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开发公司用章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用章的管理。
三、相关职责
1.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公司工程技术专用章、财务银行预留印鉴章二枚(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公司法人章。
2.公司员工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公司财务银行预留印鉴章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公司公章和其余印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和使用。
4.综合办公室负责印章制度的管理。
5.指定印章专管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告。
四、印章使用程序
1.公司公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盖章审批单》由综合办公室印章管理员保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能擅自使用任何印章。
2.需盖公司印章,由经办人填写《盖章审批单》,由部门经理对文字进行审核把关,再由公司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盖章。
3.按公司规定,各部门未经总经理批准,不能擅自对外签订合同,违反上述约定,印章管理人员不得盖章。
4.公司部门之间需协作盖章的,由发文部门经理对文字审核签名后,再交由协作盖章部门,由协作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5.保管印章的地方(桌、柜等)要牢固加锁,使用后要及时放置好,要注意保养防止损坏,以保持印迹清晰。
6.印章管理人员离职或调离时,应履行印章交接手续。
7.所有公司印章的刻制,领发和应用均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综合办公室备案统一刻制。
8.以公司名义发文一律使用公司公章,违者追究用印人、审批人的责任。
五、其他
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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