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法令、规程和条例,为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优质、安全、文明生产,促进企业生产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一. 安全管理机构:
1特种车辆部门主管为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2特种车辆部门副主管为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者和指挥者,同事兼任特种车辆安全负责人。
二. 特种车安全生产守则:
1驾驶员必须执行国家《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条例》,做到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驾驶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本职岗位,作到文明生产。
3对新操作驾驶员、实习驾驶员、临时顶岗驾驶员以及变换工种的驾驶员,都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车队队长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一切特种车辆。驾驶员在厂外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厂内行车时速5公里,轻声鸣喇叭。
每个驾驶员在生产过程中或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财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的现象,应及时向本单位的领导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生产部报告。发现火警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三. 特种车驾驶员个人安全防护规则:
1凡在生产场所操作的驾驶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
2在生产场所操作特种车辆作业时必须穿工服,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3进入有物体打击的场所,驾驶员均须戴安全帽。
4工作时应严肃认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严禁打闹、追跑、争斗、睡觉,不允许串岗、离岗。
5禁止携带小孩进入特种车辆操作室和生产工作场地。
6生产、工作前应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饮酒后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准进入生产操作工作岗位。
7发生人身事故后,应立即抢救,并立即向部门主管和生产部报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生产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应立即向主管经理报告。
四、叉车安全管理:
1. 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 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 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接打电话。
4. 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5.操作规程:
1). 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2). 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3). 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 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6). 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防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7). 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
8).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9). 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10). 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11). 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阻物刮碰。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12). 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3). 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先发出行驶信号。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14). 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15). 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6). 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防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
17). 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18). 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19).叉车厂区安全行驶速度5公里/小时,进入生产车间区域必须低速安全行驶。
20).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21). 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和上报,绝不带病作业和隐瞒不报。
22). 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23). 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殊情况拉物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行人。
24). 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25). 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物绷起伤人。
26). 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27). 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28).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29). 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3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物品。
65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