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制度(试行)
一、员工加班细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职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下列三种:
1、临时加班: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者。
2、公休假日加班:值班者或因工作繁忙需要在公休假日工作者。
3、法定节假日加班:值班者或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节假日工作者。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否则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三条
不得报支临时加班费人员:
1、公差外出者。
2、销售人员不论何时何日从事推销,均不得报支加班费。
3、管理层、部长、办公室人员、门卫、司机、厨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得报支加班费。
第四条
临时加班费核算办法:
1、临时加班费报支对象:生产员工、售后服务员工
2、需临时加班,先根据任务需要拟定加班组员及人数,经部长审批后。
3、员工如逢工作需临时加班,必须前一日下午5点钟前申请填具加班单交部长审批;外出工作需临时加班的,通过与部长联系口头同意,回公司后补办手续。
4、加班单与考勤卡记录一致,否则不予计给加班费,加班费计发最少加班工时为0.5小时,不足0.5小时不按加班处理。
5、如加班超22:00,给予每人夜餐补助3元,通过报销形式报支夜餐补助。
6、如工作时间超出零晨二点为通宵加班,给予每人夜餐补助10元,通过报销形式报支夜餐补助。
7、指定加班者,应准时到岗,如有延后到岗者,超过3分钟至30分钟以内,计扣半小时工资,超过30分钟至1小时以内者,计扣1小时工资,如加班时间内用餐,扣减1小时加班工时。
8、临时加班费计算标准为:
1).班长:11元/小时
2).组长:10元/小时
3).生产一线工人:9元/小时
4).仓库管理员:8元/小时
9、因工外出加班,路程工时的计算标准为每小时60公里(不论是否堵车),路程工时的加班费计算标准为:
1).班长:6元/小时
2).组长:5元/小时
3).生产一线工人:4元/小时
10、各部门人员临时加班结束时间超出零晨二点(含2点正),可按加班结束时间起计保证员工有8小时的休息时间。(说明:加班结束时间起计时,保证8小时休息时间,超出8小时休息时间的需经部长同意,超出的休息时间作补休假,未经同意作旷工处理),生产部员工超零晨二点的临时加班费计算标准:
1).班长:20元/小时
2).组长:18元/小时
3).生产一线工人:15元/小时
第五条
公休假日加班补休办法
1、为配合公司生产特殊情况需要,公休假日加班不计发加班费,事后安排补休,因工作任务繁忙,至年终未能安排轮休的按临时加班计发加班费。
2、公休假日加班补休,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在工作许可的前提下,安排员工适当补休;公休假日加班每8小时加班工时可换休1天假期但补休时间不得超过实际加班时间。
第五条
法定节假日加班核算办法
1、国家法定假日(周日休假除外),值班补助按当月的日平均工资2倍计发。
2、部长级以上管理人员,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值班补助每天200元。
3、春节假期公司安全保卫值班(含门卫)值班分为值日班与值夜班,值勤每班次150元(若遇法定节假日,取高金额工资为发放标准),值班人员安排由综合部安排。
4、因工作需要春节假期员工出外维修服务的,部长级以上管理人员工资为300元/天,生产部班长工资为250元/天,生产部一线员工工资为220元/天。
二、值勤细则
1、本公司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值班,以轮班值勤方式,值勤顺序由综合部安排施行。
2、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值班时间按上班时间。
3、春节假期值班办公室自上午9时起至下午17时止,保卫人员按正常时间上班。
4、值班人员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如因公出差或因病及其他事故,确实不能到值者,应事先向综合部报备并由综合部重新安排人员值班。
三、附则
1、如与其他文件、制度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2、从2023年6月试行。
佛山市派能机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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