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公司客户评价优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优化客户结构,确立正确的客户发展方向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由业务部经理牵头,每月对公司所有客户进行一次评价,业务部文员将全部客户的详细情况汇总分析,于次月5日前交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
第三条由综合管理部经理牵头,业务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每半年对公司所有客户进行一次评价,业务部各业务经办人员将全部客户的详细情况汇总,交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每年七月底和一月底前必须完成对所有客户的评价。
第四条评价内容:主要收集客户从我公司进货的数量,资金回笼情况,销售价格,经济效益目标,诚信状况,以及忠诚度等。
第五条处理办法
(一)对评价结果要适时分析,占公司销售量前十名的和效益排名前十名的客户要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亲自走访,以便寻求更大的合作空间。
(二)对销售大而经济效益差,甚至亏损的客户要适时转变合作方式,控制此类客户的销售比率。
(四)对销售小,效益差,诚信度不高的客户执行从紧的信用政策。
第六条考核
业务部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月度客户评价,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绩效分数扣10分,部门领导负连带责任每次考核100元、绩效分数扣10分;连续两次或者月累计三次被考核,本月扣发绩效工资,如业务员被考核且提成减半。
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和修改,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实施,综合管理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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