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采购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采购管理的归口部门为行政财务部,具体负责制订采购计划、工作流程、综合各部门需求,本着节约效益的原则,办理采购事项。
第三条 采购原则:货比三家,定点为主,勤俭节约。
第四条 公司行政采购统一由行政财务部办理,包括:例行采购(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耗材)和零星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印刷品、装修时所需设备及材料等)。
第五条 例行采购
属于例行采购的物品应核定最低库存量。达到最低库存量时,财务部通知定点供应商送货,如复印纸等。
第六条 零星采购
零星采购需履行申购手续,即:
一、申请——由需求者向行政财务部提出采购要求,行政财务部门汇总后每月一日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申请,按要求填写清楚。
二、审核——由总工审核,主要审核:是否有必要,是否有库存、是否可调拨、是否有替代品。
三、报批——由所长批准。
四、采购——由行政财务部根据批准后的采购申请进行。一般均应进行询价、比价、看样。
五、验收——由行政财务部和总工验收。
六、登记、建档——验收合格后,由行政财务部进行登记入帐,通知使用部门(人)领用。资料员负责收妥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第七条 本制度由所长办公会批准后发布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属行政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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