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行政例会制度
为提高会议质量,增强行政办事效率,现对公司行政例会作出以下规定:
一、例会时间:每周一上午8:30,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出席人员:酒店总经理、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行政文员负责会务后勤、签到和会议记录。行政扩大会议如有参加人员变动,行政部另行通知。
三、会议内容: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安排专人主持,常规例会安排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未完成工作、下周工作计划及工作建议,需要协商事务,总经理下达工作指令和质量要求;行政办负责汇总行文并传达落实。
四、例会纪律:
1、无特别紧急情况,应与会人员不得请假,都应按时参加。否则,迟到一次罚款20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50元。
2、自觉维护例会秩序和办公环境,关闭通讯工具,加快会议进程,避免中途退场、接听电话或其它干扰。
3、对于会议上达成决议的要求和总经理下达的工作指令,各部门未能按时按要求贯彻、落实和传达,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工作失职责任。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签署人: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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