投诉。
14、管理借用的公司财物(包括电脑、书、展板、铜牌等)。
15、对公司经营和设计部的工作有建议权。
二、设计师
1、隶属(直接上级):设计部经理、总经理。
第一节 咨询规范
1、 客户咨询时,应首先向客户介绍公司的市场地位,现阶段公司的活动内容,设计的风格种类等等。
2、咨询时,设计师应全面了解客户待装房间的基本情况,确定装修级别、设计风格、主要材料等。
3、做好客户登记并安排好量房时间。
4、根据客户的消费取向,主动为其推荐相应价位。
5、设计师应向客户准确解释公司不同,公司的优势,施工的质量保证等等。
6、当客户要求做概算时应严格按报价单进行(报价单上没有的项目须经公司技经部门认可)。
第二节 量房规范
1、量房中要做到认真细致,要标注上下水管、暖气、卫生间和厨房设施的准确位置,向客户指明基底情况,并向客户提供是否需要修补的参考意见。
2、认真填写量房记录单,正常情况下三日内出图及粗报价,有约定按约定时间执行。
第三节 设计、绘图规范
1、量房后三日内,按照公司设计规范制作平面图、吊顶图。
2、在设计方案、报价使客户满意的前提下签订合同。
3、正式开工前应做出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总吊顶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墙面展开图(家具立面图)。
4、施工图纸原则上采用
a3 图幅,且必须有客户签字。
5、市场有特殊要求时,应同时执行所在市场规定。
第四节 报价规范
1、报价时,应严格按公司统一报价做工程项目报价,如有不清楚的项目应向公司技经部门及时咨询,不得擅自改动规定报价。
2、报价时,严禁低点切入、漏项报价(误差不允许超过10%)。
3、严禁将不同级别的报价做在一个工程项目报价单中。
第五节 签约规范
设计师签定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必须有设计师、审核、客户签字方能生效,没有客户签字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公司行政主管有权不予盖章,领用已盖好章的合同由责任人承担。
设计师在签约后一日内将报价单转至监察部(质量技经部人员不在时应放入工程合同管理箱内)。
各分部签署文件明细:
装修合同――三份:公司、市场、客户各一份。
报价单――五份(复印四份):公司、设计师、客户、工长、巡检各一份(市场需要可增印一份)。
全套图纸――四份(复印四份):公司、设计师、客户、工长各一份(市场需要可增印一份)。
补充条款(与合同同时签)――三份:公司、客户各一份、市场一份。
代购协议――二份(复印一份):公司、客户各一份。
代购明细――四份(复印三份):公司、客户、财务部、工长各一份。
设计师交公司存档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必须有客户、审核、设计师三方签字方能生效,否则缓发当月效益工资(设计师、客户、审核签字为亲笔签名)。
第六节 全程服务规范
1、设计师实行全程服务,应在签约时明确制订开工、竣工时间表。
2、设计师必须在交底前天将工程全套图纸交给工长和相关部门。
3、交底人员包括客户、设计师、巡检和工长及现场负责人。
4、现场交底时,由设计师依照图纸向工程人员详细介绍设计理念、表达效果,工程人员向设计师提供签字认可后的交底单。
5、设计人员、工程人员如有一方未按照流程操作,或者文件不齐,另一方可拒绝在交底单上签字,并上报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设计师应在工程中期验收前,约请客户至施工现场,共同进行中期设计验收。
7、中期预决算后加项,设计师应向客户说明,需当时付95%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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